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颈能感知到男人温热的呼吸,酥酥麻麻的感觉几乎是顷刻间传遍全身,让他的动作都有些僵硬。
两只袖子都被重新妥帖挽起,露出干练精壮的小臂线条。
齐元霜低声道:“好了。”
陈方旬收回手,和他道谢:“多谢。”
帮他折好袖子,齐元霜也不吱声了,安安静静站在他旁边洗碗。他思索了片刻,忽然对陈方旬道:“方旬,你是不是很不喜欢别人碰你?”
陈方旬正在冲洗打了洗洁精起泡沫的碗碟,闻言应道:“嗯,不喜欢。”
齐元霜其实想问那他刚才为什么会让他靠近。
“但前提是我允许。”陈方旬看着他的视线格外坦然,“我同意你靠近我,所以不会反感,不需要那么紧张。”
很像他会说出来的话。
齐元霜在心里想。
他像是发现新规则的玩家,摸着下巴问陈方旬:“那我要是和你提前打好招呼,想和你勾肩搭背,得到允许后是不是就行了?”
“这种天气勾肩搭背你不觉得很热吗?”陈方旬有时候很难跟上他的奇思妙想,齐元霜见那一摞湿漉漉的碗碟,自觉找到了工作,极其自然地移动到他另一边,拿着干毛巾擦干净碗碟,又对陈方旬说:“我可以打报告,提出申请。”
“走预约制是吧?”陈方旬笑得格外无奈,“你的脑子奇思妙想还挺多。”
“毕竟有时候是要哄人开心的,脑子当然得多点奇思妙想。”
陈方旬想了半天不知道要说什么,最后举起戴着橡胶手套的手,朝他比了个湿漉漉的大拇指。
齐元霜擦着碗碟,笑着看向他。
笑容像是柔软的云。
“齐元霜,你故地重游,以前在蹊水镇待过吗?”陈方旬顺手把油烟机擦了,把沾满油污的百洁布丢进满是洗洁精泡沫的水池里,开口问道。
齐元霜还在认真擦碗碟,闻言回道:“五岁的时候和我妈搬到蹊水镇住了几年,后来回珩京了,有时候还挺怀念在这儿住的时间。”
在蹊水镇的日子对他的母亲而言是灰暗的逃难岁月,对他一个五岁的孩童来讲,更像是触手可及的轻松童年。
他被放出了珩京那只巨大的牢笼。
陈方旬扭头看向他,这一次却是在思考自己有没有见过齐元霜。
蹊水镇不大,二十几年前又是消息闭塞发展落后的地方,镇上多了点新奇传闻,都能迅速跑遍每一户人家。齐元霜的真实家境他并不是特别清楚,但他是珩京人,和母亲孤儿寡母搬到蹊水,一定会变成镇上的谈资。
陈方旬从小脑子就活泛,记忆力又好,再久远的事情,给他一个提示词就能想起来。
他清洗百洁布的动作一顿,半眯着眼看齐元霜,不确定似的喊道:“江莺莺?”
齐元霜:“……”
看见他这个空白的表情,陈方旬就知道自己没喊错,又笃定道:“你是江莺莺。”
齐元霜的脸瞬间又白又红,仿佛写满了“我想死”三个字,整张脸异彩纷呈,最后紧紧抓着碗碟,别说伶牙俐齿,直接是结结巴巴地说道:“不是,别喊这个羞耻的称呼……”
他和母亲搬到蹊水镇,是为了避祸,自然要隐姓埋名。他在蹊水镇用的都是江莺莺这个名字,连头发都叫他母亲养长,只为了不让人看出来。
齐元霜几乎尴尬到无地自容,满脸痛苦,最后才反应过来一件事,猛地开口:“而且你——”
他一顿,迟疑地喊道:“……你是陈知?”
