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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男主为我打天下(57)

作者:三五时月 时间:2024-05-12 09:27:50 标签:甜文 穿书 爽文 成长 基建 轻松

  紫花苜蓿,是秦家先祖,用命换回来的。

  自那以后,秦家牧场中遍野尽是苜蓿草,秦家骑兵也成为了唯一能力压东蛮的存在。

  只可惜,先帝忌惮秦家,在以莫须有的罪名将秦氏一族流放后,也将秦家牧场烧成灰烬。那个自私多疑又胆小懦弱的皇帝,生怕有人得了苜蓿草,再培养出同秦家军一般所向披靡的骑兵,威胁到他那所谓尊贵的皇位。

  如今,苜蓿草种未绝,秦家骑兵亦如是。秦纵知道,这是楚霁想要告诉他的。

  进了西郊农场,二人并未先行去看苜蓿草地,而是种植土豆要紧。

  秋土豆的种植时间也是有讲究的,楚霁记得那句口诀叫“处暑不早,白露不迟。”【1】也就是说,最好在处暑和白露之间种植秋土豆。明日是八月十二,恰逢白露,否则楚霁也不会放下许久未见的二哥,这时候跑来种土豆。

  自打楚霁收到二哥来信,便要求农场修整出数十亩的田地来。

  西郊原本是荒地,土地贫瘠,未经开垦。于是,楚霁便命人垦荒,遍种苜蓿。苜蓿草是优质的豆科牧草,除了可以作为牲畜的饲料以外,还能固氮肥田。

  因此,现在农场里的土地虽称不上肥沃,但种植土豆这种适应性广的作物,也是足够的了。

  农场的负责人叫周林,正站在土地旁,指挥着农场众人起垄。

  “还是按照以前的要求,务必记录在册,事无巨细。”楚霁看着田间热火朝天的场景,嘱咐着周林。

  “属下知晓,大人放心。”周林郑重地回答。

  楚霁的农场里有要求,

  所有种下去的作物,其种植的土质、灌溉的水量、起垄的距离、种子的密度等等都要详细记录,以寻找最高产的种植方法。

  同时,产量尤为突出的作物,更要从中选取优质的种子,一茬接一茬,优中选优地进行种植。

  经过三年大面积的实验,楚霁的农场中,绝大多数的作物,其产量都可以在大雍原有的水平上翻一番。

  按照楚霁原本的打算,在明年春耕时,他便将农场中的优质粮种发放给沧州民众。现在又有了土豆这样的意外之喜,楚霁便准备等秋土豆收获之后,明年按照百姓的个人意愿领取土豆播种。

  见这田间他和秦纵也插不上手,楚霁便趁此闲暇带着秦纵在农场中走一走。他知道,秦纵看见苜蓿草,早就按捺不住了。

  楚霁和秦纵一同踏进了苜蓿丛中,并不说话,只是静静地走着,从田垄的这头走到那头。

  走到农场边缘时,秦纵轻轻地说了声“谢谢。”

  楚霁闻言摇头:“是我该说抱歉,未经你的同意 ,便擅自种了苜蓿草。”

  秦纵并未说话,而是席地坐在了苜蓿草丛中,轻嗅苜蓿花香,望着天边的冥冥薄暮。

  “月亮出来了。”他轻声呢喃。

  这话倒是稀奇。

  此刻已是傍晚,西边的天空中坠着大片落霞与残阳,很是引人注目。

  而东方薄暮中挂着的一轮浅淡秋月,寂静无声。

  若是旁人,少不得要感慨一句夕阳之壮美。秦纵却偏爱皎月之清雅。

  楚霁坐在他身旁,双手撑地,仰头也看着那一轮凸月。

  两厢无言,唯有风吹过,惹得苜蓿悠然。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律吕调阳……”【2】

  远处突然传来孩童稚嫩的读书声,却偏学大人的抑扬顿挫,很是童趣可爱。

  秦纵看着楚霁。

  楚霁笑道:“肥皂厂和纺织厂中有许多工人,家中稚子无人看管。我便命人在西郊设立了启蒙学堂。父母上工时,可以将孩子送到学堂中读书习字,只当做是启蒙。”

  他语调一贯的平缓温和,仿佛只是在陈述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读书习字,这区区四个字说着轻巧,却是多少人一辈子的可望而不可求!

