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其实也对。
首都人生地不熟的,哪怕跟个鬼,那也勉强算是熟人、自己人。
送走了家里人。
江橘白回到宿舍,见到了才来报道的几个室友。
三人还在做着自我介绍,看见江橘白,愣住,过了好久,其中一个高个子才冲上前,一把握住了江橘白的手。
“你好你好,我叫苗远,岛城保送来的。”男生挺黑,但又高又壮,起码是江橘白两个号,热情得不像话。
另外一个戴着眼镜靠在椅子上,他斯文客气许多,“叶艳景,我竞赛来的。”
最后就剩一个染着红发的男生,“宁雨,我跳级考上来的,今年还不到16,哥哥们多多关照啦。”
江橘白把手从苗远手里抽了出来,“江橘白,橘子的橘,正常考上来的。”
他没他们厉害,外面的世界太大了。
“啊!我知道你!”宁雨攥着床栏摇来摇去,“你是静南省的理科状元。”
“状元那么多,你怎么记得的?”苗远疑惑。
“他长得帅,最帅的那一个,所以我就记住啦。”宁雨说。
江橘白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他没什么事情做,打开电脑继续玩小游戏。
“唉说真的,我挺怕上大学的。”宁雨拉开椅子,坐下来,他很自然地靠近了江橘白。
叶艳景说:“有什么可怕的?”
“你们不觉得我这个年纪上大学有点揠苗助长吗?”
“我觉得你长得挺好的。”苗远从自己柜子里拿出了两个哑铃,站在空地举了起来。
宁雨立刻喊了起来,“再练就成大猩猩了。”
他不知怎的,又扯到了一言不发的江橘白身上,“我喜欢小白这样的。”
苗远没搭理他,把每个人都看了一遍,“我们宿舍,除了叶艳景,剩下三个都不像搞学习的。”
叶艳景在此时却抬头,他起了身,背上书包,“我女朋友来了,晚上不用留门,我不回来住。”
“……靠。”
连江橘白也忍不住看向叶艳景。
大城市好开放啊。
那他被男鬼上过,也不算什么。
第73章 十年后
江橘白的大学生活在各个社团宣传部冲进宿舍以及把人热到眩晕累到发疯的军训中,鸡飞狗跳地开始了。
苗远和叶艳景都不是本地人。
叶艳景从海边城市来,苗远是地地道道的东北人,宁雨则是首都本地的,说话各有各的地方口音,就江橘白还好些。
宁雨和江橘白关系最要好,因为宁雨颜控。
他连开水壶都要贴漂亮的水晶,每个包都有专属的吊坠。衣服也是家里请专业的老师搭配好,一套封一袋…宿舍里,叶艳景和苗远都不是很讲究,他更喜欢江橘白,把江橘白当他的时尚单品。
其实,江橘白也没多讲究。
他多数衣服还是高中时候那几件,旧得起毛,牛仔裤洗得发白,帆布鞋也是破破的。
无奈,脸实在是太出众,众人将他的破烂儿理解为他独一份的潮流时尚。
首都大学集齐了各省文理科的尖子生,却不是一副人人蓬头垢面埋头学习的苦哈哈景象。
顶尖学府的课余活动更丰富,个人爱好更广泛,学习好的学生鲜少只有成绩好。
江橘白是在收了一抽屉情书之后才对此深有体会。
大家很会玩嘛。
“一个都看不上?”苗远瞠目,“挑个顺眼的谈着玩玩,反正她们也是冲着你脸来的。”
抽屉已经塞不下新的了。
江橘白将抽屉整个抽出来,把里边的情书全倒进了脚边的垃圾桶。
“我c——”苗远痛苦皱眉。
当时只是出于礼貌收下情书的江橘白,并未料到后头的来势汹汹。
后来才反应过来,这里不是徐家镇的高中,高中满打满算也就那么点人,收几封情书不占地儿,首都大学却有足足好几万人,还不带隔壁几所大学闻名而至的。他收不了那么多。
宁雨在试戴耳钉,“小白还没开窍呢。”
叶艳景致力于玩他的拼图,“小孩子一个。”
苗远喜欢在各校论坛贴吧里冲浪,“还不是因为长得太帅了,恃宠而骄,像我这样的,脸蛋贫瘠,就只能丰富自己的精神与肌肉,才能取悦到那些女孩儿。”
“你在高中也这么受欢迎?”宁雨好奇地问。
江橘白想了想,“还好,他们都挺怕我的。”
“怕你?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打架。”
三人一块看向他。
“还真是啊!”
“那个,七校联合建的论坛里,有人说你从小到大都是刺头学生,还说你考首都大学只学了不到一年。”
江橘白认真地给自己的农场浇水锄草,“差不多。”
“难怪那些女生那么喜欢你呢,你这完全是青春电影男主角配置啊!”苗远羡慕嫉妒得给自己的杠铃又加了20kg。
“叶艳景也是电影男主角配置啊。”宁雨说。
苗远不解:“怎么说?”
“上大学前有对象,上大学后变心抛弃糟糠……”
“滚蛋,”刘艳景说,“我跟她从小一起长大,真要说起来,我才是她的糟糠。”
江橘白他们也是后来才知道,刘艳景的女朋友是电影学院的校花。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在新的环境里,江橘白接触到了许多新奇的有趣的从未见过的人与事物,他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加入了专门研究电子科技产品的社团。
喜欢他的人特别多,多到他从一开始的羞赧小心到后来的麻木。
没有课,没有活动,也没有比赛时,他将首都该逛的都逛了一遍。
其中去的次数最多的是国博与故宫,庄重古朴,文化醇厚,老朽陈旧。有时候甚至会产生一种被吞噬淹没的感觉。
宁雨喜欢带着他和他一起吃喝玩乐,江橘白和宁雨的关系比跟苗远和叶艳景要亲密。
在相处中,江橘白才知道自己天天玩的种菜小游戏背后的公司老板是宁雨他爸。
“讨好我吧,工作我随便给你安排。”
江橘白淡然道:“哦。”
“哦是什么意思?”宁雨把眼睛瞪得大大的,“我是京圈太子爷哎!”
“关我什么事?”
“你现在应该巴结我啊,巴结我的话,你就能走上人生巅峰了。”
江橘白沉思了会儿。
宁雨以为他开窍了。
没想到对方问,“你有没有认识的什么……特别厉害的大师,比如他能招魂?”
“……”
宁雨跟江橘白单方面地冷战了两个月。
江橘白叫他好几次去食堂吃饭,宁雨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江橘白懒得管他了。
他自己又好了。
“为什么会问这种事情,封建迷信不可信啊,还招魂?”宁雨惊讶也不解,因为江橘白平日看起来跟那些东西可完全搭不上边,除了手腕上有一串铜钱以外。
宁雨心底忍不住冒酸泡泡,“你是不是有个什么得了白血病然后早亡的早恋女友啊?”
“这个是她送给你的?”宁雨指着江橘白手腕上的铜钱。
江橘白跳过了第一个问题,只回答了第二个,“我阿爷送我的。”
“好吧。”宁雨高兴起来。
宁雨特别喜欢江橘白,不单单是想跟对方谈恋爱,还有欣赏和仰慕,他自己也百思不得其解,他一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太子爷怎么会仰慕这种从穷乡僻壤里靠努力才考上大学的人啊?
但他太喜欢对方了。
喜欢对方面对任何自己没见过的东西都淡然处之的态度,喜欢他每次面对各大比赛和考试的骄傲,喜欢他脸上那几颗小痣,每一颗都是美人痣,喜欢他身上永远清清爽爽的味道。更加喜欢他谁都不喜欢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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