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花市的时候当然以花为主,逛完坐下来才会聊些别的。涂科看着年轻,懂得倒挺多,天南海北都能聊上几句,但一说到个人问题,他浑身就像扎了刺一样别扭,闻金宝看出他大概是不想说,之后也就不再问了。
闻金宝年长,爱聊的话题无非就是过去,许多令他骄傲、让他失意的往事,还有就是他的宝贝儿子。
一夸起来就没完没了,夸完闻金宝自己也觉得怪不好意思的,但涂科似乎并不反感,还挺爱听的,尤其是当听说闻阅小时候学古筝,参加表演时被当做女孩子领进了女更衣室,见到其他光溜溜的女演员就吓得哇哇大哭的事,他简直笑到要岔气。
另外他还很爱听闻金宝夫妇的琐碎日常,听他们当年是怎样同甘共苦不离不弃,才有了今天的好日子。
听完他评价:“您跟阿姨感情真好,真难得。”
“做你们的孩子,挺幸运的。”
之前总听闻阅说他们的队长很凶,嘴巴很毒,但相处下来闻金宝倒觉得涂科挺单纯也挺孤独的。
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没有约会也没有别的娱乐活动,成天跟他一个糟老头子逛花市,不是孤独是什么?闻阅的爷爷都没他凄凉。
眼前,自称是他准女友的女孩还在絮叨:“叔叔,等会儿他来了你可别让他赶我走啊!我真的很喜欢他,认真要追他。”
闻金宝笑:“蛮好蛮好......小姑娘吃过早饭没有呀?要不要点点什么,边吃边等。”说着就把一张简易的菜单递了过去。
女孩拈着菜单看了两眼,再看闻金宝面前吃得干干净净的碗碟,噗嗤一声笑了:“这些早点都太油啦,别说年轻人,本地人都不怎么吃了,您一个南方人居然吃得惯!”
“蛮好的蛮好的。”闻金宝还是笑。“我太太吃素,家里做菜清淡,偶尔尝一尝也蛮好的。”
话刚说完,有人冷不丁在他背后问道:“偶尔尝尝什么?”
顺着姑娘的目光,闻金宝回头,看见他儿子一张白皙的小脸涨得通红,正握紧拳头咬紧嘴唇,气鼓鼓地看着他。
闻金宝吃了一惊:“你怎么在这里?”
闻阅不说,走近两步,盯着同样一脸诧异的女孩问他爸爸:“你先回答我,妈妈哪里让你不满意了?你要尝尝什么?”
儿子从小就乖,知书识礼,哪有过这么咄咄逼人的时候。闻金宝眉头一皱,顿时不悦道:“好好讲话,我听不懂你在问什么。”
“很难懂吗?”闻阅气得胸脯一起一伏,也不知哪来一股莽劲儿,直接冲女孩怒道:“他都可以当你爸爸了!”
女孩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了,捂住嘴就开始笑,越笑越收不住,还笑出了眼泪:“天,你太可爱了!”
“闻叔叔,这是你儿子吗?可真招人喜欢啊。”
闻阅被她笑得一头雾水又羞愤难当,脑子里本来就一团浆糊,这下更是越听越来气,干脆指着笑趴在桌子上的女孩又问闻金宝:“她是谁?你天天往这儿跑就是为了跟她约会吗?你怎么对得起妈妈!”
“......”闻金宝无奈地扶住了额头,跟女孩异口同声地回答闻阅。
“我是涂科的女朋友。”
“她是小涂的朋友。”
闻阅张着嘴,眼睛也不会眨,瞬间懵了。
“小弟弟,你别误会。”女孩好不容易才止住了笑,起身拍拍闻阅的肩膀。“闻叔叔想建温室种花,我来帮他看看,给他点专业的意见而已。”
“......”闻阅有点受不了她身上过分强势的香水,往后躲了躲,低着头问:“你是谁......”
“啊?”女孩有点茫然。“不是说了吗?我跟你爸爸今天第一次见面,不是你想的那样......”
“你刚才说你是涂科的谁?”闻阅没再等她解释,忽然抬头,用两只通红的眼睛直视着她,吓得她心头一惊。
“......女朋友啊,怎么了......”
