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了三小姐皮囊的妖孽在这幢大宅生活了那么长的时间,自然不可能不清楚这点。
她不赞成地摇了摇头,【陈狗儿平常尚且没胆量闯入西侧院,又怎会如此凑巧,偏偏就在那节骨眼上进去了
呢?】
“不,您误会了,陈狗儿当时还没进院子。”
沈莳顿了顿,又稍微纠正了一下自己的说法:“或者更准确的说,他不是在西侧院里看到大小姐做了些什么的。”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小姑娘听得迷糊了,语气甚是不悦,【难道他还能开了天眼隔墙窥物吗?】
“确实可以这么说。”
没想到沈莳却点了点头:
“某种意义上,陈狗儿的确是隔着墙看到那一切的。”
赶在女孩儿更加不爽之前,沈莳又立刻补充:
“我知道,西侧院与后院之间隔了一道围墙,那围墙是砖石码成的,虽然现在塌了一段,但当年肯定还是很结实的,应该不至于有大到能让外男随意窥视的缝隙才对。”
看小姑娘没有打断,沈莳才接着说道:
“但围墙边上种了一棵很高大的银杏树,对吗?”
女孩儿立刻明白了,【你是说,陈狗儿他爬到了树上——!?】
“对,那不是他第一次那么做了。”
沈莳颔首,“陈狗儿爱慕大小姐,经常偷偷爬到银杏树上,从树上偷看他心爱的姑娘。”
从吴景澜于陈狗儿的交谈中不难看出,那个看似呆板木讷的青年,打心眼里倾慕于大小姐。
可他自知身份低微,相貌平庸,不敢有非分之想,只常常爬到西侧院围墙旁的银杏树上,透过枝叶间的缝隙,悄悄地窥视自己心中爱慕的少女。
这点从他连哪一筐金元宝是大小姐亲手折的都知道就能看出来——毕竟保姆秦嬷嬷说过,二位小姐不见外男,连葬仪用品都是躲在西侧院里折的。
在查问各位地缚灵时,吴景澜在大小姐的房间里抢出了她白天时穿过的丧服,发现衣摆上有干掉的泥巴和苔藓,还沾了一片银杏叶子,证明姑娘曾经去过能沾到泥巴和青苔的地方,且就在银杏树附近。
而吴景澜还捡到了从小厮陈狗儿头上掉下来的一片银杏叶。
同样的物证,代表两人曾经出现在同一个地点,而围墙旁那个枯萎的大树,其实就是【非定向剧透】里展示给他们看的郁郁葱葱的银杏树,也正是两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人物间最大的联系。
很显然,那一日小厮陈狗儿也像平常那样,觑着四下无人之时悄悄上了树,朝西侧院张望,期盼着能瞅一眼自己心爱的姑娘。
而他确实看到了。
但他看到的不止是大小姐,还有大小姐企图藏起来的,三小姐的尸体。
“我想陈狗儿那时一定非常吃惊吧,毕竟他仰慕的姑娘竟然杀死了自己的亲妹妹。”
沈莳说道:
“我不知陈狗儿当时是直接在大小姐跟前现身,还是一直很怂地躲在树上,直到大小姐离开了之后才跳下树去检查三小姐的遗体……”
他顿了顿:
“反正最终的结果还是一样的——他认为三小姐的尸体不能就那么留在西侧院里,并决定帮大小姐料理好杀人后的手尾。”
【为什么?】
听到这里,桌前的小姑娘再度开口打断了沈莳的叙述。
【把尸体留在西侧院里有什么问题吗?陈狗儿为何非得将尸体弄走,还要搞成那个样子不可?】
她一心急,没注意到自己的措辞其实已经相当于无意间承认了她和她口中的“尸体”根本不是同一个“人”的事实。
第395章 9.冤鬼宅-39
“关于这个问题,由于证据已经湮灭了,我只能用猜的。”
沈莳回答:
“我想,或许是三小姐的尸体上,留下了某个能指证大小姐就是凶手的线索。”
梳妆台前的小女孩儿眯了眯眼睛,【什么意思?】
“我只是指出其中一种可能性。”
