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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80)

作者:白色的木 时间:2021-05-10 09:33:57 标签:幻想空间 天之骄子 穿越时空 传奇 无CP

  到了夜晚,月色最浓的时候,林稚水摆好文房四宝,稍微沉思,便是一篇祭文。

  灵气三尺九。

  一篇写完,林稚水又写一篇。

  灵气四尺一。

  他认真浏览了一遍,挑出某些语句,稍作推敲,删删改改,觉得差不多了,便另起一稿,作新的文章,还是祭文。

  灵气四尺五。

  吴用感慨:“林兄弟又有进步了。”

  林稚水淡淡道:“景情相融罢了。”

  他垂首,又开始写新的文章。

  已经不满足是祭文了,还写了不少故事,有安抚灵魂的,有死者复生的,可见司马昭之心。

  然而,不论他怎么写,都不见生效。

  其余人想劝,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毕竟,万一就有用了呢?

  写了整整一晚上,没有一张是有用的,唯一的收获就是基本可以确定,林稚水的文章能稳定在四尺一到四尺五之间了。

  林稚水低垂着眼睑坐在那儿,手掌握了松,松了握,好半晌才下定决心,提笔写了新的文章。

  这是一篇没有任何灵气的祭文。同样的,也没有异像,普普通通摆在那儿,可要说完全没有文采,那就是瞎说了。

  ——只因这一篇祭文,并非是林稚水原作,是他仿了著名诗人、散文家袁枚的《祭妹文》所写。

  他拿出玉玺,阳光自两扇窗中间缝隙透进来,把精魄照得明澈璀璨。

  天地间的灵气被玉玺引动,汇聚在玺底大字上,不轻不重地往纸上一盖,强行引了灵气进那一篇祭文里,灵气攀升,从无到有,从一尺,级级攀升,比风车儿还跑得快,直到五尺灵气时,才逐渐慢了步伐,两三息涨一尺,到五六息涨一尺,再到十几息……

  林稚水耐心的等,等它涨成八尺三,才到了停下来的地步。祭文上的字,个个墨色饱满,突起得仿佛快要爆炸了。

  然而,依然没有林稚水想要的动静。

  他沉默了一会儿,意兴阑珊地扔掉笔,整晚没睡,再加上透支精气,眼皮越来越重,直接窝在大椅子里,沉沉地睡过去。

  屋顶传来轻微瓦动声,并没有吵醒又困又累的少年。

  *

  李路行浑浑噩噩地坐在栏杆上,结了血痂的额头抵着红漆柱子,身上虽不是粗布麻服,却也极为朴素。身后堂屋摆了一张供桌,点燃的白蜡烛令端着托盘的表哥后背寒毛直竖。

  “行弟,喝口粥吧。”

  李路行恹恹地:“喝不下。”

  “去床上歇一歇?”

  “睡不着。”

  李路行闷声:“我害死了人,哪里还能睡得着觉。”

  那也太没心没肺了。

  褚贞有心想说这样阴差阳错,又不是你想要造成这种结果的,何况,一个平民,死了也就死了,难道还要李家嫡子去给她赔命吗。

  可看表弟如今的蔫态,褚贞到底没那么低情商,将惹人不高兴的话说出来。

  或许过几天就会好了,褚贞漠然地想,手里第一条人命总会令人耿耿于怀,可是,基于内疚的情绪,又能维持多久呢?

  剑仆行进来,微微弯腰,“少爷,林公子醒了。”

  李路行黯淡的眼眸里终于流过一丝光彩。他立刻从栏杆上翻下来,语速极快:“醒了?身体怎么样?有没有再吐血?”

  “醒了,据说身体不错,没有吐血,只是精神状态不太好。”

  李路行低“嗯”一声,摆手让人退下去。他静静在原地站了足足十息,忽然问:“表哥,如果要道歉,该怎么做最有诚意?”

  “你要道歉?!”褚贞见鬼了似的,眼珠子几欲瞪出眶。

  光照下,李路行的神色一片空茫,“对……”突然地,仿佛是负面情绪已经增到了临界线,小少爷哇的一声哭出来:“我害死了人,表哥!我害死了人!”

