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燕王华美,与他这种人云泥之别。
这之类的问题,完全没有在想。
他整个人就像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给魇住了,心念反而变得无比单纯——他那么美,又那么香。
好想摸摸小手,一亲芳泽。
摸到即赚到。
所以今晚没有人能阻止他去见燕王。别说爬墙了,杀人越货都要去!绝不让美人独守空闺。
若说抱着枕头从都督府翻出来时,他还努力躲了人。等坑吃吃翻过州侯府的院墙时,就干脆毫不掩饰大咧咧地骑在了西凉那伙人的头顶上。
也幸亏这群平日警觉过人的将领们,完全没有人发现他。
这群西凉烧烤怪们,刚拆分了一只碳烤全羊。此刻又在煮一锅大大的玉米排骨汤,蒸汽咕嘟咕嘟滚着,大骨头肉香四溢令人垂涎。
一道黑影暗戳戳向燕王香闺靠近,无人觉察。
……
新婚之夜。
燕止其实并没有抱太多期待。
虽然按照南越风俗,守夜之日是会有一些夫君排除万难来寻妻子。但他想着白天婚礼时,有人眼下黑重憔悴,应该是困糊涂了。
算了。今晚且放过他,让他好好睡一觉。
可虽这么想,却还是看了几页书,默默等了一下。直到门外一点声音,他抬起眼,默默一丝得意。
“不进来么?”
“……”
“再不进来我落锁了?”
第96章
燕王唇角浅笑,合上手中的书卷,起身从容地走向门扉。轻轻一推,门扉应声而开。
门外果然有人呆站。
一身宽松驼绒睡袍,长发略微散乱,一脸困倦憔悴却又精神抖擞。踏着毛绒拖鞋,怀中紧抱一只巨大的枕头。
门口灯笼晃荡,照得他目光清澈明亮。眼神直勾勾盯过来,毫不掩饰的热忱、急切。
以及,跃跃欲试。
“……”
什么怪模样。燕止哑然失笑。
大门一开,月华城主就探头探脑、径自入内:“燕王莫要误会。许久未见,我来瞧瞧。”
“闲叙几句,便就回去。”
他说这话时,表情倒仍是无比清澈,不见虚伪。
但。是谁闲聊,还专程抱着这么显眼的大枕头来?燕王也不揭穿,只挑眉带笑不笑:“哦?”
慕广寒对他的促狭浑然不觉。
人在屋中,也对满屋子挂着的琳琅福结、钱袋、喜庆妆点等旖旎暧昧视而不见。目标明确,快步绕过桌子,直奔床榻。
自顾自就在人家大红色的喜床上坐定,神色真诚而期待。
冲燕王啪叽啪叽拍了拍柔软的床铺:“来,坐过来!”
“……”
燕止饶有兴趣。
从他坐下,某人就毫不掩饰、明目张胆的地开始盯他红袖下的修长手指。
盯,盯盯,抬眼看了看他神色,又低头继续盯。
几次三番之后,城主吞了吞口水,突然用扑蝴蝶一样的动作,啪。出其不意地,成功把他的手给扑住了。
“……”
燕止也不做声,就看他自顾自梦游,指尖细细在透着浅浅血管的手背不断的揉蹭、描摹,像是在盘摸一块上好的羊脂玉,又像是在戳什么没见过的新奇玩意,神情专注又古怪。
戳了一会儿,又贪婪地开始深入指缝之间。
抚摸变成了缠绵的交缠摩挲,时而按压,时而揉捏。一丝麻痒泛上心头。
燕王眼神暗了暗。
有些人一脸无辜,倒是私底下挺会些暗戳戳撩拨人的,勾当。
他扬起下巴,亦不甘示弱。
反手摁住他。
“城主稍等,”他幽幽道,“本王换下衣服。”
领口衣扣一颗一颗解开。
燕王不动声色,余光有意无意看向某人。
婚礼结束回房后,他就只褪去了最外的那层曳地长纱,此刻身上依旧是一身红色的内衬礼服,整个人看起来利落规整、雍容华贵。
礼服层层叠叠。随着衣扣的解开,一件一件落地,如同剥开绽放的牡丹。一直从红色剥到月白。颈子和锁骨逐渐展露——西凉王因为征战,也不免身上遍布各种伤痕,在烛火下若隐若现。
他并不遮掩。
因为知道有些人,爱看。
之前在西凉同床共枕时,他就早有察觉。每次裸露胸膛和腰身,总有人耳根通红、眼神游移。原来横七竖八的疤痕在有心之人眼里,不仅不会狰狞可怕,竟反倒成了……情|色和诱惑?
