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过不止一次自己诗文第一,剑术第二,那些人嘴上说着“知道了知道了”,改天还是只想要他的剑。
——剑术完全压过了文采的光芒。
李白:“所以,教他也是教,教你也是教,你要学吗?”
林稚水郑重一拜:“弟子林稚水,见过先生。”
李白便将林稚水带去了宫殿后边,让他和李路行见一见,“路行,这是林稚水,日后随我一同习剑。”
李路行和林稚水四目相对后,把气一憋:“先祖,我明白了。”
李白眉梢轻挑:“你是否不愿?”
李路行当然不乐意,好不容易见到崇拜的人,谁会想和别人分享。但是……“先祖高兴就好。”素来心高气傲的小少爷强行忍了下来。
错了。林稚水心说,如果坦诚一些,太白先生才会高兴。
李白:“当真愿意?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有什么不能说出来的?”
林稚水心里默念:第二次机会。
李路行抓牢剑柄不放,大声:“我愿意!”
李白有些失了兴致:“既然愿意就好。”
憋了半天后,李路行又吞吞吐吐问:“所以,他是我师弟吗?”
李白摇头:“你们都并非我传人,不论师兄弟。”
李路行低低“嗯”了一声。既是高兴林稚水没得到特殊对待,也难过于自己同样没被另眼相待。
说教林稚水,青莲剑仙就是丝毫不藏不掖地教,有郭靖和阮小七的称赞,林稚水也知道了,李白剑术的确没有太过精妙的地方,但是……
郭大侠:“你学会后,可跻身江湖二流高手,若是纯熟运用,纵使无甚精妙剑招,面对一流高手,亦有对抗之力。”
阮小七:“嗐,直说就是:剑招朴素,但是质朴天然,别有羚羊挂角的另类妙处,对于悟性没多大要求,很适合大众学习。”
别听阮小七用词是“适合大众学习”,林稚水心知肚明,他只是没往后继续说,否则,不会用“羚羊挂角”来形容。
——羚羊挂角,不正是无迹可求?
这种剑术,很适合初学者入门,不过,越修习,才越考验悟性。“12=7+5”“14=11+3”固然简单,然而摸清为什么“任何足够大的偶数,都可以分解成两个质数相加”,就是哥氏猜想。
因着和李白学剑,林稚水压根没能赶上过年,也就只能失约妹妹,心里万分愧疚。
“明年一定补上!”林稚水心说。
当然,年没法过了,第一场私试也参加不了了,好在,林稚水并不多指望保送,正儿八经参加升学试,他也有自信自己能过。
今天的教学结束后,李白骨节分明的手指轻敲了下酒坛,“你们也学得差不多了,临走前,都去书阁,挑一份典籍,我再教你们最后一次。”
那书阁有二层,平日里李白只开放第一层,说是第二层的东西他们看了只会贪多嚼不烂。
踏进书阁第二层,林稚水放纵自己的好奇心,先四处打量了一遍,才开始挑典籍。
都是李白手抄的书本,有他自己的剑术和以往红尘行走时见识过的剑招,有蛊毒、易容等旁门左道,有医书,有相术,甚至酿酒、赌博、江湖骗术一些杂书都有。
李路行进来后,目不斜视直奔剑术的柜子,迟疑片刻后,抓了其中一本出门。
暗处,李白见了,叹息一声:“到底还是剑术。”
罢了。至少他敢杀妖,学了剑术后,也能护持人族。
李白也不想再看林稚水挑了什么,左不过是和剑相关,袖携酒壶,跃上参天巨树,对月畅饮。
青莲剑仙卧在枝间,摇头叹气:“怎么就没人相信,我真的是诗文第一,剑术第二呢?”
“先生,我挑好了。”林稚水的声音自树下传来。
李白平静地垂眼往下看,只见他心里十分满意的那个学生,高举着他的诗集,“太白先生,我想学这个。”
作者有话要说:
李白身高六尺余:
白陇西布衣,流落楚汉。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
——《与韩荆州书》
*
李白外貌:
眸子炯然,哆如饿虎,或时束带,风流蕴藉。曾受道箓于齐,有青绮冠帔一副。少任侠,手刃数人。
——《李翰林集序》
*
关于李白诗稿丢失:
公又疾亟,草稿万卷,手集未修。枕上授简,俾予为序。自中原有事,公避地八年,当时著述,十丧其九,今所存者,皆得之他人焉。
——《草堂集序》
第25章 增益效果
李白:“你要和我学写诗?确定是诗,没有误以为那是剑谱?”
林稚水毫不犹豫:“我确定!”
枝昏叶暗间,看不清李白神色,“说说,你想学它的缘由?”
这是学之前还需要先做一遍自我剖析?林稚水眨了眨眼睛:“理由?需要吗?任何人……”林稚水下意识代入了自己上辈子,“任何人见到你,都会想沾一沾你的才气,哪怕只得半斗。我既然有此机缘,自然想厚颜无耻请太白先生教我。”
然而,李白并没有高兴。
他惆怅地喝了一口酒。
小年轻们啊,就是嘴上说着好听。说着是喜欢他的诗,实际上,就是想投其所好讨好他,哪怕给他出诗集,用的名头也是《青莲剑仙的诗集》。
一想起来那个荒唐的诗集,特意收集来他送给友人的诗,然后大打青莲剑仙的名头,根本不是真心欣赏他的诗才去做的,李白就脸一黑。
李白幽幽地:“你知道为何外面没有我的诗吗?”
林稚水摇头。
李白把诗集的事说出来,哼一声:“也幸好我提前知道消息拦了下来,不然,那些人冲着青莲剑仙去阅读,对我的诗只会不带脑子地吹捧。”
林稚水仰头,“先生,我是真心喜欢你的诗的,不是因为你是青莲剑仙。”
李白一抛酒壶,壶耳高挂树枝,瓷身摇摇晃晃,倒映月光闪烁。谪仙从树上轻飘飘落下,袖袍飞扬,“林稚水。”他慢悠悠地说,“要给我出诗集的人也是那么说的,然后,我问了他们其中一首——我赠给孟襄阳的诗,表达了什么,一群酒囊饭袋,吞吞吐吐,呵。”
太想讨好他了,拿到诗后,没看就直接拿去印刷,才被他问住。
“倘若有谁假冒我名号,写出平庸烂俗之作,寻常人分辨不出来,恐怕也会因着崇敬我,刻意去拜读,去拔高,那岂不是我在名不配位。倒不如不将我的诗文传出去。”
林稚水心里转了一遍。
孟襄阳……孟……啊,对!孟浩然是襄州襄阳人,世称孟襄阳。
赠给他的诗……“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李白眉梢微扬。“对。”似乎是想起林稚水的真情告白,意味不明地:“你既然听过,那也说说这首诗……”
穿过来前,还是苦逼高三狗的少年条件反射地:“这首送别诗采用了……手法,寄托……的情怀,表达……的追求,袒露……的心迹,抒发……的思想感情,起到……的作用。”
脑子里还顺便回忆老师的谆谆教诲:六分诗词赏析,必须分一、二、三点来回答,一点两分。
李白听得一愣一愣的,捋着胡子回想:自己当时真的有这么多想法吗?
少年说完后,仿佛激活了什么开关,眼睛亮晶晶地凝望诗仙:“我有些问题,想要问您!”
李白没太反应得过来:“什么问题?”
“先生,‘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是以‘金市’‘银鞍’这样的地豪与物奢,烘托出少年游侠的意气风发,风流潇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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