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同向梧讲这些,这都是以往在学生时代,我未曾告诉他的,我向来不愿同别人讲起自己的事,因为我认为这样的行为跟将伤疤赤条条地袒露在别人面前没有区别。
“这样吗?”我没想到,向梧却是叹了口气,略略勾起唇角,给了我一丝苦笑:“感觉,妈妈对你来说,也是很重要的人呢。”
第11章 与他
我笑了笑,虽然我也曾因为她在发生了那些事情后才同我父亲离婚而感到不理解,但如今,看着她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好过,我最终还是不得不承认,她的决定是正确的。
现在她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不再将目光放在父亲或我的身上,而是更看重自己本身,这对我来讲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
眼前的这条河流约摸有四五米宽,上面没有桥。
向梧的意思是,我们得踩着河里的石头,跨着步子走过去。
“妈妈说,这条‘路’是她小时候跟村里的伙伴们一起搭建的。”向梧说着,迈开步子踩到了第一颗石头上。
听着耳边的水声,看着脚下不远处汩汩流动的清澈河水,我叹了口气,心想这于我而言也未必不是一种新奇的体验,于是便学着向梧的样子,踩着石头一路蹦跶到了河的对岸。
河对岸的地面,就都是未被水泥浇筑的泥地了,不远处就是一片片翠绿的田地,阡陌之上,向梧的步伐很快,看得出,因为接近了他印象中的自然,他的心情很不错。
“明明印象中,这些稻草是齐人高的。”在绿叶的掩映中,向梧转过身来,勾起唇角,冲我微微笑着,“现在可能是因为长大了吧,能够看见这田野的全貌。”
“以前,每走几步,就会有蜻蜓从我眼前飞过,它们有时候就那样停在我的跟前,我数过它们的颜色,红的绿的蓝的,各种颜色的都有,还有一种昆虫,我们小时候把它叫做‘小蜻蜓’,它尾巴的颜色是渐变的,停在叶子上的时候,两只翅膀并在一起,特别好抓,后来我长大了才知道它不是蜻蜓,它叫‘豆娘’。”
扒开眼前的叶片,不知是不是因为乡间的绿叶吸走了热气,分明被太阳直晒着,却丝毫不觉得炎热,反倒,有时候微风吹过,伴随着沙沙的声音,眼下的田野便化作了汤涛,富有节律地舞动着。
向梧说得没错,这个地方,真的很美。
我终于也看见了那天夕阳之下,他所描述的景象,我还看见如同小孩子一般在田野间飞速穿行着的他,一瞬间,我好像看见了向梧小孩时的模样,那时的他是无忧无虑的,笑得更加灿烂,虽然少了些内敛,但那却或许才是他最本真的模样。
如今,都市中那么现代化的设备、高度程序化的片场,能还原出这样富有生命力的画面吗?我不禁想。
终于,我们抵达到了向梧外公的家。
老实说,这里的环境比我预想得要好上太多。
二楼一底的小房子,外围贴有米黄色的瓷砖,内里干净整洁,院坝外便能看见一望无际的田野,院子里种有一棵核桃树,比房子本身还高,未成熟的核桃皮尚还青涩着,向梧的外公告诉我,再过几个月,就可以采来吃了。
向梧回来得突然,他外公见了我们便立即乐呵呵地迈向厨房,要为我们准备今天的午餐,向梧本来说他要做,我也帮向梧的腔,可他外爷是同他如出一辙的固执,只叫我们帮忙择菜,其余一律不许沾手。
因为我也搭手帮忙,向梧红着脸,表情有些不大好意思,我只无奈地笑笑,告诉他,其实我也乐在其中。
因为这里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新奇的,我从来没见过老式的灶台,那下面挖的那个坑,是用来放柴火的吗?虽然向梧的外公好像已经掌握了用现代化灶台做饭的技术,但看着那块我从未涉足过的地界,我的心中还是难免好奇。
以及,如今还用青瓦为遮盖的房顶已经很少见了,这间厨房是跟其他房间全然分隔开的,它是这里唯一一间尚还在用青瓦的地界,我想这或许是因为青瓦方便安装烟囱?一边择菜,我一边心不在焉地思考着。
“抱歉,这里蚊虫挺多的。”向梧猛然间拍向自己手臂的声音,令我回过神来。
夏天,特别是在绿植茂盛的地界,蚊虫确实会更多,不过此时此刻,它们却显然没有影响到我,而是一股脑地冲向梧飞去。
换句话说,它们只咬向梧。
“屋里有蚊香,拿来点上吧。”向梧的外公这样告诉我们。
嗯,好歹这种黑色的圈圈式蚊香,就算是我也是见过的,虽然如今,电动蚊香好像更流行一些,“真不公平,为什么只咬我一个人?”我听见向梧小声的嘀咕。
“哈哈哈,我们向梧的肉嫩,血香,更招蚊虫喜欢一些。”
向梧气哼哼的,“这福气我才不想要!”
