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来的时候,国会大街开满新绿。牧羽依旧穿着妈妈给他织的那件奶绿色毛衣,坐在一楼的长桌前办公。他的手边放着一杯喝了一半的咖啡,忙碌一上午,费尔做了点心,端来轻轻放在他的手边。
牧羽的心思稍稍分神,他忽地感到视线里多了什么东西,抬头一看,就见桌上多了一个玻璃杯,杯子里盛着一朵白色的洋桔梗。
他怔愣看了会儿,视线转向窗外。一楼的窗外可以看到大半庭院,牧汉霄正在院中修剪花枝。不知什么时候,年前种下的花都渐次开了,牧羽买了很多花种子,洋桔梗,绣球,玫瑰,花纷纷然然团簇,沿着木栏开了满院。
牧汉霄穿着休闲的衬衫和长裤,背影沉稳挺拓,近四十的年纪,肩背坚实撑得衣料绷直,卷起的衣袖下小臂健硕有力。
昨晚牧羽就是被这双手臂抱得浑身发抖高潮不休。他原来的小床经不起没完没了的晃,牧汉霄买了张大床,占了他的卧室大半地方。牧汉霄在床上玩弄他的方式太多,他被弄得身子越来越软,骨子里的浪性被一点点勾扯出来,落进眼角眉梢,连发丝都透着缱绻撩人。
牧羽看着牧汉霄的背影,慢慢停下手里的工作,就这样一动不动看了很久。绣球花的花瓣落在他的手背,他都没有察觉。
今年的冬天牧羽回到布加什克,与母亲一同度过了很长时间。他去了一趟白哈尔湖,在湖边教堂的墓地后找到兰末的墓碑。
他与母亲一起去看的兰末,郁荆的腿渐渐好起来,已能独自慢慢行走。兰末的墓碑前有一束半新鲜的花,看来已有人来看望过,至于是谁,牧羽没多大兴趣知道。
至于柳姝嫣一直想要的兰末留给他的信,信上也不过只有寥寥一段话。
[牧羽哥哥,我已经想好未来的人生怎么过了。我想为自己活一次,请不要来找我。爱你的末末。]
可人生无常,世事难料。那时他和兰末都以为她真的可以开始一段新的生活,无论愉快还是痛苦,都是她自己的选择。
直到她无所可选,万念俱灰,才只好选择了结束这再没有余地的一生。
牧羽与郁荆一同离开墓地。郁荆穿一件厚呢子大衣,脖子上戴着条钻石项链——正是在牧羽十岁那年她留给牧羽的项链,而牧羽在与她重逢后不久,便把这条项链重新戴在了她的脖子上。
“还是妈妈戴着最好看。”牧羽说。
郁荆摸了摸项链:“那时候还以为再也不能和你见面了,我把家里翻了个遍,总算找到个还算贵重的东西给你带在身上。”
“为什么一定要给我贵重的东西?你就是给我一张我们从前的合照也好。”
郁荆不好意思地说:“那时候我也傻,觉得这样做的话就可以让牧家以为咱们母子俩还有钱,不至于瞧不起你。”
牧羽无言以对。算了,妈妈总是这样奇思妙想,他习惯了。
二人沿着湖边的小路慢慢走,郁荆小心问牧羽:“赫尔金,妈妈那么多年没去看你,你会不会记着这件事,讨厌妈妈?”
“我怎么会讨厌你?”牧羽坦白道:“但我的确很多次都在想,为什么你不来看我......因为我真的太想你了。我甚至怀疑你或许已经不爱我了。”
“赫尔金,不爱你是绝对不可能的......”郁荆叹息:“那些年我也想你想得要发疯了,我不知道多少次想去找你,但是看到李带给我的照片,我又觉得你过得这么好,或许你并不是非常需要我,你那么自由,有广阔的未来,而我只是个年老色衰没用的女人......每一天的夜晚我都在想你,然后早上一醒来,我还是要度过这一天的生活。在你回到我身边之前,我以为我一辈子就这样重复地过下去了。”
牧羽愣愣听着,郁荆说了一大通,迟钝地感到自己的话题有些沉重,忙又说:“不过一切都过去了,现在我们都很好,我每天都过得很幸福。”
牧羽牵起郁荆的手,与她扣着手指走过湖边草地的冰凌。
冰湖的寂寥风里,他的声音很轻:“如果你们哪怕问我一句,我都会说,我很需要你们,非常非常需要。”
郁荆有些茫然:“‘你们’......?”