最后一件外披落下,就只剩松垮的丝绸月白底衣,若隐若现地勾勒出身形。
底衣轻薄,亦遮不住若隐若现的长腿。
有谁迷迷糊糊地吞了一口口水,他不拆穿。只从旁也拿了一件加绒软毛睡袍,故意盖住部分锁骨和腿。
那一刻,他甚至能听到某人不动声色清澈眼神下,发自心底的惋惜与哀嚎。
“城主刚才不是说,聊聊天?”
“好啊,想与在下谈什么?”
“国事?家事?天下事?风土人情?”
他凑过去,典雅清新的幽兰香,锁骨和腿又若隐若现露出了一些。
成功在月华城主脸上,看到了令他满意得不得了的表情。
“……”
门外,大红灯笼坠着流苏,在风中摇曳。门内,明烛亦光阴斑驳。
慕广寒如坐针毡。
抬头,眼前是燕王点染秋色的眼眸,低头,是大长腿。再抬头,优秀的锁骨。再低头,近在咫尺是好摸的手指。
脑子,突突跳。心也七上八下,咚咚作响。
是啊,聊天。
“我……”他吞了吞口水,努力寻思燕王想聊什么。其实聊什么都可以,只要能让他摸着爪子待在这里,燕王愿意聊的,他都可以一直、一直聊。
如此胡乱地想着,他艰难开口,佩服自己还能说出人言:
“其实,我、我也就是,自己住处对着市集,有点吵。总睡不着。”
“你这边,僻静一些。我是来,躲个清净。”
“放心,不会对你做什么。”
“……”
此地无银三百两。
明明他应该能想出点燕王感兴趣的话题。之前他俩在簌城时,常能彻夜长聊。
他能的,他读过那么多书。
他能……
不,他不能。
此刻的他,连钉在人家腿上的目光都收不回来。真生怕一张口说出来的就是,“腿能不能给我摸摸”。
太丢人了,真的。
撕拉,一声轻响。他竟一时过于紧张,把一直抱着的那个枕头给抓破了。
棉絮漏出来,豁口也像是裂开了嘴,在笑话他。
“……”
怪不得。
怪不得书锦锦看他的眼神,充满了欲言又止。
他竟是……抱了个枕头,穿着个睡衣,就这么翻过重重红瓦院墙,大晚上的在街上游走!!!
幸好洛州百姓为了赶明早的出游,都回家睡觉去了。不然就以两府之间的短短距离,也足够显得他像个疯子。
甚至,穿的都是拖鞋。
邵霄凌给他挑的,两个巨大长毛兔头的大绒拖。
自从他买了那只没眼睛的长毛兔子宠物,邵霄凌就以为他喜欢,常给他买长毛兔料子、长毛兔摆件、兔头挂轴、兔铃铛……
别人自然不可能知道,长毛兔子与某人之间的联系。
也更不可能想到,兔子拨开软毛,会是一副花容月貌。
这些年,他也始终以为,他与燕王半斤八两。外表谁都别嫌弃谁,谋略又相当,都挺阴险。倒也般配。
因而每次相见,才能那般肆意自如。
对各种真心假意的示好、勾搭,从容应对、照单全收。
他以为他配得上。
他从没有想过燕止华贵瑰丽、灿若星辰。其实配上的天底下最好的人。
而他,不是最好的……
一时间,什么感情都浮上来。又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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