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躲,他不让,把我脸颊肉都挤了起来。
他干嘛,大庭广众的,呃...应该算小庭?但一定算广众!
总之,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这是什么意思,盘核桃啊!
周围连绵不断地起哄声逐渐淹没我的耳朵,我双手上扬,搭在他的手腕上,想把他的手给拽下来。
我已经预想到艰难拽走他的手后,脸颊会感受到的划痛,可何释永远让我意想不到。
九月楼内,青天白日,百十人的眼皮子底下,他竟然倾身压下唇面,落下了一个吻。
我的脑子都滞住了,连自己的感受和情绪都分辨不出,我只知道他的嘴唇离开后,我仍愣在原地,眼皮僵硬地撑着,指甲在掌心抠出了红色的弦月。
而后,他趋近于成熟低沉的嗓音震响在我耳边,我整个人都是麻的。
我听见他说:“我何释,此生只娶孟知忆一人,生生世世,也只他一人。不羡山盟海誓,只求在坐各位做个见证,此后莫要再惦记别人的妻。”
这下便不仅仅是欢呼与笑声,掌声也跟着起来了,好像我们正在大婚似的。
如往常一样,他往我身上嗅了嗅,然后酒气飘散,他皱起眉,抱着我的膝弯将我扛在肩上,客人的调笑都被抛在身后,却是抛在了我头前。
头朝下,外加听了好些个污言秽语,被放在何释榻上坐下的时候,我从铜镜里看自己的脸,如同墙根儿下那株梅花。
好在何释并没有再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只是俯身抱住我,“知忆,我好想你,你,大概早把我忘在脑后了吧。”
瞧他这话说的,我刚才还大言不惭地以身相许呢,哪里就忘在脑后了?
方才他那副游刃有余的样子叫我陌生,现下我倒是决定熟悉了,他说话惯常是这样拐弯抹角的,就是等着我说想他呢。
说不清为什么,我偏不想遂了他的愿,兴许是真想他了吧,想他那副垂眉低眼的可怜样,想他拈酸呷醋,想他粘人又烦人。
分明他没回来的时候我也不觉得,可他往我身前一站,我才发觉我这么想他,他不在我身边,我竟然缺了这么多东西。
如此才发觉,我口非心也非,分明我每天,都是会在二楼看台远眺城门的。
他如我愿摆出了那副招人疼的可怜相,我便也如他愿吧。
“我可没忘了你,我天天想你。”
他应该也没想到我会这么直白的说出来,眼睛眨巴着,竟然蕴出了满眼的水雾。
这是怎么了,我赶紧抬手去抹他的眼睛,“哭什么?回家了哭什么?快跟孟哥说说,你的队伍呢,怎的你一个人先回来了。”
他身子一转也坐在了榻上,身子歪斜,长这么大了也非得把自己塞进我怀里,我掀着袖子,用中衣袖口洇走他眼角的湿润。
他嫌我擦的慢,扭脸在我肩膀上蹭了蹭,“我跟将军说,思念家妻,早已成疾,求来一匹快马,先于军队回来了。”
我往他腰上拧了一把,“别瞎说,你连婚约都没有,上哪找家妻去!”
他又往我肩上蹭了蹭脸,从衣服里摸出几个信封,每个里头都不薄。
他递给我,我仔细拆开。
腊月十二:我心悦你。我心悦你。我心悦你。
腊月十三:我心悦你。我心悦你。我心悦你。
......
