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一介闲人,国家大事也挨不上他,这想法在心中转过一圈也就作罢。
狄迈皱一皱眉,片刻后又展开了,“以后的事谁知道呢?走一步看一步吧。”
“也是。”刘绍本来就心大,见狄迈已经料理好兔子,串在了细树枝上,乐呵呵接过来,架在火上,将刚才的念头抛在脑后。
狄迈站起身,“你先吃着这个,我还没饿,去河里洗个澡。”
他两下脱掉裤子,露出修长、结实的大腿,两腿上的皮肤比上半身生生白了好几个度,上半身又比脖颈白了几度,整个人界限分明地分作三层,看得刘绍禁不住在他背后暗自发笑。
狄迈一个猛子扎进去,溅起一串水花,眨眼间又浮起来,扶着头苦笑道:“忘了这水浅,磕到头了。”说着,一踩河床站起身来,水面才刚碰到胸前。
刘绍被他逗乐,大笑一阵,狄迈见他如此,也笑了两声,邀请道:“兔子还要烤一会儿呢,你要不要也下来?给你搓背。”
刘绍怕兔子烤焦,极有责任心地先翻了个面,才走过去,拿手试试水温,觉着还好,脱了鞋又拿脚试试,摇摇头道:“算了,水凉。”
狄迈撩了捧水往刘绍身上泼去,又好气又好笑地骂道:“娇气死你!”
刘绍侧身一躲,没躲开,被水泼在怀里,别说还挺凉快,也就不跟他计较,闻言忽地正色,“叫我豌豆王子。”
狄迈一愣,“什么豌豆王子?”
刘绍露出一个神秘的笑,“算了,你不懂。”
狄迈自和刘绍认识以来,总听他神神叨叨地说些自己听不懂的话,听到现在也习惯了,见状不再理他,自己清洗起来。
刘绍干脆在河边坐下,扭头给兔子又翻了个面,又转回来,正无聊时,忽然听狄迈问:“我身份特殊,旁人躲我还来不及,你怎么不怕?”
狄迈边洗边问,神情坦荡,全无半点怨艾之色,要说脸上有什么表情,也只是有些困惑而已。
雍夏两国近年来关系说不上糟,但也远远谈不上好,他身是葛逻禄的质子,旁人要么瞧不上他,要么觉着他可怜,看着他的眼神不自觉地透出些同情。旁人避着他,他自己也对他们避之唯恐不及,只有刘绍不同。
刘绍漫不经心地往他身上也踢了点水,反问道:“我干什么要怕?”
狄迈已习惯了他的报复心,干脆躲都没躲,“你毕竟是皇亲啊……鄂王爷都拿眼瞪我多少回了。”
鄂王是刘绍的父王刘靖,是当今皇帝的同母胞弟,受封了亲王,只有刘绍这一个独子,见刘绍和狄迈走得很近,提醒过他几回,无奈儿大不由爷,刘绍从来左耳听右耳冒,气得刘靖胡子乱颤,但也管束不住,只能由着他去。
刘绍见狄迈不躲,贱劲儿上来,干脆挽起裤腿,变本加厉地往他身上踢水,嘴里也不闲着,引经据典地道:“嗨,最早涿鹿之战的时候,就是黄帝打蚩尤,再往后夏商周也不是三代一家,又有什么鸣条、牧野的,现在谁还能分出谁来?听说我祖上往前数多少代,好像还是匈奴人呢。什么胡啊汉的,五百年后还不都是一家。”
他语出惊人,即便狄迈早有准备,也不禁吃了一惊,闻言愣住片刻,最后迟疑地说:“可现在毕竟还不是一家。”
刘绍一笑,说了句“那也不耽误咱俩是一家”,随后忽然一跃下水,扑在狄迈身上。
狄迈一把抱住他,站立不住,踉跄着向后摔去,一跤跌坐在水底,喝了两大口水,正想找刘绍算账,不料刘绍脚下一蹬,人已像是离弦的箭,早游得远了。
狄迈忙凫水去追,不料刘绍游得好快,两条长腿一蹬就是一丈,他越追反而离着越远。
最可气是,刘绍游一阵,就转身等他一阵,见他好容易快要追上了,才忽然一动,又将他甩开。
几次之后,狄迈就站起来,告饶道:“好啦,我输啦,实在追不上你。”
刘绍这才心满意足,笑嘻嘻地游回来,刚一靠近,就被狄迈恶狠狠地一把抱住了腰。
“现在不嫌水凉了?”