闻阅再看闻金宝,闻金宝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好愁眉苦脸地说:“我在家没什么事情好做,就经常跟你们涂队来看看花,你不要胡思乱想。”
跟我们涂队,狐狸精是涂队。
是的,我们涂队,不是我的。
我爸没搞婚外情,只是来当人家的电灯泡。
“我先走了。”片刻后,闻阅垂下视线吸了吸鼻子,转身对闻金宝说:“以后去哪里跟妈妈讲一下,别叫她担心。”
搞不清儿子是怎么回事,一下生气一下难过的,闻金宝忙起身去拉闻阅,没拉住,就见他匆匆忙忙小跑着夺门而逃,还被荡回去的重重的门帘推得踉跄了一下。
闻金宝:“......”
我是个白痴。
闻阅边走边想。
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喜欢得恨不得掏心掏肺连命都不要,却被当成了解决生理需求的工具。
明知道他没有心,也不是同性恋,还要不知羞耻地倒贴上去,活该落得又可悲又廉价,像个笑话。
嫌女人麻烦,嫌谈恋爱麻烦,那我算什么?是麻烦里最方便的,还是咸豆腐脑吃多了,偶尔也想尝尝的新鲜的甜豆花?
郁金香里怎么可能长得出玫瑰?七十张刮刮乐也刮不来好运降临!
不要再喜欢他了,不要了,不要了......不要了!白痴你醒醒吧!
从餐馆到花市大门外,路仿佛走不完一样长。闻阅无视前方,脚步越来越快,在迎面而来的一次次躲避和一句句抱怨声中,摸出了口袋里嗡嗡作响的手机。
审讯一夜的霍辞才刚收工。
“嗯?怎么有空接电话啊?没训练?”
闻阅没有说话。
霍辞习惯了他的反应,自顾自地问:“这个周末是不是有外出假?我带你去南秀山看雪景好不好?”
本以为闻阅不会答应,又要搬出什么要训练啊,要学习啊,要帮食堂包包子啊,要给涂科洗衣服,只喜欢涂科一个人啊之类的理由。霍辞且等着被回绝,却忽然听见他说:“好。”
好。我为什么不配被人追,被人好好地,认认真真地喜欢。
这么轻易就答应了,霍辞一下还有点不适应,停顿了片刻才说:“好,明天几点方便?我去接你,先吃饭。喜欢吃杭帮菜吧?有一家......”
最怕这种走路不看路的。反正别人会躲,闻阅走得心不在焉,听得也心不在焉,结果刚出大门就一头撞上了一个人,手机没拿稳,“啪”地掉在了地上。
“看路好吗!”他不道歉,反而先气急败坏地反咬了一口,又弯腰去捡掉在那双切尔西靴旁边的手机,没想到手机却被人抢先一步捡了起来,递还到面前。
涂科早就看见闻阅了,从他走出餐馆,到他像个小摔炮似的走一路炸一路,一直站在这里等他来撞。
闻阅刚下完一百八十个不喜欢涂科的决心,谁知抬头一看见他,脸又立刻就红了。
涂科穿着熨帖的大衣,戴着手套,斯文禁欲,身上有股不知道是什么花的淡淡香气。
比香水好闻一百倍。
闻阅口袋里的山楂被撞洒了一地,糖霜碎开,露出里面红艳艳的果实,点缀在积了雪的地面。
手机还在通话中,闻阅愣着不接,涂科便瞥了屏幕一眼,下一秒眉头一皱,收回手,直接替他对等在电话里的霍辞说:“我只喜欢涂科,涂科也喜欢我,不约。”
第81章
都到这一步了,还欺负我,还在耍我,还要利用我满足自己的好胜心,接下来是不是还打算再跟我假扮一次情侣,吓退里面那个追求者?
哦,也不一定。人家都说是女朋友了,我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该谢幕了。
人来人往的花市门口,闻阅从涂科手里一把抢回自己的手机,红着眼睛冲他怒道:“你干嘛?凭什么挂断我的电话!”
习惯了他的乖巧顺从,好像对什么都可以容忍妥协,涂科有些意外并十分不解地看着闻阅,抱起手臂问他:“我说的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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