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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71)

作者:白色的木 时间:2021-05-10 09:33:57 标签:幻想空间 天之骄子 穿越时空 传奇 无CP

  “对,模仿金雕。”林稚水脚步不停,纵然走着从未铺修过的小路,也能走得稳稳当当。“模仿完之后,我用其他伤口掩盖,如果是你,在发现层层伤口下,一丝微弱的,没有精妙眼力看不出来的爪钩伤势,你会怎么想。”

  阮小七:“……”他猜了个七七八八,声音里不免|流露出些许“脑子好使的人就是心脏”的悚然:“我会想,幸好我眼尖,发现了不对,若是旁人,恐怕早以为它是撞上了敌人,力战至死。”

  而因为是自己判断出来的,多少也信个七八分。

  *

  妖皇到了枭鸟尸体发现之地,踱了一圈,冷笑:“尔等就是如此查检的?”

  周围妖兵顿时跪了一地。

  妖皇一看也知他们没动脑子,没想明白自己为何发怒。“尔等脑里所塞尽是肌肉?此地连飞溅的血迹也无,一看便知枭甲并非亡于此,还不快去找!把他巡逻的地界,都找一遍!”

  妖兵们叩首:“谨遵皇令!”

  *

  林稚水热得身上宛若冒了蒸汽,随手用袖子擦了擦汗,顺着记忆里的路,钻出矮坡,又自错综复杂的林道里挑了一条,身形慢慢隐进蒙着晨雾的森林中。

  “我特意没有让那块地滴有枭鸟的血,妖皇若能看出伤口的隐秘,必然能发现尸体所在地不对,就会去找真正的第一案发现场,找到后,只会对自己的判断深信不疑,并且暗地里,为自己的观察细微,不被迷雾遮盖所自豪。”

  *

  妖兵们在两里地外,找到了一块背后有血渍的石头,与枭鸟尸身上的血味道相似,报与妖皇听。

  而又有妖兵,在毫不相干的地方,找到了一根金雕羽毛。

  妖皇拈着那根羽毛,脸色阴郁。低声吩咐近卫,唤来所有金雕,又抓来许多未开灵智的飞禽,命令他们在飞禽扬空时,以爪子攻击。

  *

  林稚水靠住灌木丛,稍做休憩。

  “爪钩,看着就像是和鸟类起了冲突,普通的鸟又难以伤害妖族。他的手下如果在附近找到了那根金雕羽毛——王者多疑,别说一二里地,哪怕十里地,他也容易多想。”

  阮小七追问:“想什么?”

  林稚水望着蓊蓊郁郁的树冠,微微眯起的眼眸里,亮着浮光:“想他们是不是有旧怨,趁此机会嫁祸于外人。”

  阮小七:“那若是平时无所交集呢?”

  林稚水“噗”地笑出声,“有了这个怀疑,你信不信,平时无所交集,就会变成他们暗中早有交恶。若平时问上一句吃饭了吗,也能猜测成是用吃饭暗喻要杀掉对方,先入为主罢了。”

  吴用幽幽补上一句:“何况,这是在始皇陵前。不论真假,总归死了一个,倒不如用来立个规矩。”

  *

  通过爪伤,妖皇找到了那只金雕,开门见山:“你与枭甲有何矛盾?”

  金雕诧异:“回陛下,小雕与他并未有交集。”

  妖皇却只是深深看他一眼,“左右何在,拿下他,斩首示众!”

  金雕扬起双翅,背部惊成一弯弓弦,“陛下,饶命!小雕犯了何……”

  左右扑将上来两三个,拿住金雕,不给他反抗的机会,当下斩掉雕首,血液溅出,带着热浪迎面。

  妖皇屹然不动,血液喷涌,停在他一尺之外。黄袍依旧整齐洁净,投射的阴影静静覆盖地面血液。

  不管是真是假,在嬴政坟前让他丢脸,那就该去死!如若是假的,那就当下属自愿为主君面子贡献生命,并作为其余妖的警告罢。

  “传令下去!”妖皇嗓音寒凉,“再有妖胆敢借机内斗,夷三族!”

