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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南煦点了一下临时居所的字样, 跳出一行更小些的介绍文字。
【虽是破茅屋,无惧风雨雪,诸余山内随时随处摆放, 存在两小时。(剩余使用次数:3/3)】
南煦愣了一下,意识到这个奖励竟然和昏迷药剂是一个类型, 并不是像那山外的广告牌一样长期存在的。
和自己想象中的有些不同, 南煦难免有些失落, 毕竟, 限次数使用的东西,还限定了每次存在的时间,用一次少一次, 难免会觉得心疼;不过转念一想,虽然缺点明显, 却也有灵活这个优点, 以后在山中遇到恶劣天气,随时随地能使用, 总好过在这么大个山里到处寻找避风之所来得容易。
一番自我安慰后,南煦也能笑眯眯得收好奖励了,还是那句话,从系统薅来的东西, 不要白不要。
看完系统奖励,南煦又去仓库开了盲盒, 让他惊喜的是,这次开出来一个非常实用的东西——一个玻璃球。
说是玻璃球实在是降低了这东西的价值,只因为这个装着玻璃球的木盒中另有一张纸条, 上面写着:白日有光, 夜能照明。
按照文字介绍来说, 这个玲珑剔透的玻璃球,不就是人类世界里的太阳能电灯嘛!虽然没有灯泡,却也有同样的功效,就是不知道这亮度怎么样。
另一个盲盒里是几本书,南煦翻看了一下,竟然是一套四大名著,和人族世界里不同的是,这些书中写的都是妖族文字。
南煦拿着书,有些哭笑不得,总觉得人类的四大名著里配上妖族的文字,有那么一些违和感。
南煦小时候认字的机会都少,更别提看书了,长大后找到了工作,发现身边好些人都熟读过这几本书,吃饭亦或者是空余闲聊时,他们谈起其中内容,最后总能因为各种原因吵成一团,各抒己见,南煦在这时只能沉默,他很羡慕身边那些人的侃侃而谈。
于是,为了不在被问起的时候一脸迷茫,他去书店里逛了一圈,没舍得买那精装成册的,在街角书摊上挑着便宜的买,书本质量不好,泛黄的薄纸张,文字印得十分之小,又密密麻麻,看起来很是费眼睛,硬着头皮看完一遍,大致知晓了其中故事后,南煦便再没翻看过。
如今,拿着这精装成册的书,哪怕是用妖文而写略显奇怪,南煦依然珍惜得很,仔仔细细摸了好几遍,本想直接抱回房间,想到栀星有时在店里无聊,就干脆放在了堂屋的架子上。
今日收到的几样奖励非常合南煦心意,他从出了仓库就一直喜笑颜开的模样,惹了栀星时不时朝他看来。
南煦这系统不方便与旁人说,也只能独享这份喜悦,不过下午特地去兔笼里拎了只肥兔子出来收拾,晚上肥兔子便成了一道冷吃兔上了餐桌。
庭川出门了一趟,再回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他的衣摆上沾了些许灰尘,看样子好似是走了挺远的路,他手中握着一把野草似的东西,进了院子直接递给了洗菜的栀星。
栀星接过后眼睛便是一亮,再看向庭川的眼神,似乎是在看什么神明一般,让南煦格外好奇。
”谢谢庭川前辈,庭川前辈您辛苦了!“栀星话语中难掩兴奋,道过谢后把那几棵植物双手拖着从头到根痴迷地看了半晌,才对身边好奇了半天的南煦道:“这几棵是罕见的草药,稀少又十分难存活,我已经有四五十年没见过了,没想到诸余山中竟然有。”
南煦了然,对于一个血脉里都流着医术传承的妖来说,对这种东西的确是没有半分抵抗力。
南煦也不让栀星继续帮他打下手了,栀星与他不似从前的拘谨,听南煦让他去一旁慢慢研究,便欢欢喜喜去找铲子了,说是要给栽到他的药圃中去。
南煦看着栀星的背影,又偏头看了眼庭川,庭川与栀星说是随手拔的,但他早上出去,日头落山才回,午饭都没回来吃,必然是特地去弄这几颗草药的,南煦想,他大概是早上看见栀星对着狗笼发呆,对自己破坏了小孩成果的事感到那么些许惭愧,所以去山里找草药补偿的吧!