陈方旬忍着笑点了点头。他也没想到自己与齐元霜相识的时间要远早于他们在姜亦文生日宴上的初次会面。
他对江莺莺的印象很深刻,毕竟是大半年个月都没有生人来的蹊水镇,骤然来了对相貌出众的“母女”,所有人都偷偷摸摸去打听了。
他则是意外和“江莺莺”认识的。
陈方旬幼年时期不仅要干家里的活,还要出去找些小孩能做的工作勉强补贴家里,巷子里头的孩子也有和他不对付的,听家里头长辈说些不干不净,转头就对着陈方旬扯他父母的闲话。
他和人打架就成了家常便饭。破皮受伤也不敢回家,怕叫母亲担心,就自己在外找地方待着,和野猫似的缩着等血止住。
某天打完架就缩在某户人家窗子底下,江莺莺也是这个时候透过防盗窗,小声问他痛不痛。
留着半长发的江莺莺偷偷拿了创口贴,给他每个伤口都贴上了,还递了糖给他。
一来二去就这么熟了,陈方旬知道江莺莺他母亲管他很严,有时候会特意到窗下给他讲今天巷子里有什么有趣的故事,给他介绍蹊水镇是个什么样子的地方,哪里会比较好玩。
这对幼年的陈方旬是个不小的挑战,毕竟他不怎么爱说话,都是干巴巴的陈述。
但江莺莺听得很开心,他不能出去,躲在防盗窗后听陈方旬讲就很开心了。
为了回报陈方旬,他会给陈方旬塞蹊水镇根本买不到的糖和饼干,有时候还会把绘本和童话书透过防盗窗递给陈方旬,两个小孩就隔着防盗窗看书。
这对只能考虑活下去的幼年陈方旬是莫大的吸引力,江莺莺会和反复和他说读书很重要,尽管那个时候比他小的江莺莺也不能说出读书很重要的原因是什么。
但陈方旬记得很牢。
这种隔着防盗窗看书的时间并没有持续很久,后来一段时间,陈方旬再去看时,防盗窗被封住了,窗户再也没有打开的时候。
又过了一段时间,陈方旬听见镇上的人说,那对母子搬走了。
他跑到那扇防盗窗下,隔壁有个阿姨探出头,对他说,那个江莺莺给他留了东西。
江莺莺给他留了一本精装版的《格林童话》。
尽管这本书后来被陈世鹏撕成了碎片,但的确是真正意义上,他人生里收到的第一份礼物。
“好巧。”齐元霜把碗碟擦干净,对着陈方旬感慨道。
陈方旬点头道:“是很巧。”
他们彼此都没有想过与幼年短暂玩伴的重逢会是那么碰巧,一个回来参加友人孩子的满月酒,一个故地重游。
“什么很巧?”王志城终于把后院收拾干净,进后厨就听见他们两个在感慨,疑惑问道。
陈方旬对王志城说:“城哥,你还记不记得很早之前镇里搬来一对母子,没多久就搬走了。”
这事儿在镇上住久的人印象都格外深,王志城思索片刻了然道:“啊,是不是那个叫江莺莺的那个?”
陈方旬点点头,王志城从他的神色里看出来一点端倪,转头吃惊地看向齐元霜:“你就是江莺莺啊?”
齐元霜:“……是的,但麻烦城哥不要再叫这个称呼了。”
一个化名而已!
王志城小声问陈方旬:“江莺莺不是个姑娘吗?”
陈方旬:“……人是男孩。”
后厨和后院都收拾干净了,陈方旬和齐元霜准备告辞,临走前,齐元霜把兜里的份子钱塞给了王志城,抢在王志城拒绝前开口:“本来没给份子钱蹭席就不好意思了,以前还在蹊水镇住过,正好,给了也不算什么问题,收着,也是我给小姑娘的一点心意。”
王志城还要塞还给他,他直接一闪身,身姿灵活走出烧烤店了。
“方旬,他这——”王志城拿着红包,陈方旬拍拍他的肩,重新将自己的衣袖领口整理好:“收着吧,都不常回来,下次见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王志城送他们出了烧烤店,问要不要给他们叫车。
外头下淅淅沥沥的小雨,陈方旬看了眼,摇摇头:“我住的酒店就附近,也不远,慢慢走回去就是。”
“我也是,离这就几步路,慢慢走回去就行。”齐元霜懒洋洋道。
陈方旬没问他,就知道齐元霜订的和他会是同一个酒店。蹊水镇不大,条件好的酒店也就那两家,离王志城店铺近的,就只有一家了。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