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朝之后,费金亦余怒未消,回到了御书房中。
待过了一刻钟,礼部尚书王之衡前来拜见。
费金亦道:“起来吧。”
王之衡立侍左右,犹豫了一会儿,方才道:“方才早朝之事,微臣与诸位大臣争辩一场,知道他们私心甚重,对陛下不诚不忠,臣以与他们同朝为耻。”
费金亦道:“他们的确是成日想着朕退位,让一个幼子登基。”
王之衡闻言跪地,忽然道:“臣有一策,不知可否?”
费金亦似乎早有预料,唇角含笑,眼睛中却无丝毫笑意,温声问道:“哦?那爱卿有何良策?”
王之衡是世家嫡子,他的意思是,可在各大世家中则一良人,与公主相配。
世家之间盘根错节,彼此联姻,虽有竞争,但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甚至会在某一家即将破败之际,刻意有所扶持。
他们与文人之间以师门、学派之间的建立的紧密联系不同,而是以血缘、以时间扩大影响。前朝覆灭后,世家与皇室间的血脉联系便断绝了。容士淮有心收拾世家,但考虑到王朝初立,琐事繁多,也不太平,便没有下狠手。但即使如此,世家也是元气大伤,只是没有彻底倒下。在费金亦的扶持下,又逐渐恢复了些。
费金亦已经绝嗣,不可能再有子。皇位必然由公主所出,不过是早晚的事。若最后是世家的血脉登上皇位,不拘泥于某一个姓氏,他们都是血脉至亲,大家都能得到甜头。
是以今日在朝堂上,世家只是佯装攻式,并未用力,私底下却找到费金亦上谏。
王之衡继续道:“即使公主日后诞下皇嗣,幼子如何主持朝政?陛下才是这天下的定海神针,何况世上绝无皇帝退位的旧例。”
世家愿意让出费金亦此生的时间,他们的眼光不拘泥于这一朝一代,而是这样用血缘牢牢扎根在这片土地,经营着家族。
世家就是这样的存在,他们的子弟再有才学,也不会参加科举,而是靠祖上余荫蒙恩入仕。
费金亦叹了口气:“王谢之家,朕自然知道你们的忠心,不过朝堂之上,有诸多困难。日后再说吧。”
王之衡心中一喜,竟不是全然拒绝的意思。
既然是这样,便要徐徐图之,打动费金亦,不可急于一时。
费金亦看着王之衡出门的身影,阴恻恻地冷笑了一声。
虽然他早有安排,但众人一求,他就让公主成婚,岂不会让朝臣疑惑,露出马脚?
他要被“逼”得不得不同意,甚至引导他们提出自己想选的那个人。
世家大族和寒门文人,是朝堂上两股抗争着的力量。
比起让自己的人成为驸马,他们更不希望让对方的人登上帝位。既然如此,争到最后,只能两边各退一步。
不是世家,也不是寒门的人。
那落魄无权的勋贵便是最好的选择。家世不出众,空有个爵位,称不上世家,手中无权,但从小养在富贵堆里,学识不出众的勋贵子弟是再好不过的驸马人选。
费金亦要让这朝堂上的众臣,以为是他们自己将费仕春推上那个位置。
他是这么想的,前期以做了许多事,但并无一人知道他的打算,甚至连身边的张得水都没看出来。
*
容见上了一天的课,到了晚上,就听说了今日朝堂上的争论。
容见:“……”
如果是才穿来的时候,他一无所知,可能也就那么过去了。然而现在他的消息已经灵通很多,知道得越多,也越多烦恼。
回去的路上,明野在前面提着灯,容见走路时想了很多,有点心不在焉,不小心踩到明野的袍子。
明野回过头,将灯微微抬高了些,照亮了容见的脸,他问:“殿下不开心吗?”
容见知道自己的演技没那么好,能瞒过眼前的明野,而且他也不想一个人闷着,坦白道:“心情有点差。”
明野问:“是为了今天早朝的事吗?”
