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不尽(51)
“他说他认错人了,可能是没找到方麒年,以为他睡在下面……”说话时不可避免地碰触到商牧枭的手指,在他指尖染上一点濡湿。
“他碰你这里了吗?”商牧枭像是完全没听到我的话,随着我的唇齿开合,将更多的手指探了进来。
我有些不适,想要退开,他却固定住我的脸不允许我动。
“……唔以为是你。”
我向他澄清着这场误会,可他好似根本不需要我的澄清。
“对,我们长得很像。”他眼瞳漆黑,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你为什么要那样看他?”
哪样看他?
拇指抵着舌尖,抚摸一条温顺的宠物般抚摸着、逗弄着它,逃又逃不掉,避也避不了。我被他的手指搅得晕头转向,很快津液顺着唇角滑落下来,在下颌留下一道麻痒的轨迹。
“商唔……”
“你喜欢他碰你吗?”
心头一刺,我终于确定他是在迁怒,在无理取闹。忍无可忍,我用力收紧牙关,一口咬了下去。
商牧枭眉心一蹙,下意识抽回手,看着指关节处深深的牙印,眉眼阴郁更重。
抹去唇边的涎液,我冷声驱赶他:“出去。”
他抬眼看过来,目光中翻涌的危险情绪叫人心惊胆战,仿佛下一刻就要扑杀上来,撕扯我的咽喉,啃咬我的血肉。
偌大的空间内,只余我俩轻浅的呼吸声,在这极静中,神经崩到顶点,发生任何事都不足为奇。
忽然,窗外响起一连串响亮的炮仗声,朦胧白纱后,黑暗的夜空中,一朵朵璀璨的烟花绽放开来。
爆竹声声,辞旧迎新。
零点了。
所有的情绪被这喧闹打断,如同午夜一到就要恢复原貌的灰姑娘,商牧枭瞥了眼窗外,眉间阴霾一点点消散,收回所有尖锐与狂躁。
“好好休息,明天我们就离开这里。”他倾了倾身,像是要吻我,被我先一步避开了。
他停下动作,没有强求,没多说什么,起身往外离去。
屋外的热闹还在继续,将夜空彻底点亮,我在床上坐了片刻,心中五味杂陈,其中苦味最甚,涌上喉头,顷刻便在我口中弥漫开来。
外头太吵,断断续续鞭炮放到一点,手机一直震个不停,接受着各方发来的新年祝福。
我简单编辑了一条,也加入群发行列。
大约两点左右,四周终于彻底安静下来。我再次入睡,做了许多梦,再醒来感觉整个人都很沉重,以为自己没怎么睡,一看手机,都要十点。
洗漱好后,我换上自己衣服出了卧室。
商家这别墅着实有点大,昨晚我没怎么记路,这会儿找门找的晕头转向。路过一个路口时,忽然听到左边传来商芸柔的声音。
“我能和你一样吗?”
左边是间小小的会客厅,与走廊间隔着一只博古架,商芸柔正压低声音与商牧枭交谈,两人侧对着我的方向,我又被挡着,因此谁都没有注意到我的到来。
商牧枭坐在沙发里,一副吊儿郎当的语气:“有什么不一样?”
“哪里都不一样!”商芸柔尽量克制,但仍然难掩激动。
我预感他们的话题脱不开我,没有急着出声,小心翼翼打算原路折回。
“那好啊。你只要和姓杨的分手,我就和他分手。”
我怔了怔,遽然抬头,透过博古架的空隙,商牧枭脸上漫不经心的笑意没有任何遮掩地展露在我眼前。
他或许喜欢我,但他并不珍惜这段感情。这一昨晚才理清的事实,再一次清晰地、毫无保留地摆在我面前。
突然,却没那么多的意外。
第39章 你要做出决断
怕被商牧枭他们发现,使局面变得更难堪,我本想退回之前的客房,可慌不择路下却越走越偏,彻底在房子里迷失了方向。
胡乱转悠了许久,发现前方有扇半开的门,从门里流泻出恢弘的管风琴演奏声。
有音乐说不准有人,有人……不管是谁,好歹能为我指个路。
我轻轻推开房门,并不进去,只是朝里张望。
“有人吗?”
