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指挥使知道晋王误会了,苦笑:“大王莫急,某是为了舍妹而来,求见王妃。”
生怕晋王又拒绝,他赶紧往下接:“舍妹遭遇福王迫害,如今双足疼痛难忍,听闻王妃乃医仙亲传,特来求医。”
晋王妃虽然惊诧于锦衣卫指挥使怎么会知道她师父是医仙,但念及还有病人,没时间浪费在追究这些事情上,便直接道:“走吧,我正是为此出行。你边走边说你妹妹的情形。”
*
古代非底层女子对于脚十分看重,认为它的私密程度可与【乳】【房】、【阴】【部】等同。
所以,哪怕许烟杪对那位医仙传人很好奇,还是没有跟过去。只是从八卦系统里追踪治病的情况。
在看到晋王妃说“能治”时,便高高兴兴笑起来。
在看到晋王妃说“然而无法完全恢复双脚的形状”时,又念着福王的名字,骂骂咧咧一通,气恼地把自己摔回床上,结果脚磕到了床沿,直接龇牙咧嘴。
“还好,没肿也没伤到骨头。”
许烟杪揉着自己的脚,脑子里隐隐约约好像有个念头要跳出来,但不管怎么想,都感觉隔了一层纱。
“算了,想不起来就不是什么大事。”
他很豁达的!
……
裹脚的事情算是告一段落了,八卦系统显示那些可怜的女孩子恢复得很好,脚弓没有此前那么高起了,弯趾也慢慢往平里放——哪怕最后其实看着还是畸形,但至少比原先好。
晋王妃还琢磨出了一个方子,用生羊骨中间的油涂抹双脚,可以有效缓解放足过程中,牵动鸡眼与茧子时的痛楚。
——这中间,晋王妃的身子足月发动了,当时场面一片兵荒马乱,反而是王妃本人感觉到羊水破了,冷静地指挥带过来的丫鬟、侍卫去请稳婆,再冷静地借用了裹脚女子家的厢房。
朝廷诸公也商议出了一个办法:把裹脚列为一种刑罚,不分男女——就像是“黥配(脸上刺字)”、“髡首(剃去须发)”、“劓鼻(割鼻)”、“刖足(断脚)”那样。
“先公告天下,将这个新刑法传出去,随后,从各州府的牢中选取罪行稍重的犯人行刑。刑部则尽快做出相应律法,划出一个圈,规定好什么罪才能动用裹脚之刑……”
简而言之,就像是把剃头、剃眉毛、刺脸和犯罪关联起来一样,从今往后,裹脚也是犯了法的人才有的标志。
窦丞相最后做了个总结:“如今裹足尚未形成风气,使民众在将之视为正常前,先一步打为不正常。自然,总会有人追寻奇特,越禁止越去做,此时就当以动私刑之罪严惩。”
今文学派领头人季岁在地方向中央递上第——不知道多少版的《论语》《礼》以及其他经典的最新注释。
——六经注我。
他们最擅长根据掌权者的需要来解释典籍。
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孔子语”为核心,辅以此事败坏道德,并骈四俪六地描述男子会因此纵情声色,女子会被认为冶容诲淫,裹足之风决不可兴起。
民间,不少女子站了出来。
已经得了自由身的前花娘中,有文采斐然者笔锋辛辣地作诗:“三寸弓鞋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
有行医的女子四处与人言说,裹脚是在扭曲双足骨骼,使其形状变化,缠久了身体就会适应这种变化,即使用力扳扯,也无法拉直。
有商女以利益出发,一笔一笔算账,言双足完好者为家庭赚取的钱财更多。
……
这是风气还豪迈的朝代,是《女诫》未盛,缠足未起的最好时候,女人身着男装是社会潮流,贵女纵马奔驰,山间狩猎是家族常态,民间多见女工,体育游玩里也多见女性,家中有女无儿更不会被称为绝户,因为女子也有财产继承权——尽管因为自母系社会断绝以来,男尊女卑成了常态,女子的财产继承权仅限于在自己兄弟死绝后。但至少比没有好。
所以,大多数人听说裹脚这件事后,第一反应都是:“造孽!这也太残忍了!做出这种事情的简直是畜生!不!猪狗不如!”
而在群情激奋之中,许烟杪正在琢磨着怎么传谣。
对,传谣。
他想起来自己忘了什么了!现在大多数人对缠足的印象还是:“嘶——好疼!”,这一点可以利用。
许烟杪拉着锦衣卫指挥使嘀嘀咕咕:“其实那些办法还不够作为保障,如果有些人在自家后宅偷偷令女眷裹脚呢?”
锦衣卫指挥使勃然大怒:“他们敢?!锦衣卫可还在呢!”
“锦衣卫再多也没办法家家户户都顾及到,对吧?再说了,天底下并不缺少愿意铤而走险的人。别的不说,贪污受馈的罪名多严重,不还是有人前仆后继去贪污?”
【比如说顶了季岁职位的那个新的左都御史,老牛了,得亏你们不知道,之前有犯人家属带着珍宝、美姬还有良马求到他门下,他收钱办事,偷偷把那犯人放了。】
锦衣卫指挥使点了点头。
没事,现在知道了。
住在许家院子左边的左军都督佥事点了点头。
没事,现在我也知道这件事了。
住在许家院子右边的永昌侯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地颔首。
我也知道了。
还有前前后后其他宅子里的官员……
很好!先把人拽下去,空出位置,再看看能不能推自己派系的人上去!
快说!谢谢小白泽!
……
新任左都御史在家中亲自给新得来的汗血宝马刷背,猝不及防眼皮重重一跳。
还是右眼皮。
“没事。左眼跳财,右眼子不语怪力乱神……”
新任左都御史没把这事放在心上,继续哼着歌给汗血宝马刷背。
……
许烟杪把锦衣卫指挥使的点头当成了在对他正说的话的肯定,于是继续:“你知道一个人最讨厌的是什么吗?就是被冤枉。受了冤枉后要么自暴自弃,要么竭力证明自己。所以我有个想法——”
“在全国造谣!就说扬州流行缠足,文人雅客追捧女子三寸金莲,纤纤掌上舞,导致不少人家给女儿缠足,哪怕是去当苦力和佣工的女人都逃不掉。”
作者有话说:
可惜小许没听过这首歌:
放脚乐,乐如何?请君听我放脚歌。
棉花塞脚缝,走路要平过。
酸醋同水洗,裹脚勿要多。
七日剪一尺,一月细功夫。
夜间赤脚睡,血脉好调和。
放了一只脚,就勿怕风波。
放脚乐,乐如何?请君同唱放脚歌
——《放脚歌》
(不过其实我文里是比较美好的描述,但在现实里,更大的可能是“就大幅度内折向脚掌的外部四趾而言,其关节已经发展到可以调适其扭曲状态的韧度,即使用力扳扯,也无法拉直”)
*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孔子语
——《女娲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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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弓鞋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
——《随园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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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权参考宋朝:
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
——《宋刑统》
【翻译:户绝中部曲等人和财产由近亲属对外转让,交易所得钱财,在扣除办理丧葬等事宜支出后,其余财产全部归在室女。】
(但别想那么好,女性有财产继承权的前提是“户绝”,也就是儿子死绝了。)
*
扬州缠足之风,远较他处为甚,苦力佣工缝穷老弱之俦,莫不纤纤厥趾,积习相沿,其苦万状。
——《梵门绮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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