八月初九:我心悦你。我心悦你。我心悦你。
我拿着信纸,莫名有些鼻酸。
他临行前说过,每天说三遍心悦我,剩下的在梦里说。
他做到了。
他直起上半身来,覆上我的手,和我一起攥着那摞信封,“知忆,先生没教过我如何写婚书,我也不想管旁人如何,这是我给你写的婚书。”
他起身,蹲在我脚边,看向我的眼神还是那么纯粹,“知忆,你方才说了要嫁我的,长辈是不能出尔反尔的。”
我把他因骑马疾行而杂乱的碎发撩到耳后,鬼使神差的,指尖就落在了他的眉骨上。
我们阿释长大了,骨相显露,已经是个男人的模样。
十六岁的他说心悦我,我当作小孩子启蒙的玩笑话。
如今马上十八岁的他再说心悦我,我无法再当做少年的戏言。
他拿着密密麻麻的四字婚书,沉甸甸的黄金万两,还有委屈巴巴的眼睛。
“我不出尔反尔,今年梅花开的时候,我们就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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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是九月九日九点。
祝孟哥小何长长久久。
最近三次比较混乱繁忙,把明天的一起更了,后天见。
第119章 前世:等我先说喜欢你
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丢人的事情也是。
昨天的事已经传开,并且也是传了好几个版本。
有“何释当众抢亲”、“我脚踏两只船被捉奸”、“我被何释扛回屋里爆X”等等,后续再多淫词艳语,我说不出那个口。
总之,何释,一开始是我的弟弟,现在已经变成了我的乾元,未来会成为我的丈夫。
这么大的事情,老花魁自然也是知道了,她不太高兴,因为我勉强可以算作有钱,但出身不好。
她更看重城北那家有权有势的坤泽。
何释现在是将军最看重的人,前途不可限量,我有点配不上他了。
方才,老花魁就把何释叫走了,她是从我房里把何释叫出去的,所以转身前狠狠剜了我一眼。
我什么也没说,因为我有点心虚,前日里还说何释开阔了眼界就不会再看得上我,转头就把人家的儿子拐跑了。
唉,喜欢这东西太玄了,可能就那么一瞬间的事情,人的主意就变了,谁都拿不准。
我无聊,下楼翻着账本算账,偶尔回应一两句客人的打趣,从清晨到晌午,从中午吃什么想到婚宴吃什么,何释一直没回来。
我止不住腹诽,那老花魁,该他上心的时候见不着人,现在何释长大甚至于建功立业了,她倒想起来自己是母亲了。
唉,从何释出生到现在,老花魁拢共算做过半年母亲,何释十一那年,我陪小杨去江南做生意,给了老花魁一箱首饰,让她帮忙照看何释。
好笑不好笑,请母亲照顾孩子,竟然要请求加利诱。
但那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从江南回来以后,何释已经算得上面黄肌瘦,大腿上多了一道横亘的疤,显然是没受到好待遇。
那么小的孩子,那么狠心的母亲,那么长一条疤痕,像是要生生把大腿切开。
自那往后,我再不敢把他托付给谁。
所以,于我而言,让何释和老花魁待在一起,担心程度不亚于送他去剿匪乱。
不行,我得找个由头去看看。
民以食为天,天大的事也大不过吃饭,现在太阳正当头,我得去叫何释过来吃中午饭啊!
想到这儿,我赶紧反扣账本往后院跑过去。
路过几桌客人:
“孟老板!匆匆地干嘛去?”
“嗐,还用说?肯定是会情郎去咯!”
我也丢了羞臊,回头笑说:“是啊,会情郎去,怎么,不准吗?”
说完我扭正了头继续跑,却猝不及防撞上一堵墙,还像是包了软布的墙,撞得我鼻腔酸涩,头脑发懵。
什么东西,九月楼什么时候买新隔断了?抬头一看,好嘛,哪里是死物,这分明是我的情郎。
情郎问我:“你去会谁?”
我的羞臊还没被捡回来,继续笑着,“你,我的小情郎。”
我摸透了他的脾性,我越羞他越起劲儿,若我坦荡起来,他反倒是拿我没辙的。
这不,太阳都晒不红的白脸皮,叫我给染成梅花了。
楼下不是说话的地方,我拽着他往楼上走,客人们就爱看这些热闹,起哄调笑的话从来缺不了,我就全当是祝福了。
楼上,卧房。
我把他按坐在榻上,“怎么样?你娘跟你说什么了?”
原本羞赧的脸色马上冷了下来,他把我拉近了,贴在我身上,“她不让我娶你,说我若执意如此,她便不认我这个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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