  *

  “此计为借刀杀人。”林稚水慢悠悠地走着山道,慢悠悠地讲解:“计谋用了,能否成功,且看天命在谁。”

  正如诸葛亮百般谋划的北伐第一战,那时候,陇山周边的天水、南安、安定三郡,已投靠了诸葛亮,只要马谡守住街亭,切断关中对陇右的支援,诸葛亮就能有时间攻陷上邽与冀县,回援街亭。

  也就是说,马谡能守住街亭,诸葛亮就赢了。

  而街亭,真的很好守。

  好守到什么地步呢?东汉时期,刘秀的人占了那时候还叫略阳的街亭,守城的人两千,攻城的人几万,两边对打了好几个月。

  然而,就这么个飞龙骑脸的局面,愣是输了。

  因为马谡扔了街亭不守,想要诱骗敌军进山,将他们全部歼灭——然后自己被歼了。

  “我也不清楚能不能算计到妖皇,总归,杀一个妖,那也不亏了。”

  少年手搭凉棚,看向前方人族城池,笑容一下轻松许多,“等会儿买匹马,一天后就能到家了。”

第46章 脑壳有疾

  林稚水先去买了新衣服, 又去客栈开了一间房,把全身上下洗了个干干净净。

  再好好睡个两三个时辰,一觉睡到下午, 再吃点东西,林稚水也不等了, 买了一匹好马, 就往家里去。

  出城前,林稚水突然听到街边有人叫卖,“卖蜜饯噢,便宜卖, 一斤一文!一石一钱!”

  林稚水停住脚步。

  一斤蜜饯,粗略算, 能有三四十颗。

  “老伯,给我称两斤!”

  老伯放下担子, 乐呵呵地拿了油纸袋儿抓了两斤蜜饯给林稚水, “小哥, 拿好咯, 上好的蜜饯, 特别甜!”又非常热情地拿了一颗, “来, 你试试, 不甜可以不买!”

  林稚水嚼着那颗蜜饯, 用蜂蜜腌制的杨梅干果酸酸甜甜,粒大肉厚,牙齿咀嚼得非常有劲道,手拈一颗,还不粘腻, 蜂蜜结在表层,如同琥珀糖浆。

  “再多来一斤!”

  “好嘞!”

  林稚水把三斤蜜饯往新买的包袱里仔细放好,又用干净新衣服包在周围,避免颠簸,这才去城东马市,挑了一匹高头大马。

  阮小七:“林兄弟,你还喜欢吃这么娘们唧唧的食物?”

  “阮七哥,你这可就男女刻板印象了,男孩子怎么就不能吃甜食了?那夏日你可别想要我的荔枝,酥油饼也是甜的,没了,都没了!”

  阮小七连忙讨饶:“好兄弟,饶了我则个,我就随口问问,我改!蜜饯是汉们唧唧的食物!”

  林稚水牵着马往城外走,偶尔摸了摸马头,算是初步培养感情。听得阮小七的能屈能伸,眼睛里溢了笑意:“那行吧,饶你一次。不过,你也算猜对了,这是买给濛儿的。”

  给妹妹买的零食,她喜欢吃甜的,尤其喜欢蜜饯和糖。

  林稚水算算时间,“现今是七月四日,濛儿下个月二十一日开始学考,再往后到十一月二十一日就是我参加升舍试。满打满算,也就四个多月的时间了。”

  再往后,想要再见,得林濛考升舍试去皇城。

  林稚水喃喃自语:“濛儿十四岁了,还有她师父在旁边,到时候申请住宿,就当上一年寄宿学校,问题不大。”

  为了赶时间,少年仗着自己年轻,八百里加急地赶回去,到了金光县外,好好一匹马,直接瘫倒地上,口吐白沫,差一点就能换马了。

  林稚水从马上踉跄下来,腿一软,“砰”地半跪,一天一夜的高负荷赶路,脉搏疯了般跳跃,眼前昏沉沉黑了两三个呼吸,才重见光明。

  包公不赞同:“主家,过犹不及,你这样太透支身体了。”

  林稚水摆摆手,没当回事:“只是有点累,休息一会儿就没问题了。”

  赶路就像熬夜,年轻人嘛,熬点夜算什么事?

  马还倒在地上,林稚水保持着半跪的姿势,手轻轻抚摸它的脖颈,陪它顺了半天气才扶起来。

  “好马儿,到家了就能休息了。”林稚水牵着它走进县中,耐心安抚,“到时候给你喂紫花苜蓿。”

  大马哪里听得懂人话,从鼻腔里喷出白气就算是回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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