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姓李,单名一虹……”
见到林稚水陡然停住脚步,她忽然有种终于胜了一筹的愉悦,偏过头去,对外面的人打手势。部下们便依次退去,她亦缓缓往外走。
“如今欲与前尘过往划个了断,便随师姓,从师之理念。”
女子的身影慢慢隐入黑暗中。
“日后若有缘相见,你可称我一声王轻。”
*
夜风舒适,一行人撤去皇城另外一处宅子,那位受伤的阿三早就转移去那边了,若是林稚水来晚一天,便只能看到人去楼空之景。
小乞丐蹦蹦跳跳,瞅了两眼王姑娘,跃步到她身旁稍后的地方,“头儿,刚才林公子收剑后,你怎么突然高兴了啊?”
王轻笑道:“他初时逼我,是怕我在幕后为恶,才非要知道我的身份。”
一个不明不白的人藏在暗处,的确会令人寝食难安。
“而后收剑,是愧疚于不慎挑走我的面纱,令我之隐私暴露人前。”
王轻看着自己战斗时被剑气划破的黑手套,伸出另外一只手,一寸寸抚过皮套下同样布满血痂的手。恍惚间,有些想不起来,自己原来的皮肤是什么样子了。
她脱下旧皮套,换上全新的手套,完美地将所有缝隙裹得严严实实。
“既有侠客之勇,又有君子之义,人族明处有此人,我也能安心了。”
王轻忽然抬头,远方天空,烟花倏闪若雷霆奔天,绽放似霁霞献媚。
其余人亦随之抬头,脸色就变了。
“阿九!”
这是他们制作的信号弹,意思是:走!越远越好!
*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更夫喊完,沉沉地敲了一声锣。
阿九躲进角落里,蜷缩成一团,夜风在他伤口上无休止地肆虐。
他庆幸地想:还好这里是皇城,那母狐狸不敢派妖怪大摇大摆追杀他,可是……
阿九皱着脸,双眼半阖不阖,慢慢失了神。
可是,他快要撑不住了,但,那个消息必须……必须……
眼皮愈发沉重,渐渐闭合,下一秒又强撑着半睁眼,透过迷蒙的水雾观察外界,撕下衣服布条的随意包扎根本无法起到愈合伤口的作用,血流不止。
意识模糊时,他依约听见少年熟悉的声音,似乎在与谁交谈。
“我心情有点不好受。”
“啊,因为王姑娘?”
“对。我疑心,她的皮,是被……”到此处,声音忽然消失,仿佛用了其他方式告知同伴,“剥的。”
另外那人沉默不言。
少年叹道:“她本是天之骄子,能够大放光彩的。”又狠狠地:“这种畜生,才该被剥皮拆骨!”
阿九不清楚他们谈论的是谁,但他认出了少年的声音——那位敢只身炸妖族行宫,使妖族太子吃大亏的林稚水。
他蓦地睁眼,意志力驱使他将脑袋狠狠往墙上撞,闷声顿响,磕破的脑袋,血液顺着脖颈往下流,染红了衣襟,头发已成黏态。
一串脚步声叩击他的耳膜,星光微弱,令阿九依稀能看见少年劲装而立,身形并不魁梧,却微妙地令人安心。
“咳咳。”阿九竭力按下倦容,缓慢地:“林公子。”
林稚水认出了那张脸,“是你!”那个提醒他不要吃蛋的仆人。
——尽管如今看来,重点不是蛋,而是妖族圣女藏在蛋里的甜香,这玩意儿放任何食物中都行。
阿九身躯微微发抖,似在忍受极大痛苦。
林稚水尚处于云里雾里,不知他究竟是哪方的人,可看在对方好心提醒他的份上……“你坚持一下,我带你去大夫!”
对方用力握住他的手,“没用了。”他一字一顿,尽力使自己声音清晰,“你记住,春、春笔,春天的春,春笔在李虹——便是、是妖族圣女手里!”