  “我知道外面的人怎么说我的,他们说我不讲道理,傲慢无礼,下颔快要戳破天了,早晚要摔跟头,我以前从来不把这些话当回事,觉得他们都是在嫉妒我——”李路行哭得脸颊烫红,发自内心地:“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改,我都改,我早就应该改了!”

  他打着哭嗝,身体一阵抽搐,上气不接下气地:“表哥,你教教我,我要怎么做,才能让林稚水原谅我。我应该怎么改?以前姐姐会教我的,她会很严厉地告诉我我哪里错了,肯定是我让她失望了,她才不管我怎么做了。现在她不在这里,表哥你教我行吗?”

  褚贞目瞪口呆,望着李路行鼻涕泡泛水光,停停顿顿,好不容易把整段话说完的模样,恍若以为自己在梦中。

  不!梦中也不敢这么发展!一向追求完美的李大少爷,在他面前哭得像落水猴儿?连爱俏的性格都不顾了?

  褚贞嘴角悄悄翘了一点,又飞快地压回去。“咳,道歉最有诚意的,该是负荆请罪。”

  李路行不假思索地:“好!”

  他抬起眼,“除了林稚水,还有其他人,我会一一背着荆条过去。表哥,你等我一段时间,等我道完歉,再跟你回家。”

  他是认真的……褚贞清楚的意识到了这一点。

  哪怕之前,他换下了锦衣华服,洗掉了脸上的胭脂水粉,褚贞也不觉得他能彻底改好,可现在……

  李路行:“表哥,我想求你一件事。”

  面对这从未有过的恳求姿态,褚贞眼皮跳了跳,“你说。”

  “明天白日,你能不能先代我上门道个歉?”

  “嗯?”他看走眼了?

  李路行很有自知自明:“他现在肯定不想见到我。”

  *

  褚贞带着嘱托,站到了林稚水的宅子外边。

  ——牵着马笼头,扶着马鞍,将一匹汗血宝马带过来,作为赔礼。

  清晨时,街上已经有不少人了,跛足的乞丐摆好破碗坐到了街角,流浪的废人掖裹衣角在县中游荡,小贩儿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地卖早餐。

  褚贞眉头深皱,将自己缝有剑纹的衫子往里拉了拉,状似不经意地踏前两步,离小贩直行过来的道更远了。

  他抬头望着林府的牌匾,轻咦一声,清光晨雾中,身上又薄又旧的宽袍广袖随风微摆。

  寻常人没有感觉,他站在这儿,就感应到了天地间的灵气席卷成漩涡,与云朵相连,仿佛天都要倾下来了,源源不断往位于中心的林府灌输。

  这……分明是一篇灵气斐然的巨著要出世了!

  身为一位读书人,褚贞从掌骨到手肘再到肩头,都在激动到颤抖,神色又是震惊,又是喜悦,还夹杂着些许说不清道不明的嫉妒。

  这屋里只有一个人,那名为林稚水的学子,今年才十六岁吧!就能如此少年天才,写出惊世巨著吗!

  褚贞压下酸溜溜的妒意,脸上扬起真诚的笑容,上前敲门。

  良久,没人应声。

  白昼将褚贞僵硬的笑容照得清清楚楚。

  他顿了又顿,门敲了又敲,始终没人应答。

  鬼使神差的,褚贞将汗血宝马寄放去了对门早餐铺子的后院,走进阴暗的巷子里,吹了一声口哨。

  然后,迎来了一阵低风——一只红鹦鹉从空中飞来,在他肩头又蹦又跳,还亲热地蹭他脸颊。

  “红儿。”褚贞喊它,特意压着的嗓音温柔缠绵。手指着林府,“帮我去那家里看看。”

  红鹦鹉歪头瞅他,看似呆呆的样子,褚贞却知道,这只鹦鹉极通人性。

  “去看看,他书桌上是不是有什么没收起的文章,背下来。也帮我看看他在做什么,午时再回来,记住了吗?”

  红鹦鹉扑扇翅膀,学着主人的样子,贼兮兮道:“记住啦!记住啦!”

  褚贞便笑了,做出一个托举向上飞的动作,“去吧!”

  哪怕被发现了褚贞也不怕,非战时,谁会特意去注意一只鹦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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