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瞎。”
她手劲很大,我倒吸一口气,无语之余还想问这能不能报工伤。
按先前商量好的,管理层和老胡亲信一桌,业务和市场部单开几个包房。
我开车开得快,大部队都还堵在后头。和笑笑落座之后,先扫码看起了菜单。
等到素菜荤菜主食甜品都点齐全了,她才回神儿,问,咦,我们锅底儿还没选呢吧?
我回了句,是。
“服务员,来你们这最辣的。”
她无辣不欢,往常所里聚餐也多半都是全辣锅,所以她没犹豫。
服务员:“好的,麻辣牛油锅,您看行吗?”
从前在这种场合,我一般不怎么发表意见,但是这回不同。
裴雁来不能吃辣。
这件事刻在DNA上,我忘不了。
我打断:“不好意思,换鸳鸯吧。”
李笑笑面露诧异,我干巴巴地解释:“我病刚好,医生让我吃清淡点儿。”
她作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没两秒,又皱起眉:“但你上回可不是这么……”
好在她没来及追问,匆匆赶到的其他同事一窝蜂扎进了包厢,这个话题被揭了过去。
我虚虚地替自己捏了把汗。
众人落座,火锅马上进桌。
眼看着裴雁来坐到了我的正对面,在服务员落手的前一秒,我再一次发了神经:“麻烦您把清汤转到对面,谢谢。”
李笑笑莫名其妙地上下打量我,这女人像是在用那双漂亮的杏眼骂我脑子有病。
我就全当没看见。
楚主任是火锅大省来的,吃辣能力在这桌的十来口子里数一数二。清汤锅转到面前,他敲了敲桌:“怎么点了鸳鸯?不够劲啊同志们。”
老胡也摇头笑,“老楚说得对啊。都讲了是迎新节目,怎么不给裴律师来点红火的。”
我张了张嘴想解释,没想到被裴雁来抢了先。
屋子里空调开得很足,他火气旺,进来的时候就已经脱掉了西装外套,领带也被解下来,版型很好的白色衬衫更显肩背挺阔。
袖子挽到臂弯,斯文又性感。
我盯上他漂亮的手臂线条——食色性也,我的眼睛大约和胃连在了一起,眼睛馋了,肚子也不争气地叫了两声。
裴雁来理了理袖口,笑了笑。他眼睛很特别,笑起来会弱化原本线条的冷感,“各位心意我领了,但我不能吃辣,清汤锅留着,可以么。”
我心头一跳。
这人表面绅士实则流氓。不用问号说问句,谁敢说个不字。
楚主任一众立马表示清汤锅也不是这么难以下口,年纪大了也该养养生了云云,变脸飞快。
恭维附和声不绝。李笑笑没跟在里面浑水摸鱼,反倒突然用筷子尾巴戳我,小声又问:“你说裴老板有没有对象啊?”
“……姐,好好吃饭。”
她夹起一片辣油浸润的千页豆腐,“小面瘫,真没劲。唉,谢弈在就好了。”
谢弈也是搞刑辩的,人靠谱,但嘴太碎。刑辩这块一直是老胡的命脉,我是老胡的助理,所以和他们几个很熟悉。
不做反驳。这个问题我听了都不敢深想,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偷看裴雁来好几次,可他的目光始终投向沸腾冒泡的半锅清汤,并不落在我的身上。
酒过三巡,包厢的气氛被炒热,楚主任喝得有些上头。我猜他大概是觉得裴雁来脾气不错,所以随意了许多。
他的手指夹着燃烧的香烟,虚虚搭在裴雁来肩上,“裴律,您名字好听,雁来雁来,是怎么个典故啊?”
