窄红(198)
“哥,金刀……”他推了推匡正的肩膀。
匡正以为他又找借口推搪,有些躁又有些怒:“你才是我的销魂刀!”
电话紧接着又响,宝绽把手机拿着,立在他面前:“金刀好像有急事……”
人脸识别自动解锁,微信通知的内容显示出来:
老板!接电话!
老板,粉鸡出事了!
老板!看微博热搜!
老板!!!
匡正一怔,立刻从床上爬起来,气喘吁吁点开微博,热搜第一名真的是陆染夏,“粉鸡造假”四个字异常醒目,他锁紧了眉头。
原爆料是一段32秒的视频,模糊的镜头里是小敦街那间五十平的画室,视角隐蔽,应该是偷拍。屋子中央立着一块两米多高的画板,上头是半只未完成的粉鸡,画面另一边,拿着板刷的人却不是陆染夏,而是号称不再碰画笔的覃苦声。
匡正的表情凝固了。
陆染夏在覃苦声身后,颓废地叼着半只烟,漂亮的独眼眯起来,指着画面走上去,把烟塞到覃苦声嘴里。
视频结束,没有任何文字说明,匡正沉着脸点进评论,热评第一条是:小学五年级时我为了一包小浣熊干脆面给同学替考被全校通报批评,那时我以为我错了,十年后的今天我才明白,他妈的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
单这一条就有两千多赞,底下跟着五百多条评论:
兄弟好文采[good]
你替考的是古文吧?
只有我想问视频里这两人是谁吗?明星还是什么名人?你们都认识?
同不认识。
不认识正常,一个画画的,最近上了几次热搜。
楼上,用词不严谨,这逼根本不会画画,画是别人替他画的!
艹连艺术都是骗人的!
完了,匡正第一次有控制不住局面的恐慌,立即给段钊拨回去:“喂,金刀,”他指示,“先稳住客户,挨个打电话。”
“知道,”金刀那边已经在做了,“老板,有人搞我们!”
没错,最近万融臻汇火了,灼了一些人的眼,“同行,”匡正判断,“但小敦街那个地址怎么流出去的,你给我查清楚。”
段钊眉头一跳:“会不会是那个哈馆长……或者李老狮?”
“不,”匡正直觉不是,“他们没那么大胆子,”无论万融臻汇还是小先生,他们都不敢得罪,“我先联系小先生,你那边……”
说曹操曹操到,这个当口,何胜旌的电话打进来,匡正捏着眉头深吸一口气,切过去:“您好。”
“匡总。”小先生的语气很严肃。
“粉鸡的事……”
小先生打断他:“应该是我这边泄露的。”
匡正愕然。
“那个画室,”他和匡正一样,先想到这个关键细节,“那天我过去的时候,路上接了个电话,聊了艺术品投资,也提到了小敦街。”
匡正瞠目:“对方是谁?”
小先生顿了片刻:“G&S中华区的老大。”
匡正随即沉默,G&S确实有背后捅刀的动机,但是……
“小敦街不算长,可也是一片不小的居民区,想在这么大的范围内找出一间五十平的画室,”他摇了摇头,“不大可能。”
“不,”小先生非常肯定,“你不了解油画,从稀释颜料的松节油到调色的核桃油,再到最后的光油,每一种都有明显的味道,而且职业画家有些习惯自己做画框绷画布,布面还要上底漆,这个底漆,大多是在室外晾干的。”
“你的意思是……”匡正懂了,“只要派几个人到居民区找一找问一问,很快就能锁定画室的具体位置?”
“不错,”小先生坦承,“匡总,这件事责任在我。”
不,匡正的头脑很清晰,竞争对手之间使绊子在所难免,客户不小心透露交易信息也正常,问题的症结在于,覃苦声背地里替陆染夏捉刀,这么大的内幕,他们却没告诉万融臻汇这个合作方!