这么想想,庭川这狐妖虽然年岁大了点,却也是挺可爱的。
南煦将洗得差不多的菜又清了几回,拿着篮子进厨房做饭了。
等他做好饭端菜出来时,栀星已经暂时稀罕完了他的那几颗草药,坐在了石桌边,南煦听到栀星小声在与庭川说话:“庭川前辈,店主今日真是奇怪,若是说他心情不好,他笑了一整日,若是说他心情好,却又杀了只兔子,处理兔子时那手法,让来送西瓜的庄五丢下瓜就跑了,好似是被吓住了。”
南煦如今听力比从前好了不好,哪怕栀星特地压低了声音,他依然听得十分清楚,挑了挑眉,没想到今天自己的表现,落在旁人眼里又有一番说法,不过他处理兔子的手法怎么了?在山中野物吃得多了,熟能生巧,现在无论是剥皮还是剁成块,几乎是不用犹豫。
南煦刚准备开口,就听庭川接话道:“野猪妖送瓜来了?在哪?”
栀星:“我学着店主上次说的那样,放进井里凉着了,不提这我差点忘了,放了这么久,应该是镇得差不多了,我现在便去给拿出来,听说人族娇弱得很,肠胃吃了冰的会不舒坦。”
庭川“嗯”了一声,表示赞成。
话题到这便停止了,南煦一时有些无言,继这两人耳朵只能听进“包吃包住”四个字后,又因为一个瓜偏了话题。
吃过晚饭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南煦迫不及待的地去楼上窗台拿了玻璃球,感觉玻璃球的亮光并没有很强烈,光亮有些昏暗,和夜里的蜡烛一般,不过放在院中,靠着这点微弱的光亮,也能看清点路。
南煦捧着玻璃球,说不觉得失望是假的,庭川拿着扇子在院中吹凉,逗着狗儿进他的丑房子,气得罐儿想与他打架,不过知晓自己能力不足,只能冲对庭川哼哼叫唤,不肯听指挥。
南煦环顾四周,没看到什么合适的地方,索性把玻璃球就放在了石桌上,进屋拿上自己的换洗衣物和毛巾,趁着天还没彻底黑下来,去溪边洗个澡。
今天天气热得很,南煦又去山上采了松油,身上早就被汗湿过,用皂细细洗了一番,才慢悠悠带着顺手洗好的衣服回小院。
在外耗的时间太久,此时天已经彻底黑了下来,好在这条路他已经走了许多回,熟记于心,并不需要照明。
走到离小院不远处时,南煦就见着小院的方向好似十分亮堂,不是火光的那种黄色,而是带着些许白光,他心中疑惑,加快脚步往回走。
刚走进院子,无需问,他就已经知晓了情况。
之前被他随手放在石桌上的玻璃球,此时再不似笼着纱透光,而是散发着耀眼的光芒,只一颗珠子,便能照亮整个小院。
南煦眼中的欣喜瞬间便涌了上来,之前错怪了玻璃珠,系统薅来的羊毛,什么时候出过问题!
栀星和庄五围着石桌,对着玻璃珠指指点点谈论着这亮着光的珠子,却没谁伸手去碰,相比起来,庭川倒是没那么稀奇的样子,坐在丑丑的狗屋边扇扇子,罐儿不知道怎么和他保持和谐的,此时就趴在庭川身边,蹭着扇子的风。
“店主回来了,店主,这珠子是什么?”栀星眼尖看见南煦,问道。
南煦耸了耸肩,表示自己也不知道这珠子的名字。
“这亮堂啊,我和大哥在竹屋里都看见了。”庄五感慨道。
“那给这珠子取个名字吧,我在南海见过那边的珠子,不过远远没有这个的亮堂。”栀星说。
庄五思索,“叫什么呢?”
“可得细细想。”栀星皱眉沉思。
庭川悠悠开口说:“会亮都珠子,叫光珠得了。”
南煦:……
南煦一脸鄙视地看向庭川,动手能力差也就罢了,怎么取名能力也是这么没有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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