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瑟不奢求挽留。但他总固执地想再见他的母亲一面,就像是愚蠢地指望这一面能改变什么似的。但莎莉丝特什么都没有说。兰瑟明白他的母亲对他的不喜,就像是在看精致地毯上一点显眼的污渍,或者是天鹅绒窗帘边缘的一丝脱线。无疑这些都是令人不快而又烦闷的,不能责怪她。那些金褐色的长发优雅绾起,在烛光下显出美丽的光泽;但他的头发却那么暗淡,就像是被秋霜打过的枯败草地。
他和他的母亲道了别。很快,少年就在一个清晨启程了。他随身携带着不多的钱财和行李,还有一些地契。这两艘船去往同一个方向,只不过第一艘船已经沉没,第二艘船正在起航。
在大西洋的另一端,有他父亲几年前买下的一些土地和庄园。少年立在船头的甲板上,独自望进眼前一望无际的海水里。
海风吹起他的金发。“我会为你祈祷的,”莎莉丝特对他这样说,“不要忘记上帝。”
克里斯多夫,代表基督的信差,上帝的仆人。这是他的母亲送给他最后的东西,一个新的名字。兰瑟已经死了,他找不到的骸骨在深海里沉睡,唯独留下衣袍在棺材里安息。
他现在是克里斯多夫,卡特夫妇从小送往外地的第三子,将会在遥远的地方中度过剩下的一生。兰瑟想到一些事情;他想到儿时空荡荡的草坪,偌大的房间,盖满白布的一些高大家具;他的兄长偶尔会看见他,于是开始斥责。他让他的母亲又头痛发作了,仆人们这样说。他想起来自己踮起脚尖走下楼梯的感觉,偷偷从厨房拿走一些饼干,蹲坐在没有人的小隔间里静悄悄地吃下去。一些模糊的娇笑声传来,是他的父亲正在和情妇调情,有的时候还会撞见女仆匆匆整理好下摆,从某个房间里出来。
波浪起伏的海面上,克里斯转身回到了船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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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克里斯登场!
第107章 第六十九章节 血刃
酒馆。
光线昏暗,肮脏的木桌上摆着几根蜡烛。几个男人坐在一起,其中一个小个子的人正在试图逗乐他的同伴。他讲了一个粗俗的下流故事,故事里时不时加上几句脏话,总能激起一阵粗俗无礼的笑声来。
一个少年坐在桌子一侧。他穿着马甲,金发系起来,和其他人都格格不入。一个女人正在摆弄少年脖子上解开一半的白亚麻领巾,并且用一只手抚摸他微微泛红的侧脸。
“别喝多了,甜心。”女人用透着浓重口音的英语说。 后者正在低头喝一杯掺了水的威士忌。坐在旁边的几个男人显然不满她对少年的青睐,纷纷开始用脏话和下流词来骂她。那个妓女不甘示弱,很快便骂了回去,用的脏话难听且机灵,把那几个男人的脸气得又红又胀,看上去滑稽极了。
女人的那些下流脏话让那个少年忍不住笑了起来。另外有人往桌子上重重拍了几枚金币,哈哈大笑起来,让人拿来更多的威士忌。
众人的嘲笑,使得之前那几个男人有些脸色发红。
这个少年的年纪不大,顶多在十七岁左右,看上去是在场的所有人中年龄最小的。这种个头总是能迅速吸引到很多不友善的目光,但他们没有立刻动手,把那个嚣张的小子从椅子上揪起来暴打一顿的唯一原因,就是桌上静静搁在少年手边的那把手枪。
那把枪在上个星期,打死了两个试图闯到他房间里抢劫的人。
这个少年的枪法很准,不仅仅只能打死兔子。很多混蛋看上去身体高大,说话声音很粗,行为举止野蛮,倒是很像那么一回事;但一谈到真的动枪使刀,而不是小偷小摸,他们又缩头缩脑了。
还没人清楚知道这个少年的底细,现在谁也不愿意第一个动手。那少年摆弄着手枪,像是在摆弄件不该属于他的东西。按理说他应该感到害怕才对,那东西说不准也会一时走火,打碎他自己的小脑袋咧。
除了他的枪,这个少年还拥有一个‘庄园主’的地位。在旁人看来,他还非常有钱:最起码现在非常有钱。但他来自伦敦,所有人都以为这个年轻人大概是个习惯了奢侈生活的公子哥儿。只有温室一样舒适的欧洲生活,才能养育出来这样的废物。所有人都看出这个少年是什么货色。
现在他们喝了一些酒,在醉醺醺中又产生出了新的想法,又被一股怨怼之气所鼓舞着,开始思考起来:就算那个少年敢于打死那些小偷,那又如何呢?