容见点了下头。他觉得很烦,很想要跑路,但又跑不掉,于是更烦。
明野看着容见微微皱起的眉:“殿下不用去想那些暂时解决不了的事。船到桥头自然直,到时候会有办法的。”
容见呆了一下,完全没想过明野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因为明野是人定胜天、绝不服输的性格,如果在《恶种》里,他有任何时刻的得过且过,听天由命,都不会是那样的解决。
明野用那种不太常有的语气轻声道:“因为殿下已经很努力了,也很累了。”
容见的心头一颤。
其实来到这里以后,他一直装作很如鱼得水,实际上战战兢兢,面对那些之前人生中完全没有接触过的事,演得很自如的样子。也许是出于身份之别,又或许他装得真的很好,大家都以为他真的很厉害。
但不是那样的。只有明野能看到真正的他。
容见垂着眼,看向正下方的灯笼。火焰燃烧着,将他的脸照的纤毫毕现。明野能看得清他每一根睫毛弯起的弧度,也能感觉到颤抖的痕迹。
他说:“好哦。那我就暂时忘掉那些好了。”
“……谢谢你。”
这个人好像真的很好哄,他要的东西很少,不高兴了也无需奉上那些珍贵的宝物,一句话就可以。
明野想让他更开心点。
他忽然有那样的欲念。人都会有一时的冲动,很大概率会做下后悔的事。明野习惯于谋后而动,他将行动和结果计算得很清楚,所以不会随意做任何事。但此时此刻,他也有了那样的冲动。
*
回到长乐殿后,容见的心情确实没那么差了。
就像明野说的,反正他也解决不了,不如暂时忘掉。
好像是一种逃避,但也确实没有别的办法。
他这么想着,又觉得周姑姑太忙,便自己卸下珠钗,但由于笨手笨脚,还不小心拽到十几根头发。
看着手中缠着发丝的首饰,容见叹了口气,想的是幸好自己的头发多,不在乎这么点。
忽然,窗户响了一声。
容见疑心自己听错了,又或者外面起了风,不小心拍到了窗户。
但他还是停了手上的动作,莫名期待再听到那样的声音。
待窗户第二次响起时,容见小跑着去了软塌边,推开了窗。
明野坐在桂枝上,那双漆黑的眼瞳在夜晚竟很明显似的,就那么凝视着自己。
他说:“殿下,我可以进去吗?”
容见不在乎初冬的冷风,将窗户推开得更大。
明野就那么落在窗台上,左手撑着窗棂,另一只手伸了出来,或许是外面的风太大了,将他的头发也吹得有些散乱,几绺头发搭在他的肩上,显得和平常不太一样,没有那么规整,更放荡不羁。
他有点漫不经心地说:“殿下,送给您的礼物。”
容见仰着头,闻言还未反应过来,慢慢地、慢慢地眨了下眼,看到那样东西在明野的掌心滚了滚。他才认出来,那似乎是一支笔——形似现代铅笔的东西。
从明野手里接过那样东西后,容见看得更仔细了些。这支笔的外壳不是木头,而是由一小块一小块磨的很圆润的贝壳拼凑而成,层层叠叠,看起来很华美,比他的贝壳首饰还要精致繁琐。中间掏空,填着粗细合适的眉黛,正合适书写。
容见一下子就呆住了,他觉得自己真的很奇怪,心脏怦怦乱跳的同时还是问:“这个很贵吧?你不会买这个破产了吧!”
明野很低地笑了笑:“不贵。是我自己做的。殿下不是习惯用眉黛写字吗?这个应该会好用一点。”
容见眨了下眼,他觉得明野真的好厉害,自己笨的连摘个发钗都拽了好些头发,明野却能根据他的一些很随意的举动,做出这么符合他使用习惯的东西。
其实来到这里以后,明野一直对自己很好,他只是偶尔会在有意无意间欺负自己一下。
容见问:“你为什么会对我这么好?”
说这句话的时候,容见似乎有很多不解,嗓音却很软,听起来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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