  而现在,楚霁却轻描淡写地将其赋予这苦寒的西北边地。

  “你知道的,自古以来,统治者都只喜欢愚民。”秦纵看着楚霁,语气严肃,眼神却足够温柔。

  “那又如何?”楚霁的眉眼间扬起自信张扬的笑意,“不仅是沧州,不仅是稚童。终有一天,我要让全天下的人都能读书习字。我要的,是有文化,有思想,有判断的,天下苍生。”

  秦纵觉得自己似乎又更了解楚霁一些了。

  那日在城墙下,在那轮皎月的清辉下,楚霁说出了惊世骇俗的话,也在做着惊世骇俗的事。

  他想,月亮高悬天上,永远皎洁,将所有人都照亮。

  此刻,明月在我身边。

  同心跳共舞,与呼吸并重。

 

第四十九章

  清晨, 空气中潮湿的凉意裹挟着苜蓿花香。远处农场中的宿舍依稀可见,食堂上方飘荡着袅袅炊烟。

  楚霁刚踏出房门,精神就为之一震, 只觉得久在樊笼,复返自然,神清气爽。【1】

  昨日种完了土豆, 天色已晚,赶回州牧府是来不及了,他便干脆在农场里住上一晚。

  适时,秦纵走出了房门。看见站在院落中楚霁, 他脚步一顿,面上有些许的不自然。但感受到初秋清晨的凉意,秦纵还是迈开步子, 将手中轻薄的披风交到楚霁眼前。

  这几步路的功夫, 就已经足够他平复心绪了。

  秦纵面色如常,道:“水土湿气凝而为露,白者,露之色也。昨夜下了雨,气温不比前两日。”【2】

  楚霁点点头, 接过披风围好。今日是白露, 秋风吹散了暑热,又逢秋雨, 气温骤降。他现如今身体虽好多了,但还是要比旁人更注意些。

  “走吧。去凑个热闹。”今日恰好农场里有个特别活动, “主演”正是原城门校尉王震, 楚霁当然得去看看。

  秦纵不明所以,但还是跟着楚霁一同出发。

  虽然夜里下了一场雨, 但农场里的阡陌小道皆已铺上水泥,因此不见丝毫泥泞。

  两人一路向着农场最东边走去。那里是王震等人平日杀猪的地方,但今日却有些特殊。

  站在栅栏外,楚霁颇有兴味地看着王震的动作,那还真是手起刀落,挥洒自如;刀走龙蛇,一气呵成。看来,王震已经十分熟悉这项工作了。楚霁满意地点点头。

  可看着眼前的场景,曾十步杀一人的秦将军,也不由得脊背一凉。不,更准确来说,是下身一凉。

  屠宰场中,两两为一组,正有条不紊地工作着。

  其中一人按住猪仔的两条后退,将猪仔提起。另一人便将猪仔的两条前腿缚住,使其不能动弹。

  这时,王震走到猪仔旁,左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那待割除的部位,右手持着一极薄极利的刀片,狠狠划下去,先切除,再挖剔。不过数十秒钟,就将那血淋淋的东西取了出来。

  “您这动作,真是越来越炉火纯青了。”缚住小猪的那人语气惊叹。

  “去去去,忙着呢!”王震现在对于阉猪这活计,已经看开了。随手将血淋淋的那物扔进渣斗,便拿出一根银针,面如死灰地将那处的伤口缝住。

  当日,他好不容易才习惯了绵羊时不时的踢踹,就被喊去干杀猪的活计。

  杀猪便杀猪吧,好歹也是曾经做校尉的人,没难度。是以,他熟能生巧,杀猪速度越来越快,每天都超额完成指标,一身的腱子肉练得可比当初在东郊大营里结实多了。

  可就在他准备待在舒适圈里“养老”的时候,突然被这农场的管事叫了去给小猪去势!这是搞什么!

  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楚霁更恶毒的人吗?让他一个七尺男儿,去干这种,这种……感同身受,猪阉己悲的事情。

  怎么会有人,能想出这种刑罚?!

  可不干不行啊,小猪仔一天没有被阉掉,他就一天和小猪仔关在一起。小猪仔一天三顿都有人来送饭吃,他却没有!

  在和猪抢饭与给猪去势的两难抉择之间,王震终究还是满心悲凉地拿起了刀片。

  死道友不死贫道,你要是还完整着,我就饿死了!你失去的只是作为公猪的尊严,我失去的可是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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