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野淡淡道:“有点事。”
杀了掌柜后,的确不必再回孙家,已没有那个必要,也不该再回宫中,因为他不再受人辖制。
但如果还要回宫中,就得和往常一样,表现得平凡普通,孙家那边也不能暴露。
决意杀死掌柜时,明野没有犹豫。但留在宫中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事,明野却始终没有做下决定。
算起来,神仙园与天水巷也不算远,明野是走回去的。
穿过巷子时,杂货铺老板叫住了明野,他说:“孙家那个,有你的信。”
明野停下脚步,从杂货铺老板手中接过信,他看到信封上的字,就知道是谁写的。
是容见。
拆开来后,里面是一张薄薄的纸,上面写了“青云坊”,“等你”等不多的十几个字。
落款处没有名字,是一点干涸的胭脂。
明野看着那点朱红,他知道如果是在容见的唇上会有怎样的色泽。
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信是什么时候送来的?”
杂货铺的老板记性不错:“午时那会儿吧,一个陌生车夫,说是替人送信,你家没人,就放我这了。”
“哦,对了他还让你看到了尽早过去,对方似乎等不了太久。你这个时候才回来,我估计不太行了。”
明野知道,容见今日是出宫看病,大约是同竹泉说好了,偷偷下山来,估计待不了多久,现在已经算得上很晚了。
但明野没想过失约。
他不该在神仙园浪费那么多时间的。
明野忽然道:“陈老板,借个马。”
*
容见等了很久,等到天色渐渐黯淡,久到灵颂都开始劝灵颂回去。
可他还是在等。他总觉得自己可以等到,如果明野看到信就一定回来。即使真的有事来不来,也会让人来给自己报信。
他是这么想的。
不过等得久了,也确实无聊,容见一边温酒一边喝,那新酒很甜,容见没在意,吃了好几盅,已经是半醉半醒了。
有人在敲门。
容见含糊道:“进来。”
他累得很,也没回头看。
那人道:“殿下。”
容见闻声回头,明野站在灯火旁,正望着自己。
看到明野时,容见像是在很冷的冬夜突然吃了一口冰淇淋,天气那么冷,他因此而发抖。但冰淇淋又那么甜,是猝不及防的欢喜。
容见站起身,往明野身边走去。
也许是起身太急,又或者是醉了,容见没走两步路,脚下一跌,往前一扑,幸好被明野接住,倒在他的怀里。
明明今天走了那么多路也没摔。
容见的脸色绯红,是宛如烧云一般的颜色,浑身都散发着很甜的桂花香气,令人很想尝尝是什么味道。
明野就那么托着容见的手臂,让他靠在自己怀里。
容见抱怨着:“我等了你好久。”
大约是太热了,容见的神智也不那么清醒,他本能地往温度低的地方靠近,明野的身上裹挟着外面的冷风,体温很低。
容见握住了他的手,想要为自己降温。
明野一怔,他说:“殿下,臣的手是脏的。”
明野杀过的人太多,也从不会因此愧疚心虚。但是被容见握住的时候,他忽然就想起自己的手沾了血,曾洗了很久。
这样的一双手。
容见仰起头,他有些疑惑:“没有啊,干净得很。”
明野也有不知如何回答的时候。
容见低下头,捧着明野的手,很天真道:“哪里脏了?”
可能是觉得明野神情颇有些认真,容见想了一小会儿,又拿出自己的帕子,给明野仔细地擦了擦:“就算真的脏了,也已经擦干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怎么才能不动心?
今天本来准备多写点约会内容的,有个本土狗很喜欢的俗套剧情……但是脖子很痛很痛,痛到想吐,所以就停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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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逃跑
房间里安静极了, 只有灯花骤裂,那么点“哔啵”的响动。
容见握着明野的手,他是半醉着的, 方才有些眼花, 看东西都重影,现在才瞧清楚, 微微皱眉道:“你的手怎么破了?”
伤口不大, 仅在食指和无名指的指腹, 但看起来血肉模糊, 才略结了层血痂, 一碰就会虽。
容见总觉得很痛,他连明野的手都不敢碰了,转而为捧着, 很担心道:“要不要去看大夫啊?”
明野都不知道原来自己这么脆弱,他笑了一下,声音平稳:“不小心。殿下不必担心,也不疼。”
顿了顿, 又道:“殿下不是要请臣吃饭吗?”
容见终于记起今日最重要的事, 他撑着手臂, 从明野的怀里站起来, 感觉还是有点晕, 内心非常后悔, 即使新酒的度数再低,自己不争气,还是会醉。
他这么想着, 想要重新将窗户支起来, 也许吹吹冷风会好些。
但折腾了好一会儿, 愣是支不起来。下午的时候,他明明做的很轻易。
明野笑了一下,他说:“殿下,我来吧。”
容见坐回椅子上,为自己辩解道:“下午的时候,我都是自己支的。”
现在只是一个意外。
明野伸出手,用一旁的木柱将窗户支起一道缝隙,夜风将容见的长发吹得微微拂动。
他平静道:“嗯,殿下很厉害。但如果臣在的话,殿下就不必做这些。”
容见歪着头,望着明野的侧脸。他觉得自己总有有很多状况,很多意外,需要明野帮他解决。
是没有明野就不行吗?
也不是。
那或许可以换一种说法,是出现那些意外时,不是明野好像就不可以。
容见垂下了眼。
包间里只有容见和明野两个人。下午等了一个多时辰后,容见就让人上了菜,给灵颂先吃了。又想到是难得一次出宫,就放她出去逛逛,自己一个人在这待着。
容见就垫了几块桃酥,作为筵席的主人,提前用餐似乎不礼貌。容见倒是没有考虑到这些,他只是想等明野。
明野坐在桌子的另一边,两人之间的距离却不能算远。这不是上菜的大桌子,而是放在窗户边,供客人饮酒对酌的小案。
容见什么都没有问,问明野今日做了什么,有什么要紧事,好像只要他来了就好。
明野能看到容见耳垂上的珍珠,他今日竟然又戴了一次珍珠。
明野饮了口冷茶,似乎是随意道:“殿下今日的口脂颜色很淡。”
怎么突然提起这个?
那酒本来就不醉人,容见是等人太久,觉得无聊,才喝了那么多,现在吹了会儿冷风,就清醒过来了,想起自己方才做的种种弱智行为,本来就尴尬地不愿意看明野。
现在一提到口脂,他又想起自己在信上的落款。
更、更尴尬了。
容见有些别扭,他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苍白地解释道:“总不能把我的名字写上吧,万一被人看到就完蛋了……又怕你认不出来,就……”
含含糊糊地讲了几句后,容见迫切想要转移话题,但接下来的事也是他想说的,他望着明野:“对了,既然已经出了宫,那就不用叫我殿下了吧。”
明野点了下头:“那就叫小姐好了。”
又抬起头,高马尾摇晃了下,搭在肩膀上。今日与往常不同,明野没有将头发梳得很规整,随意地用一根绸带束成高马尾,看起来很有些少年意气,他放缓了语调,刻意道:“今天是大小姐。”
——大小姐。
容见蹙眉,总觉得这个人又在欺负自己,但找不到证据,很是可恶。其实他本来的意思是让明野叫自己的名字,因为他们是朋友,没料到现在的情形。
本来还打算再说些什么,店小二却敲响了门。
楚四从外面走了进来,脸上堆满了笑,发现里面多了个人。
一个年轻男子。
楚四在青云坊待了这么久,别的不说,根据衣裳和配饰判断来客的身份品阶,一看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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