将择好的菜放到盛满凉水的盆中,我想,这样的氛围,倒是不错。
如果是那几个锦衣玉食的大少爷……我勾了勾唇角,心中笃定,他们肯定受不了这样的生活。
“笑什么?”向梧小声问我。
“哦,在想龚天成他们那几个。”龚天成,是我的从小到大的朋友,向梧在学生时代的时候,就通过我认识他们了,“他们肯定想不到我在做什么。”
其实我看得出向梧对龚天成他们并无好感,那几个家伙周遭“纨绔子弟”的氛围过于浓烈,飙车玩妞开派对更是家常便饭,我算是他们中的异类,被他们称为“搞艺术的清高人士”,出行前龚天成给我打过电话,当时向梧也在场,听见我要去干什么,他立马哈哈大笑,“疯了吧你,为了哄你那小编剧开心,竟然愿意做到这个地步?”
跟这种人谈人生理想和艺术追求就纯纯是对牛弹琴了,我什么也没解释,只敷衍一句:“回来之后有空去玩。”便挂断了电话。
此刻,向梧终于将手中的菜择完,他叹了口气,跟我说:“你最近这么平易近人,我都要忘记你其实也是个富家少爷了。”
这算是夸奖吗?本能告诉我,应当不是的,思绪微滞,一时间我码不准向梧的态度,但那时我同他的关系,其实也还没到真正有话就说的地步。
所幸,向梧最终补充:“不过,就算是富家少爷,你也是个特别的富家少爷,起码,你愿意真正来到这些地方来,体会这里的生活。”
向梧的这句话,其实很大程度上地安慰到了我,我所做的这一切是出于自己的真心吗?还是说仅仅只是为了让自己在别人眼中有一个光辉灿烂的形象呢?这其实是一直以来困扰我的问题,我是真心想拍好一部电影,想去展现一段时期,一些特殊的人群特定的生活,但我又觉得,我所处的阶层或许会令我的作品不可避免地带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我相信这也是向梧想努力告诫我的,也是我接下来在同向梧相处的过程中,需要时时刻刻注意到的。
所以,这一刻,我冲向梧冲向梧笑了笑,告诉他:“感谢肯定。”
向梧外公的手艺竟意外地不错,坐在饭桌上,我才知道原来向梧的外婆不会做饭,所以一直以来,在这个家中都是由外公担任“主厨”。
“还好老伴过世得早。”向梧的外公端着饭碗,“要是我先走了,谁来给她做饭吃呢?”他勾起唇角,笑容那么豁然,目光却那样温柔。
“外公……”向梧放下碗,目光中隐含担忧。
“哎,别愣着,快吃。”短暂的失落之后,外公再次笑了出来,他连忙给我和向梧分别夹了两筷子菜,向梧沉默片刻,端起碗大口大口地吃着,我也没再说话,只将这口味独特的农家菜放进嘴里,细细品味着。
“我们向梧的朋友,真是文雅。”吃完饭,向梧的外公看着我,给了我一个肯定的笑容。
向梧哈哈一笑,“人家可是从大城市来的,大少爷呢。”说着,他端起桌上的空碗,向厨房走去。
“是吗?大少爷到我们这来做客了?我们向梧真有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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