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的人非常信奉誓言,他们认为举头三尺有神明,誓言是十分神圣的制约,和后世信科学后,张口就来的户口本死绝,全家车祸不一样,基本上,发了誓的就会遵守。
林稚水也不好阻止他们的诚心,只能笑着点头:“我信你们,那我先把她带走了。”
“恩公,你要把她带去哪儿?我们帮您搬过去!”
于是,一群人抬着一头狼妖,浩浩荡荡往林稚水的马车走过去,然后站在雪地里,目送林稚水远去——如果不是林稚水坚定拒绝,他们特别想帮恩公驾车,一路送到目的地。
周姓文人平静望着车马消失在白雾中,再侧头扫一圈同样立于原地,任由风雪白头的人们,并不意外的看到他们眼中敬爱的神色。
那少年恐怕还不知道吧,只要他开口,振臂一呼,这些人哪里能保持冷静,必然心甘情愿归他麾下,供他驱使,那些兵俑能做的,他们也能做,甚至兵俑不能做的,他们也会咬着牙拼了命去做。
——视之为神明。
周姓文人脑海中自发显现了红衣少年持剑走来的画面,周围是妖洞阴沉,只有那一烈红衣是鲜活的希望,默默地捏住了胸口的衣襟。
……他又何曾不是呢。
到了完全看不见恩公后,人们才各自散去。
郑姓文人突然道:“二哥,我们回皇城吧。”
周姓文人吐出一口浊气:“回去?你现在能面对那样子的他了?”
郑姓文人垂头,“我……我不能……但是,我想他了。”他猛然抬头,笑容苦涩:“你是没看到,那林公子嬉笑怒骂,快意恩仇的样子,像极了老大还没堕落之前。我……我想老大了。”
吴姓文人断然:“那就回去!”
其余两人看向他。
吴姓文人笑了笑,略带自嘲:“二十六年了,你们没放下,我又何尝放下?说来也可笑,他不是他了,我们又何曾是我们?为了赌气,弃剑不用,洞主打不过就算了,现在连几头小妖都打不过了,平白丢人。”
一道沙哑的音传来:“回去!”
余下三人扭头,“老五,你怎么跑出来了?大雪天的,你还发着热呢!”
王姓文人裹着大氅,脚步虚浮无力,直看得其他几个兄弟心惊肉跳,生怕人摔了一跤,把自己摔没了。
“这里是霞州地界,离金光县不远,那个人又自称姓林,我猜,他就是那位文昌第一,举世闻名的林稚水。”他笑了笑,苍白的脸色涌了些血色,仿佛是荒芜一片的枯地,重新开起了希望之花,“他肯定是要去皇城入学的,老大看到他,或许能想起自己年轻时候。”
郑姓文人眼前一亮:“然后,受到触动,不再花天酒地,浑浑噩噩度日?”
他们都知道,这个可能微乎其微,但还是放不下这万分之一的希望。
说不定……说不定就成功了呢?
另一边,林稚水还不知道有人突然对他寄予厚望,他正在把狼洞主和陆县令做了个交接,偷偷那种,毕竟妖族冒犯人族,在很多人眼中,尚属于无稽之谈——当然,边关那块不算,毕竟,很多妖族自己都没把在边关掳掠杀人,甚至连同族都杀,到处游荡的妖当成国家子民,他们称呼那些妖怪为:妖寇。
陆县令满怀厌恶地瞥了一眼狼洞主,看向林稚水时,又是郑重:“你放心,我一定会关好她,瞒住妖族那边。”
“那就麻烦您了,听闻这里是她的封地,只要她没有死讯传回去,三年五载的,也不至于派其他妖怪来顶替她。”
林稚水心里乍地升起一个念头,和郭靖沟通之后,将他放了出来。
陆县令眼中稍带好奇。
这位浓眉大眼,一身正气的侠客,就是林稚水写出来的人?
郭靖笑着对他点点头,随后,蹲到狼洞主面前,神情严肃,“得罪了。”伸手,一掌拍向她后心。
狼女感觉到一股至阳至刚的气劲涌入她体内,游走周身,时不时伤她肺腑。“你对我做了什么?那是什么东西?!”
