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此刻太阳虽未至中天, 但已经稍许显露了几分南部白日的热度。莱芙紧紧攥着掌中细细的一根腕带,脸色却白得像是刚从冰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莱芙在看到“玩家”一词的时候,下意识地往身旁的娜提雅维达看去。或许是表情太古怪了, 娜提雅维达误解了她的意思,以为她要赶人, 便驱马往边上走去, 体贴地说:“我先行一步,在前头等您——你们两个先说话吧。
“你怎么了, 莱芙。”兰斯看着娜提雅维达远去的背影,心想他要说的话也不算是什么机密,但是一看莱芙的神色,他刚才提到的东西似乎的确对她非常重要,“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自称‘玩家’的那些人。”
莱芙指着着黄色腕带上的红字,强作镇定道:“这个单词就是。”
“果然如此,”兰斯说, “你认识上面的字?”
“不,我只是偶尔看到过这种文字而已。”莱芙强忍着激动,一股战栗感从尾锥骨而起, 她的上半身几乎要失去知觉了, “我想知道这东西是怎么来的, 告诉我……”
“事情要从‘剑与血玫瑰’和‘守护者之剑’这两个骑士团的恩怨说起了。你在骑士团中的时间太短了,所以或许没听说过,这故事太长了,就从我亲历的说起吧。”兰斯扯了扯缰绳, “我曾经是守护者之剑的成员之一。这个骑士团在雇主那边好评如潮,但是对于成员却相当残忍。其中聚拢了一群为了完成任务、获得赏金不惜一切代价的亡命之徒……一开始任务并不危险我获得的奖赏也颇丰, 但是在一次任务中,同伴为了独吞功劳,对我见死不救,我是在那次任务之后,才加入剑与血玫瑰的。”
莱芙的手指摩挲着手中的腕带,看着上面的单词,越看越觉得每个字母的样子都显得十分扭曲,也许……她怀着侥幸的心理想着,也许在这个世界的某些角落,那个已经被龙火焚化成灰的玩家在生前曾经游历过,所以遗落下某些字眼,这之后才有人将它绣到腕带上,未必是真的有另外的玩家出现。
她回过神来,听着兰斯的话。
守护者之剑这个名字如雷贯耳,同剑与血玫瑰一般,在德拉大陆的众多骑士团中排行前十,名次先后往往会变动,但多数情况下,还是守护者之剑的排名更加靠前一些。但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骑士团。剑与血玫瑰在完成任务之外,还承担着为圣殿培养与输送人才的任务,这个骑士团会让有志于成为圣殿骑士的正式骑士们暂时加入,共同进行任务,其成员也往往是以圣殿骑士为目标的。有时候为了圣殿的安排,骑士团会去做许多得不偿失的任务。但是守护者之剑与圣殿的联系则没那么紧密。
在骑士制度最初诞生的时候,骑士们只供职于圣殿。而发展到如今,骑士们服务的范围扩大到世俗的王室、贵族和能支付得起报酬的平民富豪。德亚大陆上的各个国家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许多等级不同的委派任务,为了满足这种日益扩大的需求,每年各地都会涌现出大批新的骑士。圣殿虽然会派神官和德高望重的骑士们对年轻骑士的品行进行考核,但是毕竟力有未逮。
一个团体一旦陷入迅速扩张之中,则其中的成员必然鱼龙混杂、良莠不齐。
对一些人而言,骑士是梦想、是信仰、是需要为之付出鲜血与生命的事业;而对于大部分人而言,骑士也不过是一份比起贩夫走卒而言稍微光鲜一点的职业而已。毕竟能成为圣殿骑士的,只是凤毛麟角。多数骑士,或是无法通过圣殿骑士的考验,或是不敢去承担在成为圣殿骑士之后艰险的任务,终生便只能停留于正式骑士的等级。
