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关啊,你可算回来了。”
朕的宝贝红薯、土豆、玉米!你们终于回来了!
*
许烟杪扭头后,就见洛水之上远远来了一艘豪华大船,足有两层楼高,上面似乎坐满了人,隐约还能听到河风中传来欢呼雀跃声、哭泣声、狂叫声。
船帆哗啦啦收落至桅杆底部,船就停在河心。
很快,他们就放下了一艘小船,一行人先上了船,那船便向岸边驶来,随着波浪一颠一颠。眨眼到了跟前。
许烟杪看到他们用力把铁锚抛到滩上,放下木跳板,顺着跳板上岸。
那些人的衣服破破旧旧,他们上岸后疯了一样,有人故意摔在地上,用力拥抱河滩土地,有人不停地拍打自己的脸颊:“回来了!我回来了!”
还有人疯狂撕扯自己身上的衣服,拔拽自己的头发,痛哭流涕,浑身脏兮兮像是披了一身瘆人黑毛的山怪。
许烟杪从那艘船上看到了熟悉的人——
谢洛水,还有,大将军秦关。
最后跳下船的,像来自野蛮部落里的夷人——黄皮肤,光着脚,几近赤身裸体,唯有腰间裹着布料作为遮挡。脖子上戴着挂了鸟毛的项圈,手臂上缠了珍珠串。
他的眼睛明明完好无损,但却如同野兽那般,上岸之后到处嗅来嗅去,似乎是在用嗅觉观察四周。
而谢洛水笑着问这个夷人:“怎么样,是不是skookum(顶呱呱)?”
对方用力点头,拍打着手掌:“skookum!skookum!”
他用着奇奇怪怪的音调结结巴巴叫了一声:“大夏!夏!”
然后又是一连串的土话,似乎是在赞美。
许烟杪:“……”
【嘶——】
许烟杪瞪大眼睛。
【印第……呸,叫习惯了,不应该这么叫人家。】
但是许烟杪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叫,这些土人这时候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叫法,而是根据各自部落族群,有着各自的称呼。
打开系统翻了一下这人的八卦。
许烟杪恍然大悟。
【哦!来自巴拉圭部落!那应该就是叫巴拉圭人了。】
【你们可真行,当地土人都带回来了。】
作者有话说:
乘传制度:
诸当乘传及发驾置传者,皆持尺五寸木传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乘传参封之。参,三也。有期会累封两端,端各两封,凡四封也。乘置驰传五封也,两端各二,中央一也。轺传两马再封之,一马一封也。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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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传→三封、置传·驰传→五封、轺传→二封、单马→一封。
——《文书行政的汉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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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马高足为置传,四马中足为驰传,四马下足为乘传。一马、二马为轺传。
——《前汉书》
(汉代驿传设三等马匹,有高足、中足、下足之别,高足为上等快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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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州出产的苹果比普通的苹果要好很多,它们被运往全国各地,它们的品质“skookum”(顶呱呱)!这是西北部地区的印第安人称呼某种东西非常好时的说法——不管是一个女孩还是一个苹果,都可以“顶呱呱”!
——《美国中小学世界地理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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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美洲的印第安人,虽然语言习俗比较接近,但没有形成统一的民族。他们分成了很多民族或部族,各族都有自己的称号,印第安人只是欧洲殖民主义者对他们的称呼。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印第安人民族或部族自称印第安人。既然该族系没有统一的自称,也就不存在统一自称的变化。
——《勿吉—靺鞨民族史论》
*
巴拉圭位于南美洲中南部,其名称源自境内的巴拉圭河。巴拉圭河从北向南把全国分为两部分,东部为丘陵、沼泽和波状平原,西部为拉普拉塔平原的一部分。“巴拉圭”在印第安的瓜拉尼语中意为“有一条大河的地方或海水的源泉”。亦有一种说法认为,巴拉圭来自当地古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名称或部落酋长的名字。
——《世界各国地名拾趣》
【中南部地区的巴拉圭人,我也不知道他们用不用西北部地区的“skookum”,但是我找不到他们本土的话,所以文里先凑合用着。】
*
第143章 大可不必以这种方式青史留名
家人们, 谁能想到啊,我的大臣出海归来,还给我带回了当地土人!