我喝了一口可乐,心里想的是这家伙一定不讨裴雁来喜欢。
大家的视线全集中到新来的上司身上。于是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把眼睛粘上去,等他回答。
裴雁来把目光从我身上——从很多人身上扫过,他垂着眼笑了下,没什么脾气:“家里人从诗里找的,没什么深意。”
话音一落,他放下杯子,杯底碰到实木桌面,也发出一声闷响。
不知道什么时候,楚主任的手已经被不动声色地甩开。我的眼睑随他闹出的响动一颤,思绪却跑火车跑到了十一年前。
十六岁,我刚上高一。
那是冤孽的开端。
淮南秋雨夜,高斋闻雁来。
韦应物的这首《闻雁》在我初中时还是必背篇目,当年中考语文卷子上,古诗文默写的第三题就是这个。
我语文成绩很好,所以不会默错。
头一回见到“裴雁来”这三个字,是高一宿舍登记。
我林小山的名字就排在姓裴的上面两位,偏偏中间夹了个叫耿一直的兄弟,像是银河似的把我和他隔在了两个寝室。
说实话,最开始,我被他的名字吸引过。
雁来,雁来。我曾经想过如果我爱上一个姑娘,她一定会有这样好听的一个名字。
可这位“雁来”显然是个男人。
被某种中二的罗曼蒂克主义力量所驱使,我不得不开始好奇有关这个人的一切。
第3章 good boy
高一刚入学那天温度很高。
我收拾好宿舍,准备打水洗澡,在走廊上和耿一直擦肩而过时,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和这人有点渊源。
耿一直怀里抱着个盆,两步三回头地盯着我看了几秒,随即露出惊愕的神情:“等等,你是秃子哥?”
我几乎同时认出他。
人没怎么变,但黑了,高了,也壮了。我听到这许久都没人叫过的外号,眉头一皱。
耿一直是个二百五,小时候这样,大了也没变。他把盆一摔,扑过来抱住我:“哎呦我靠,多少年没见了啊?咱俩怎么这么有缘!我就在这间住,你哪儿?”
我喘不过气,肉贴肉在这个天气不会让人愉快,伸手推开。
“你隔壁。”
耿一直曾用名耿直,和我的渊源要追溯到小学三年级,他做过我的邻居。
那个夏天又潮又热,我头皮上长了汗疱疹,怕感染,自己剃了光头。某天下午他被一群大孩子欺负,碰巧被我看见。
虽然从面相上看不出来,但我确实常有头昏脑热、热血上头的时候,凑巧路见不平,于是出手相助。打那以后,这小子见我就喊秃子哥,虽然我比他还小几个月。
没多久,他爸就娶了富婆,搬到了景区边上那套带院的大别墅。离别的时刻没什么特别,就像是生命中无数个擦肩而过的人一样,挥挥手就走出了各自世界。
我是悲观主义者,心里虽然也有触动,但一旦接受人就是要不断说再见的社会规则,就没什么值得难过的了。
更何况玩伴,玩伴,本来就是玩儿完就得散。
耿一直透着股傻劲,这点从小到大都没变。所以久别重逢,相处起来也不觉得尴尬。
他拍拍我的肩膀,我问:“你舍友…人怎么样?”
青春期时我还有着不值钱的薄脸皮,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是暗恋校草的姑娘,想打听人都要拐弯抹角。
耿一直果然没多想,掰着手指数:“一个姓程,从外省来的;一个姓周,省篮球队的,那身板,那肱二头肌,哎我给你讲,他……”
迟迟没有讲到目标人物,我只好打断:“一间四人,还有一个呢?”
耿一直怪叫几声:“哦——那哥们,帅他妈惨了!绝对是硬通货,不吹牛逼。”
这么夸张?
我明明不认识裴雁来,却莫名与有荣焉,半笑不笑回了句:“哦。”
很诡谲的心情。
“好说。”耿一直端起盆:“你跟我去宿舍见见不就知道了。”
男人是得靠兄弟。
一声兄弟,一辈子兄弟。
耿一直的宿舍基本上已经收拾整齐,但空荡荡的没人在。
直到进门,他这才大梦初醒似的:“哦,对了。人去打水了,估计待会就上来。我是下铺,这张,床你随便坐。”
收拾宿舍是脏活,我裤子脏了,即使他招呼我,我也不会没心没肺往上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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