这些止步于正式骑士的人之中,有的会另谋他业;而选择继续做骑士的人里头,只有极少数会单独接任务,而多数为了任务数量稳定、过程安全顺利,便会加入骑士团。这些骑士团并不是为了将成员们培养成为更高等级的骑士而存在的,而只是为了给成员们提供谋生职位而存在的,这就是所谓的“职业骑士团”。在职业骑士团中的骑士们通常只是以完成任务、获得报酬为目的。职业骑士团中的成员虽然信仰圣殿,但是不能以圣殿的名义行事。所接的任务中,有一部分处于灰色地带,只要在明面上遵守圣殿的规定,圣殿对于各国向职业骑士团发布的任务并无限制。由于接任务不需要通过圣殿,任务结束之后也不需要荣誉勋章,因此同样等级的任务,职业骑士团在钱财上的收获要翻上几翻。有些手头拮据的骑士们,想要在短期内发一笔财,也会选择暂时加入职业骑士团。
守护者之剑又是职业骑士团中最为有名的一个,保持着极高的任务成功率,同时在雇主中好评如潮,在同行中则是毁誉参半。
两个骑士团在多次任务中都有摩擦,于是在提到守护者之剑这个名字的时候,剑与血玫瑰的成员总是相当光火。莱芙记得在她进行第二次任务的时候,在与火云雀大战之后,希尔顿团长得知特尼王子竟然预备让守护者之剑作为意外出现时的替补,便恼怒非常。她当时不知原因,还以为希尔顿团长只是为了特尼王子不信任他们而生气,现在听兰斯这么一说,却是新仇旧恨皆有。
“在上一次任务之中,正巧与守护者之剑狭路相逢,里头多了好几个生面孔。”兰斯道,“我们本来不应该有交集,我也不想招惹他们。只不过在同一家客店中吃饭,我偶然间听到了有几个戴着这种袖带的人正在高谈阔论,其中有我的一个老仇家,还有几个生面孔。”
莱芙追问道:“他们……有说什么奇怪的话吗?”
“奇怪的话?也就是自称为玩家而已。他们说明年要去斯莱帕特大草原一躺……接着又用极其粗鄙的话语来谈论当地的一名贵族小姐。那些人当时喝多了酒,我只是多看了他们几眼,我那老仇家说了几句话,接着那一群人就拥过来,对我拳脚相加,我的腿就是在那个时候,咳……”兰斯似乎是想到了让他极不舒服的场面,咂了咂嘴,“那些生面孔简直丝毫不讲理,不像是受过训导的人,简直是地痞流氓。守护者之剑之前的成员里倒也不乏地痞流氓,但是他们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几个人打我一个,更不会当众大肆议论贵族小姐。”
莱芙沉吟不语。
“被打断了腿这么丢脸的事,我倒宁愿早一些忘掉。不过昨天听到你的下一个地点和他们要去的地方相同,出于义气,必须得告知于你,如果遇上了这些人,他们知道你在剑与血玫瑰呆过,说不定要找你麻烦。”兰斯歪着头看着莱芙,“你这是什么表情?我只是这么一说,就吓到了不成?唉,如果这么胆小,还不如早些嫁人,过安稳日子。”
“吓到了?”莱芙被兰斯给逗乐了,嘴角勾起,哼笑出声,虽是笑着,却显得很阴郁,还带着些病态的愉悦感,她已经有将近十七年没有这样笑过了,这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莱芙的笑,而是属于曾经的那个她,“啧,不过是玩家嘛……”
低头一看,捏着腕带的指节发白,她知道自己的反应有些过度了,然而她只是过于吃惊了而已,至于害怕,恐怕连一丁点都没有。
“天哪,瞧你这副稳操胜券的样子。”兰斯不得不承认,他被莱芙的突然变脸给吓到了,“我不是在唬你。那些人单打独斗可能不及你,但是他们会以多欺少,使用阴谋诡计,不得不防……”
“我实在找不到不稳操胜券的理由啊。”莱芙好不容易恢复到了平常的样子,如果这只是一个单纯的异世界,那么她可是抢占了主角气运之人;而如果这是一场游戏,“那些‘玩家’顶多是业余爱好者,可我是职业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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