林稚水:“谢啦,郭大侠。”
郭靖笑道:“举手之劳。”便又回去文字小世界中,继续打他还没打完的七十二路空明拳。
林稚水转头看向狼女,少年此刻灿烂的笑容在她眼中宛若恶鬼。“这玩意你也不需要弄懂是什么,你只要知道,有它在,我们不怕你逃走就行了。敢跑,我们就用它穿透你的心脏,让你变成一头死狼。”
当然,林稚水不会告诉她,不跑也活不了多久。这降龙十八掌的阳刚气劲破坏力强悍,只要存在于体内,就会不断伤害内脏筋骨——灵感来源于中了玄冥神掌的张无忌。可惜,可惜,如果他能早点想起来这招,说不准能给妖族太子或者妖族圣女也各来一道。
想完,林稚水又好笑地摇头:真有这样近身的机会,打气劲还不如直接一掌拍死。
“县令大人,有这道气劲作为保障,也不用担心您会被她反扑了。”
陆县令立刻明了他的意思:“你是要走了?”
林稚水搓了搓自风雪中来,冻得通红的脸,双眼弯若天上月,“对!现在去,还能赶上除夕,和濛儿一起过年。”
陆县令端起桌上酒,微微一抬:“那么,此去山高水远,祝君一路顺风。”
少年怡然一笑:“也祝君治下兴盛,奸宄敛迹。”
推门走出去,或许是巧合,雪止了,风却未停,悠悠苍天下,少年红衣翻飞,形若神人凭虚御风去。
陆县令饮了一口热酒,神思恍惚之迹,骤然想到一句话:他日,大鹏乘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这金光县,终究是装不下他。
*
车马远行,重新驶进有妖之山,林稚水顺路去了一趟山顶,站在高峰处,远眺金光县。
悠悠苍天下,日光破云,泻出金鳞片片,将他生活了十六年的县城笼罩在金光之中。
忽地,远方雾气飘腾,逐渐看不清家乡景色。
林稚水愣了愣,只好转身驱马,往皇城去。
身后,大风起,高天之云顿生波澜。
此一去,且看万里风涛,莫虑前途。
第79章 巧遇第二
林稚水看着舆图, 挑了另外一条去皇城的路,好领略不同风光。
这一路,茫茫一片白,人迹罕至, 多有大山, 好在木牛流马走山路非常平稳, 也不怕累, 倒也没让林稚水多受赶路之苦, 就是渐渐分不清云色和天色, 少了一处美景可看。
忽闻得犬吠, 前头先是一只雪兔逃窜, 后头三五条黄犬急追, 看毛色, 像是有人饲养的猎犬。
少年远远望着, 玩心大起,将弓箭取出来, 细弦绷紧拉弯, 奄的一放,利箭急射而去,从黄犬耳侧擦过, 冲进它们的包围圈中,将雪兔扎了个对穿。
兔子蹬了蹬腿, 便渐渐弱了声息,软软地塌倒箭上。
黄犬们围着雪兔尸体转圈, 似有些茫然,它们这是被抢了猎物了吗?
林稚水走过去,将兔子拾起来, 这群猎犬被驯养得很好,碰到人也不攻击,只是纷纷仰头看他,像要靠近又不敢靠近,摇着尾巴呜咽。
“好啦,不欺负你们了。”少年轻咳一声,将雪兔抛到它们眼前,“拿回去交差吧。”
话是听不懂了,但是动作能看懂,离得最近那一条黄犬咬住兔子尸身,嗓子里低呜,其他狗子便也七嘴八舌汪汪叫。
忽而一声赞叹:“好俊的箭术!”
林稚水侧头,就见一青年手持一枝梅花,颇有闲情逸致地在手中揉搓,双眼一笑,是雪后初晴的霁色。
他头上戴冠,已是加冠之年。
猎犬们听得青年声音,叼着雪兔回身,跑到他身旁把兔子放下,尾巴直摇,似是在邀功。
青年便弯腰拎起兔耳朵,顺带把梅花折下,撒在犬身上,言语带笑:“做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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