“也不是那么凉了。”刘绍答,“你屁股不疼?还敢撩拨我。”
“哼,”狄迈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在刘绍脖子上轻咬一下,算是和他算过了账,随后又舔了舔,“游得跟青蛙似的,怎么骑射没见你那么上心?”
刘绍一愣,“嗯?我没和你讲过么?”
狄迈也愣了,“什么?”
刘绍这时也隐约想起好像还没和狄迈讲过,抬手摸了摸下巴, “三年前洪维民过寿,我爹带我去赴宴,我那时候不会游泳,不小心跌进他家池子里,好悬没淹死。”
“啊,”狄迈下意识紧了紧他,“后来谁把你救上来?”
“吴宗义。他那时候正好要去云南赴任,还没动身。”刘绍答道。
他觉着这人有点怪,对他没什么好印象,也就不想多说,“后来我就苦学游泳,毕竟死一次也挺不好受的。”
狄迈听他说“死一次”,以为是说那次落水,听着也有些心有余悸,想到自己和刘绍也恰好是三年前才熟悉起来的,不禁笑道:“那我倒要好好感谢一下吴将军。”
他含笑看着刘绍,眼神发亮,好像日光揉成了粉,一股脑地全倒了进去,瞧得刘绍脸上一热,赶在他前面道:“别说肉麻话啊。”
狄迈就当真没说,直接吻了上来,随后两手把着刘绍腰侧,一把将他托起来,放在岸上,“你还是上去吧。”
刘绍一笑,虽然觉着没必要,仍受了他的好意,把紧贴在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拧了一把,哗啦啦地拧出一条黄果树瀑布,浇回河里。
狄迈也从水中站起,从他手中接过湿衣服,“你先穿我的吧,一会儿着凉了。”
“好大儿,”刘绍有些感动,“我看二十四孝以后该再加一孝——狄迈解衣衣刘绍。”
他说着,倒也不跟狄迈客气,就往先前放衣服的地方走去,走到一半,忽然大叫一声,连忙跑到火堆旁,见兔子已烤成了炭,不禁跌足而叹,后悔不及。
狄迈吓了一跳,把湿衣服在腰间一围,几步跑过来,见了刘绍手里的兔子,还没说话,刘绍却抢在前面,向旁边一指,“看!”
狄迈顺着他的手指看去,才见先前码了一排的猎物已经全都不翼而飞,要不是地上还有血迹,都看不出这里之前放过东西,估计是在他俩都在河里的时候,被循着气味而来的野兽给叼走了。
“兽心不古,世风日下!”刘绍痛心疾首地评论道,话未说完,肚子咕噜噜一叫。
随后两人对视一眼,不禁一齐大笑起来。
两个倒霉蛋打了一天白工,最后还是得回城中吃饭。
刘绍一身干衣,十分清爽,走起路来意气风发,狄迈衣裤半湿,走不两步就要把衣服从身上揭下来晃一晃,但他也全不在意,被刘绍拿请客收买了,倒没有什么怨言。
等吃过了饭,两人在街边分手,刘绍牵着马走了几步,看着道旁酒肆在屋檐下面支上了灯笼,卖瓜的老翁拿柳条驱赶着慢吞吞的黄牛,牵着孩子的妇女从街边的小贩手里接过一篮鸡蛋,心像是一块橡皮泥,忽然被捏得软了。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忽地这么想,然后就这么做了,回过头去,叫了狄迈一声。
后来一年,十年,四十年……许多许多年过去,从前多少风云激荡的往事刘绍都已记不清了,却始终没有忘记这个傍晚。
在人来人往的砖石街上,狄迈站定了脚步,牵着马回过头来。
归家的行人从他身旁匆匆而过,火红的夕阳照在他脸孔上面,擦下大片大片浓重的阴影,好像将人的心一把攥住了。
可随即他看见刘绍,对着他绽开一个笑。这笑像风,像火,像热腾腾的血,一瞬间驱散了他眉目间的冷毅之色,暮色深黑的影子便四散逃奔。
他等了等,见刘绍不说话,于是扬扬下巴,举起没牵辔头的那只手朝着他挥了一挥,然后转回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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