挂断电话,匡正恋恋不舍抱了宝绽几秒钟,随即换上一副阴沉面孔,拢好头发扎紧领带,开车直奔小敦街。
赶到画室,他特地注意了一下,楼前有一片长满杂草的空地,边上是个废弃的凉亭,亭子四周确实立着几块刷过白漆的画框,小先生的判断没有错。
上三楼,他拍了拍门,铁门从里面打开,陆染夏正握着手机,表情严峻地看出来。
“看见热搜了?”匡正带门进去,屋里有一股刺鼻的颜料味儿,“覃苦声呢?”
他来兴师问罪,陆染夏却没有一点反省的意思:“出去买菜了。”
买菜?匡正的火噌地窜起来:“他替你谈生意,替你买菜,连画都替你画了,还要你干什么?”
陆染夏垂下那只独眼,无所谓地说:“没人真的关心艺术,热度很快会过去。”
“对,没人关心艺术,”匡正告诉他,“所以这个热搜,是想让粉鸡死的人买的!”
陆染夏抬起眼,没料到事情这么复杂,确实,艺术清清白白,但一搅上资本,就成了浑水一潭。
“我现在要知道,”匡正指着画布上那只淌着颜料的粉鸡,“这团东西究竟是你们俩谁画的,你,还是覃苦声?”
如果是陆染夏,粉鸡还能活,如果是覃苦声,粉鸡则必死,不光这只鸡,连万融臻汇都会跟着一败涂地。
这是匡正决不允许的:“你少了一只眼,”他问,“根本画不了画,是吗?”
陆染夏还是那副桀骜的样子,转过身,在画布前坐下。
“覃苦声拿了你一只眼,”匡正难以压抑怒气,“所以把什么都给你,连自己的画都要署你的名,是吗!”
陆染夏从油壶里提起笔,用粗糙的廉价卫生纸擦干:“覃苦声是个天才。”
他顾左右而言他,匡正没工夫听他废话,抬起右手指着他,这时那小子说:“覃苦声的天才来源于他的残疾。”
残疾?匡正蹙眉,覃苦声是残疾?
陆染夏扫一眼调色盘,随意挑了几个颜色,调都没调,直接拍在画布上,啪地一下,大胆而果断。只这一笔,匡正就知道,他能画。
“他是红绿色盲,”陆染夏老练地涂抹油彩,“他分不清浅绿色和深红色,蓝绿色和黄色,紫红色和灰色,等等等等,包括粉色。”
匡正惊讶,这意思是……覃苦声不可能替他代笔?
“我们口中的‘粉鸡’,”陆染夏笑笑,“鬼知道在他眼里是什么样子!”
“等等,”这不合逻辑,“
色盲怎么可能考上美术学院?”
陆染夏停笔:“他背了整整一沓色盲本。”
色盲本,学名叫假同色图,每个人上学体检时都见过,那些花花绿绿的动物图案,对一个根本分辨不出颜色的人,要背下来谈何容易?
“现在你明白了吧。”陆染夏把画布转过来,冲着匡正。
不,匡正仍然没懂。
陆染夏指着自己画的那片色彩,厚重、凝丽,兼备粉鸡的形神,唯独缺了某些怪诞的东西:“这里少的那缕‘魂’,就是覃苦声‘残疾’的色觉。”
匡正恍然大悟,粉鸡不是陆染夏的,也不是覃苦声的,而是……
“你说得没错,”陆染夏扔下画笔,“覃苦声拿走了我一只眼,所以什么都肯给我,包括他的才华,但是——”
匡正知道他要说什么,他还记得那天李老狮来看画,对粉鸡的评价是“有一套独立的色彩标准”,这套色彩之所以特别,之所以绚丽,正因为它是不正常的,是上帝须臾间犯的一个错。
“粉鸡是我和他的共同作品,”陆染夏撩起额前的头发,露出那只呆滞的义眼,“我用我残疾的眼睛勾勒形体,他用他残疾的眼睛捕捉色彩,我们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