牧羽摇头,不再说了。他必须让自己释然,才能面对诸多无法填补的巨大遗憾。错过的时光,抓不住的陪伴,都在岁月的齿轮中被无情碾过,成为他的过去。
那个人是否已经明白过来,他要的很简单,也很纯粹。
只要牧汉霄永远注视他,怀抱他,他就能在他给的世界里自由。
第47章
春夜的温度比白天低得多,家里暖气关了,牧羽蜷在牧汉霄怀里,躲在被子里偷偷玩手机。
他白天忙于工作,晚上牧汉霄不许他晚睡,他就假装睡着,等牧汉霄睡着后再玩手机刷社交软件。
他刷到别人做的晚餐照片,肚子虽然不饿,但是嘴馋了。他放下手机推推牧汉霄:“牧汉霄。”
牧汉霄被他弄醒,睁开眼看着他。牧羽说:“我饿了,给我煮宵夜。”
“晚餐没吃饱?”
“吃饱了,现在又饿了。”
“现在不许吃东西。”
“我就要吃!”
他又闹牧汉霄。自从两人搬进国会大街的房子住在一起后,牧羽就隔三岔五找牧汉霄的事。反正牧汉霄辞职了,那么每天必须由牧汉霄接他上下班;牧汉霄要负责好家里的草坪和花,既然要送,就每天送一朵新鲜的,不新鲜不漂亮的不要;国内的工作要定时汇报,国外的交际应酬不能隔夜,回来时身上要是有一点香水味就这辈子别进门了......等等。
还好这些对牧汉霄来说都不是难题。但牧羽发起神经没完没了,他又开始要牧汉霄每天早上起来说早安,晚上睡前说晚安;出门前必须主动告知要去做什么事,见什么人;和他说话的时候不能只表达肯定和否定,要说明原因,解释行为,礼貌地征询意见。
李冰和费尔都怕自家老板被折磨疯了。但牧汉霄竟然接受了这些“苛刻”又奇怪的要求,虽然对最后一条经常做不到,但至少态度还算良好。
牧汉霄没再说别的,起床下楼去给他弟做夜宵。
“我要吃面条。”牧羽也从床上爬起来,跟在他后面:“要卧一个鸡蛋,像费尔卧的那种流心蛋黄。”
牧汉霄这辈子都没碰过厨具,现在牧羽跟他说要吃流心蛋黄。牧汉霄很镇定,起锅烧水,拿出面条和鸡蛋。
费尔和李冰有各自的住处,晚上房子里只有他们兄弟二人。牧汉霄没处求教,只能根据自己稀薄的厨房常识行动。他动作倒不慌不忙,牧羽醒来后坐在餐桌前玩手机,边时而看牧汉霄在料理台前煮面。
上周牧汉霄参加一场拍卖会,结束后被从前的合作伙伴逮住叙旧,晚上回来晚了。家倒是顺利回了,就是被牧羽关在了卧室门外,进不去睡觉。
牧汉霄站在门外:“牧羽,开门。”
牧羽在房里回他:“你回来晚了,别打扰我睡觉。”
“只晚了两分钟。”
“两分钟都一百二十秒了,牧总平时工作掐分掐秒,轮到自己就没有时间概念了?”
他现在发脾气根本不需要正当理由,牧汉霄不和他计较,当晚在客房睡了。正好他本身不喜应酬,干脆就拿家里人管得严这个理由做借口拒绝邀约,又多得清闲。
一碗面放在面前,面里藏一枚水煮蛋。牧羽尝一口,没想到味道竟然还不错。
他又咬一口鸡蛋,虽然没有半流心,但也煮得很有火候。牧羽怀疑地看着牧汉霄:“你从前做过饭?”
牧汉霄坐在他旁边随手拿了份报纸看,闻言答:“没有。”
“你骗我。”
牧汉霄抬眸看他一眼:“我从来都是要做什么都能一次做好,何况做饭这种按时间和取量来完成的事情。”
简直傲慢。
牧羽吃着热腾腾的面,转念又一想,牧汉霄的话或许也不是傲慢,而是陈述他的事实。
无论什么事情都能一次做好,掌握了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和实践证明方式,就像一个完美的高智能机器人,只唯独在学习人的情感上磕磕绊绊,错漏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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