室内光线充足,有着一整面墙的白色菱格窗,干净明亮的窗玻璃透出外面被白雪覆盖的天地,油画作品凌乱地堆满房间,靠墙摆着一套看起来便价格不菲的音响设备。
高大的油画板后,穿着工装背带裤的长发“美女”听到动静探出头来,一见我,拿起遥控器按下暂停键。
“你怎么上这来了?”一夜过去,商禄回来了,方麒年再次换上了女装,成了“司影”。
“抱歉,我好像迷路了。”
“进来吧,陪我说说话。”他并不为我指路,说着又缩回画板后,“今天你这一走,我们不知道几时还能再见了。”
我踌躇片刻,最终还是进到画室。
墙上挂着两幅大型油画,一副描绘秋天,一副描绘冬天,风格和梅紫寻颇为相像,但颜色运用上稍逊一筹,显得有些灰暗。
“我其实不会画画,画的也不好,但商先生喜欢看我画画的样子,所以他在家的时候,我都会扮成这样下来画画。”方麒年笑道,“画啊画的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事实证明,再不擅长的事物,经年累月,十几年下来,也足以乱真了。”
我来到他身边,看了眼他的画板。长方形画布中,白色的羊毛地毯上趴伏着一只憨态可掬的黄色小狗,正是蛋黄。
“你画的很好……”生动、传神,任谁看了都要忍俊不禁。
“商先生不喜欢我画这些,他喜欢我画花花草草,画风,画雪,画一切高雅的、商夫人会画的东西。”说是这样说,方麒年还是一笔笔将蛋黄的形象勾勒的更饱满。
他叫商禄“商先生”,叫梅紫寻“商夫人”,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发现,但他好像没把自己当这个家的主人。他始终以一种较低的姿态,仰视着他们。
“你一定很好奇我的身份。”可能我的目光流露出太多情绪,他一眼便看穿我的想法,“我是个孤儿。十四岁前我都住在福利院,后来我受不了那里压抑的生活,就逃了出来。”
“但是逃出来后外面的世界也并不美好。我到处流浪,打过黑工,住过天桥,还捡过垃圾。你能想象捡垃圾都要捡别人剩下的那种日子吗?”
这种时候,似乎说什么都不太合适。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摇了摇头。
他虽然脸上带笑,似乎已经遗忘过去的苦痛,但我还是能从他寥寥数语的描述中感受到——他没有忘,他仍为那些经历耿耿于怀,记忆犹新。
我出身在一个普通的家庭,父母双全,亲戚和睦,不是大富大贵,但也绝不贫穷。二十岁之前,我只是这世界芸芸众生中,最普通的那群人。他口中所说的那些,是我从来不会去想,不会涉及,也不会遭遇的。
“有一天,我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就想,把我抓起来吧,哪怕去坐牢,好歹有地方睡,有饱饭吃,比在外面强啊。”他将两个颜色糅合在一起,端详画布片刻,斟酌着落下一笔,“然后我就砸了一辆车的车玻璃。那辆车一看就特别贵,砸完后叫个不停,很快就把司机引来了。”
“我没想逃,就站那里等着被他抓。司机看我年纪小,也不知道要拿我怎么办,转头就去问老板。那个老板是谁,你应该能猜到吧?”
“……商先生?”我猜测道。
方麒年点点头:“那时候我十七岁,个子比现在矮一些,特别瘦,又很久没剪头发,看起来就跟个女孩子一样。”
“他没有报警,反而把我带回了家,给我东西吃,给我房间住,用一切在我过去看来遥不可及的东西腐蚀我的内心。三天后,他问我,要不要留下来?他可以继续让我过这样的生活,甚至,更好的生活,只需要我付出一点微不足道的代价。”
他说到这里,我已隐隐有了预感,这或许就是他如今男扮女装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