“是,大小姐。”
转进拐角,宋小姐牵起谢宴楼的手,朝前跑去,赴一场光天化日的私奔。
“《耳语》第二十七场五镜一次,Action!”
汉口路。
声势浩大的游行正在展开,各行各业的人齐齐上街,拉横幅,喊口号,警察在游行民众的冲击下艰难地维持秩序。
“停止内战,联合抗日!”
“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群情激奋,声震雷霆。
宋小姐和谢宴楼被游行队伍冲开,她的手在半空中捞了一下,却没有触碰到对方。
一眨眼,谢宴楼便淹没在人潮中,缩成微不足道的小点。
同一时间,谢宴楼也在找她。
两人隔着人海不断地错开。
“《耳语》第二十七场六镜一次,Action!”
军方的人及时赶到,渐渐平息了这场大游行。
兵营里的一个长官认出了路边失魂落魄的宋成绮,上前恭敬道:“大小姐,要不要派车先送您回去?”
宋成绮咽了咽干涸的唇,一瞬间认命似的苦笑,道:“帮我找一个人。”
她描述了谢宴楼的身形样貌,以及她今天的衣着。
以她的姿色,局势越混乱越容易陷入危险。
军方的人很快将谢宴楼带到,原来她被人潮裹挟冲到了更远的地方。
长官道:“大小姐,司令传讯,让您赶快回家。”
宋小姐淡道:“我知道了。”
长官却在她跟前不走,叫来一辆小汽车,俨然要押她回去。
宋小姐与他僵持数秒,问道:“爸爸只让我一个人回去吗?”
长官道:“司令只让您、一个人回家。”
宋小姐眸子的颜色沉下来。
相对而来的方向,驶来另一辆黑色汽车,车门打开,下来一个戴着卷边小礼帽的贵妇。
长官眼风扫过去,脚步立刻跟着一起过去,尊敬道:“夫人,您怎么来了?”
正是宋小姐的母亲。
宋妈妈道:“让成绮跟我走吧。”
长官:“可是司令那里……”
宋妈妈说:“我去交代。”
她是一个气质十分温润的女人,世代书香,说起话也柔弱,深居简出,但她到底是宋司令的正妻。
长官忖度一番,道:“好,夫人慢走。”
汽车驶离,他立刻派了一个人去给司令传讯,同时另派一辆车跟上去。
“《耳语》第二十七场七镜一次,Action!”
行驶的汽车里。
宋成绮一声不吭,偶尔看向她母亲的眼神里闪过怨怼。
宋妈妈淡道:“你不必与我置气,让你落到这番田地的不是我,你不去想,反而来恨我,这很孩子气。”
宋小姐赌气道:“谁说我没有想?”
宋妈妈道:“你既想了,更没有理由恨我。”
宋小姐败下阵来,将脸扭向窗外,她眼睛一眨不眨了许久,不知在想什么。
谢宴楼坐在副驾驶,静静地注视前方,什么也没想。
“《耳语》第二十七场八镜一次,Action!”
汽车停在原先的别院。
宋成绮道:“不行,这里很危险。”
宋妈妈回她道:“城中哪里不危险,你爸爸要是存心对付她,跟捏死蚂蚁一样容易。”
宋成绮脱口道:“那就去城外……”
宋妈妈失望地看了她一眼,其中又包含着其他的,竟让她温润如琥珀的眼睛像闪着泪光。
谢宴楼已经推开院门,走了进去。
宋妈妈视线落在女人的背影,道:“她比你聪明。”
城里失去的或许是爱情,城外失去的却是生命。
只有年轻人会认为它们俩可以放在天平的两端较量。
宋妈妈拉住宋小姐想要一起跟上去的手臂,道:“成绮,你该长大了。这样对你们俩都好。”
宋成绮毫不犹豫挣脱她的手。
宋妈妈扬声道:“警卫兵。”
后面那辆车的大兵们下来,三下五除二将宋成绮制服。
宋妈妈道:“把小姐带回去。”
“是,夫人。”
谢宴楼站在门里看着这一幕,宋小姐眼含热泪,紧紧地盯住她,她张了张嘴,却连一句承诺也无法出口。
谢宴楼朝她安静地笑了笑,道:“回去吧,听爸爸妈妈的话。”
宋妈妈也道:“别闹了,走吧。”
汽车在院门口扬长而去,像去岁傍晚停在百乐门门口的那辆车一样匆匆。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原来这场梦,醒得比她预想的还要早。
吱呀——
谢宴楼关上了院门,身影渐渐隐没在门后。
第九十六章
殷惊鸿喊卡之后,门里的裴宴卿立马打开了院门,朝柏奚跑了过去。
拍摄停了,但片场还有机器开着,摄影师镜头跟着裴宴卿的身影,直到二人重逢在街道紧紧拥抱在一起。
柏奚不想大庭广众之下相拥,但是裴宴卿想,便随她去。
殷惊鸿的目光转过来,落在二人的身上,慢慢地出了神。
剧本页所剩无几,殷惊鸿的结局迟迟没有落笔。
关于这个剧本她有一个秘密,谁都没有说过。这不仅仅是个故事,它是真实发生过的,只是在身份上做了模糊处理。
多年以前,她上大学的时候,喜欢在城里乱逛写故事,尤其喜欢去老弄堂转悠,当时手机导航还不发达,有一次她迷路了。
有一位老太太从咖啡厅走出来,她满头白发,但是梳得精致妥帖,穿挺括大衣,戴复古的小礼帽,邀请她上楼坐坐。
西洋唱片机放着旧上海的老歌,老太太端出刚烤好的茶点,请她吃下午茶。
两人聊天,殷惊鸿自我介绍说自己在写剧本,问她有没有什么好故事。
她抛砖引玉,以“我朋友”的名义讲了自己的狗血初恋故事。
老太太笑笑,说:“那我也和你讲一个我听来的故事吧。”
于是她讲了“红玫瑰”与“宋小姐”的故事,民国上海作为远东第一乐府,有许多出名的舞女和歌女,有一个歌女叫做黄玫瑰,歌唱得好,许多人追捧,某位官员的女儿“宋小姐”也是她的粉丝,常常去捧场。
黄玫瑰白天唱歌,她们就一起去喝下午茶、茶园听戏。晚上唱,她就派车送她回家。
上海滩有名气的歌、舞女都通晓百艺,“宋小姐”娘胎带病,身体不好,黄玫瑰手把手教会她骑马,帮她锻炼身体。听完一遍的戏曲就能唱上大段,她们常去的咖啡厅,女人学了一次,做出来的拉花比店员更好看。
她们有共同的爱好,都喜欢福尔摩斯,有相同的细腻,能理解彼此身为女子困于世局的无奈,惺惺相惜。
后来她们相恋了。
整个下午,殷惊鸿都在听这个故事。
日暮斜阳,窗台的阳光移到了桌边的旧报纸——打印出来的《福尔摩斯》。
殷惊鸿擦了擦自己满脸的眼泪,吸了吸鼻子,问道:“后来呢?她还活着吗?她们没有再见面吗?”
老太太说:“小朋友,这只是个故事。”
但她沉默良久,还是回答了:“在故事里,她们没有再见过面。”
“抱歉,我有点失态。”殷惊鸿抽了纸巾,哽咽难言。
老太太琥珀色的眼瞳里闪着温润的光。
很难想象,像她这样的年纪,还有这样清澈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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