沈莳伸出了双手:“比如,三小姐是被掐死的。”
根据沈莳从各种刑侦剧政法剧里学到的知识,当凶手对受害人有绝对的体格压制,或是对方丧失反抗能力的时候,若凶手手里没有武器,那么他或者她最常采用的杀人手法便是扼颈。
大小姐和三小姐这对姐妹就完美符合上述情况。
三小姐毕竟只是个六七岁的小姑娘,且处于一动不动的活死人状态,大小姐又是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杀人不大可能采用刀刺石砸这种会见血的方法,所以沈莳认为,她八成是掐住了幺妹的脖子,将人给掐死了。
“扼颈就会在死者的脖子上留下扼痕。”
沈莳亮出自己的左手,“从扼痕里能看出凶手的手是大是小,手指有多长等等细节。当凶手限定在这个家里的时候,有了这条重要的线索,凶手很容易被锁定。”
小女孩儿低低地“啊”了一声。
她好似这才明白了什么。
大小姐打小娇养,一双柔荑想必是纤细秀气的,光是指印的大小一下子就能筛掉郦家大宅里一多半的人,剩下的“嫌犯”即便逐一盘问也不会多费劲儿。
尽管那年头的警察不太靠谱,但毕竟郦员外大动干戈从城里请了警官和兵士过来,但凡里面有一两个确实有点儿真材实料的,就能从扼痕的尺寸锁定凶手的范围。
何况,看大小姐杀人后的反应就知道她的心理素质绝对不是经得起盘查的,只要被人怀疑上,分分钟自己就先崩溃了。
“另外,我还有个猜测……”
沈莳顿了顿,又强调道:“当然,这仅仅只是猜测而已,我没有证据。”
【说。】
青稚的童音用一种“本宫恕你无罪”的语气命令道。
“大小姐那会儿不是刚刚订婚吗?虽然只是嫁入军阀家当姨太太……但按照当时‘赶时髦’的风气,我想,大小姐会不会戴了订婚戒指?”
若大小姐果真戴了戒指,那么三小姐颈部的扼痕就不光会有手印,还会有戒指的压迹。
如此板上钉钉的证据,有心人只要稍作调查,大小姐根本不可能逃凶。
【居然是这样……】
小女孩微微垂下头,似是在回忆当年的细节,【你说得没错,她那时戴了一只戒指……就在左手的无名指上。】
沈莳和吴景澜相互对视,轻轻点了点头。
看来,他们猜对了。
“这样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沈莳继续说道:
“小厮陈狗儿想要保护心爱的女子,就必须想方设法帮她脱罪,于是他选择了用‘分尸’的手法消除三小姐脖子上的掐痕,这是其一。”
【嗯,有理。】
小女孩儿微微颔首。
在那个尸检手段还远称不上先进的年代,把颈部砍断,头颈分离,再加上头部丢失,扼痕也就不完整甚至全毁掉了。
【那么,其二呢?】
她追问道。
沈莳回答:“其二,是陈狗儿想令案子看起来与大小姐完全无关,于是他要误导凶案发生的时间,给大小姐制造不在场证明,并弄出一个极诡异且难以解释的密室,将三小姐的死推到一些超自然因素……嗯,或者应该说,是‘鬼魅作祟’上面去。”
【嘿嘿、呵呵呵……】
梳妆台前的小姑娘像是听到了什么很有趣的事情一样,忽然单手捂嘴,笑个不停。
【哈哈、哈哈哈哈!!】
她越笑越大声,很快就不再维持她那本就摇摇欲坠的淑女形象,最后干脆前仰后合,差点儿没从椅子上翻下来。
沈莳不知自己的话哪一句戳到了她的笑点,但也不敢催她,只得默默地等着。
半晌,小女孩儿才终于停了下来。
【没想到,我居然也有替别人背黑锅的一天。】
她如此评价道。
沈莳和吴景澜立刻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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