他们本就不应该把他当作一回事。一个十六,十七岁的小崽子罢了,就因为手边,像是拿玩具一样拿了一柄枪,碰巧地在夜里打中了一两个窝囊废,难道就会变得很了不起了吗?
谁知道那两枪是不是上天给他一点运气,恰好让他像是打兔子一样打中了而已!他说不定胆小,或者是虚张声势的草包。
这个少年还会有开下一枪的勇气吗?
劣质酒精让这些人开始跃跃欲试。况且,这个少年手上的地契就是一张废纸而已。没错,这个从欧洲来的小崽子是有一个头衔,但也仅仅是一个头衔而已。早在几年前,庄园的代理权就被移交给了另外一个人,被委托打理事务;不管是庄园里的仆人还是农奴,还是船运货物的负责人都为这个人工作,甚至连督警都吃过此人的贿赂。
这些长年累月下来,已经错综复杂的私下关系,怎么可能因为一个从天而降的‘少爷’就有什么变化呢?更何况,这个年轻人只是空有头衔而已,根本没有实权。再看看这个‘少爷’都穿着些什么!他皮鞋那么亮,一定是用心擦过,甚至连上衣都是那种法式褶皱的花式袖子。见鬼,他的小腿上居然还穿着紧紧裹住腿肚的白色长筒袜,像是生怕身上其他的装饰还不够让人恼火一样;还有那只放在上衣口袋里露出的金表链!
旁边的木桌上有一个人终于坐不住了。他喝了很多酒,走路有点不稳,因此格外容易受同伙的撺掇。他把帽子放在桌上,往克里斯的方向走过来 -- 后者很快从椅子上坐直了起来,警惕地握紧了枪。
那个人高声叫嚣着要他把枪放下。“懦夫,兔崽子!“他骂骂咧咧道,”放冷枪的...杂种!”
在逼近的谩骂声中,少年抓着枪的手指随着他自己的呼吸收紧了。他把枪握得很紧,以至于指尖都开始泛白。但他没有作声。另外几张木桌上,更多的男人开始了不堪入耳的粗野叫骂。那个前来挑衅的人显然正为自己非同寻常的男性气概而感到洋洋得意,并因为同伴引起的混乱而更有了底气。
“杂种!”他高声叫骂道,少年的这种闷不作声让他得意,并且开始叫嚣着要对方抬头来看他。他开始骂对方‘贱货’,‘野狗’,‘下流的杂种’。对方握紧了拳;等到他口齿不清地骂到‘婊子生的贱种’的时候,
少年把头慢慢抬了起来。
那是一双蓝绿色的眼睛。
少年没有笑。旁人都在哄笑,但他的脸上有一种奇怪的表情。
“你要和我决斗吗?”他问。旁人的粗野笑声淹没了他,那人没有听见,于是他又再说了一遍:
这一次,旁人的噪音慢慢地变小了。很快小酒馆里就变得很安静,人们都看着他。
克里斯把枪放在桌子上,然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并不高,这样的个头让他比对方矮了一头,就连身形也削瘦不少。
那个男人愣了一下。然后他哈哈大笑起来,然后朝着地上动作粗鲁地吐了口唾沫。只用拳头,不用武器?他比这个少年足足要高一头。他会把这个高傲的公子哥儿揍得满口吐血,拽着他的花边领子从酒馆地板上一直拖到外面满是泥巴的猪圈里。那些金币和金表都会属于他,他还要使劲掰开少年的嘴看看,是不是在带血的唾沫里还藏着几颗镶金的牙齿。
对方已经冲上前,他们扭打在了一起。旁人的粗野叫骂声再次响了起来,气喘声,闷响,从喉咙里嘶哑发出的气音,一拳被打在眼眶上,衣料撕扯声,鼻子里的激烈喘气声 -- “打!打啊,打死他!”
众人叫骂着。这个小杂种,下贱的小子。好几枚金币‘叮叮当当’散落了一地,很快引来了众人的哄抢和下一轮的谩骂 -- 有人忙不迭地抢去捡了金币,嘴上也不忘叫骂和嚷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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