这句说完,疲惫终于压倒了他的神经,精气神忽地泄去,溘然长逝。
林稚水蹲了下去,伸手去触碰他的人中,已无鼻息呼出。再端详起对方的脸色,竟带着一种安心与平和,仿佛已了却心头大事,可以放心离开了。
“我会记住的。”林稚水低声。
不过,春笔是什么?
包公:“史家一笔书春秋,据闻,昔日太史公临终前,以《史记》与自身命魄,祭炼出人族神物‘春秋笔’,只可惜,笔方成,便遭来天雷,损毁后,分裂为春笔与秋笔,春笔可添史,秋笔可删史。初时还在人族手里,后来几经战乱,便流失了。”
“添史?删史?”
“不错,它可怖之处在于,所添,所删之物,皆可成为史实。”
林稚水瞳孔放大:“这……岂不是无敌了?!”
这相当于无声无息影响时间长河,修改过去了啊!
包公摇头:“太史公是为了人族未来,可不知哪里出了差错,那笔难以动用,一用便吸走使用者精气神,仿佛笔在收取祭品。并且,想要修改的事物越大,需要的祭品越大。”
从包公口中,林稚水得知,过往有人得到秋笔,想要将整个妖族抹去,可刚写第一笔,尚未写完,便成了枯骨。
——半笔绝命。
后来人见之,替此壮士掩埋尸骨,接过秋笔,续写。却又是半笔绝命。
又有人想到可以接连续写,一句话,能折几个人呢?若是因此使人族自此无忧,实乃大幸。
那是一个大家族的族长,将族中有志之士召集起来,也得二三百人,满心以为必能成壮举,然而,两三百人,连第一个字都补不完。
林稚水立时醒悟。“这不就是棋盘上的麦粒吗?”看似填满棋盘格子的麦粒不多,到后面才发现,需要天文数字。
纵使如此,春笔与秋笔的用处依旧很大,绝不能落入妖族手中。
别的不说,以春笔添天气,岂不是天时立即掌控于手中?
以秋笔删去地形,岂不是地利玩转于手?
林稚水抬起阿九的手臂,将他背到背上,“你放心,我绝不让春笔失落妖族。”
少年将人背至郊外,以剑掘土,埋之。
——没有去购买棺椁,怕迟则生变,被隐藏在皇城里的妖族注意到。
掩埋时,也不知擦中哪里,他的脸竟出现了褶皱。
片刻失神后,林稚水探手,顺着褶皱处摸索,慢慢地,揭下来一张皮子。皮子下还有另外一张脸。
伪装?
林稚水略一思索,“是妖族给的伪装。”
毕竟圣女都要披一张皮子,没道理跟着他过来的仆从不需要。
——这倒是个好消息,证明皮子是可以当众扒下来的。
长发滑落,稍稍遮住阿九皮子下的脸,林稚水替他撩发,乍然一惊,“是他!”
包公通过林稚水的眼睛看过去,亦是惊讶:“居然是他!”
阮小七茫然:“啊,他是你们的熟人?”
林稚水神情复杂:“算是吧。他就是我在溟海城行宫时,看守我的妖仆。”
可,看他言行,又怎么会是真的妖仆呢。
林稚水手悬在空中不动。
他想起来了,当日,那妖仆带他去看斗蛊台时,口中言的是:“最好别想着趁道路杂乱,借机逃跑。”
他那时候以为是妖仆在警告他别想乱跑,如今蓦然回首,这话难道不是在提醒他,这个地方洞穴道路纵横交错,想要跑,很难被逮到吗?
后来,妖仆领他回行宫时,大大小小的角落都带他走遍,详细说明哪些地方不许乱跑,哪一处是禁区。看似尽职尽责,可,同时,他也趁机记住了行宫地形,炸宫后,才能顺畅逃离。
“我初初被关在房里时,他没上锁。”林稚水陷入回忆中,像是拿到参考答案后,才发现这道题,处处是玄机,“他去准备热水与衣服,去了许久,回来时,见我还在房中,脸上的神色,是明显的惊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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