——老皇帝现在的想法,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既然人家千里迢迢来了, 华夏作为东道主, 自然要认真接待。
“他们吃炖食, 酿果酒,嗜好偏辣。常吃的, 除了野兽, 便是木薯和鱼。”
木薯是谢洛水为其起的名字,它长得很像红薯, 颜色却如同木头, 便叫木薯。
船上也带了不少木薯回来。
老皇帝点点头。于是开宴之时,桌上多是炖菜,其他烹调方式的菜也有, 都是试吃份量,避免巴拉圭人水土不服。
甚至得知巴拉圭人还是坐在地上吃饭时,大手一挥, 将宴席地点确定为山野里, 帝王百官都着劲装, 或是席地而坐,或是直接坐在地上。
其间, 巴拉圭人一直对着谢洛水说话, 土话夹杂着大夏官话,还有手脚比划, 偶尔拿手指一指老皇帝。老皇帝对此只是一笑而过。
不一会儿, 谢洛水便站起来, 用在船上大将军给她恶补的面君礼仪对着老皇帝行礼:“陛下,伊拉拉说,陛下很魁梧强壮,比他的酋长巴拉圭还要强壮。他可惜自己不在部落里,不然就可以为陛下猎来凶悍的野猪,献给陛下。”
老皇帝哈哈一笑:“正巧,宴上也有野猪!这位壮士不远万里,渡过汪洋来我大夏,实在英勇。谢卿,你告诉他,我们大夏也有习俗,便是会赐给勇士一坛酒,再赐一条猪腿下酒。你问他能吃不能吃!”
谢洛水便也连比划带生硬土话,和伊拉拉完成交流。
这些话令伊拉拉十分开心。
他想要按照在族群里狩猎那样把食物生吃掉。去动那热乎乎的胆囊,去动那血淋淋的肝,将母兽的奶混杂着血喝下去,这才是战士应该做的事情!
但是,大夏端上来的不是一整头野猪,是一条野猪腿。
——他本以为,虽然是给他赐猪腿,但会让他自己将野猪腿从尸身上撕扯下来,在血水中展示勇力。
伊拉拉有些失望,但他很快又想到,不论是“谢”,还是“秦”,还是其他大夏人,参与他们的狩猎后,都不喜欢生吃猎物,一定要拿回部落炖煮。
这大概就是“谢”说的大夏语“求同存异”。
“谢”说,“求同存异”就是指,在巴拉圭部落不远处,也有的一个部落,那里的人和他们一样是黄皮肤,一样用马匹来衡量财富,但那里的人会在口渴时去喝死马胃里的东西,巴拉圭人就不会。
——许久之前,可能是久到他mama的mama那个时候吧,听说夸哈迪部落发现了一船人,他们用五六只火鸡换了船上一种叫“鱼钩”的东西,用一对野鹅换了一个叫“梳子”的玩意儿。
但是后来夸哈迪部落和那一船人成为了敌人。那个部落对待敌人的方式就是会把敌人抓起来全吃掉。那一船人就没了。
不过,他们带来的一种叫“马”的东西变成战利品,开始从夸哈迪部落,慢慢散到其他部落。还有一些成了野马,在大陆上生存。
他喜欢“谢”,喜欢“秦”,喜欢这些“大夏人”,所以他也愿意和“大夏人”一样,用吃野猪腿来证明自己是一个勇士!
伊拉拉对着那根野猪腿扮了个鬼脸,然后往地上一坐,大口地撕咬着猪腿肉。
他听到那些大夏人对他叫“好”。“谢”说过,大夏的“好”,就是巴拉圭人的“skookum(顶呱呱)”
伊拉拉撕咬得更起劲了!
他甚至还有点感动与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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