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瞥了眼床头柜上用精致的彩色糖纸包裹着的十多颗圆滚滚的巧克力,说道:“给你求的护身符,送我也没用,你拿回去吧。还有你的巧克力,也拿走。”
沈满棠听完瞪圆了眼,金朝以为他又要发脾气,没打算理他,刚闭上眼,就听见沈满棠惊呼。
“这巧克力可好吃了!是我小姑从美国带回来的。你尝尝,真的特别好吃。”说着沈满棠便撕开一个包装,将巧克力往金朝嘴里塞。
金朝觉得自己全部耐心都被这个少爷给磨没了,只感叹难怪上辈子这人会长歪成名震上海滩的纨绔,三岁就可见老,如今沈满棠都六岁了,可见是掰不回来了。他被迫嚼着带有湿润夹心的洋牌巧克力,懒得同沈满棠争辩。
“怎么样,好不好吃?是不是比糖好吃多了!”沈满棠看金朝只沉默地咀嚼着,连眼皮都不抬,急迫地要把他摇醒发表对巧克力的赞美,“我最喜欢吃这个了,可惜只有美国有,每次都得等小姑回来我才能吃上。就剩这么多了,都给你了。”说完还拿拳头捶了下金朝的胸口。
小孩子动手不知轻重,打得如今本就瘦成皮包骨的金朝闷哼一声。这下他终于睁眼了,看着不知何时脱掉鞋子,盘腿占了他大半边床的沈满棠,只想把他掀翻在地。
冷静……他需要接近沈满棠才有机会调查清楚前世他母亲的死因。就他这两日的观察,沈满棠极度依赖他的母亲。且他性格虽然骄纵,但并不跋扈,有时候倒也还残留点孩童的天真。上辈子芦荟死时沈满棠应该才满十一岁,即使母亲与他接触最多,他也不一定会是凶手。然而能让芦荟的死密不透风,只可能是沈家的哪位主子。
那会是谁呢?沈家上一辈有三位爷和一位小姐,分别是大少爷沈满棠生父沈泓——一个成婚不到一年就在海上遇难的倒霉蛋,二少爷——如今的沈府管家人沈沧,三少爷——一个和上辈子的沈满棠如出一辙的纨绔子沈泱,以及四小姐——留洋美国的沈攸。他们的父亲沈天佑和沈泓一并死在了铁达尼邮船上,只留下他们的母亲曹锦和终日郁郁寡欢,将料理家事的权力下放给了大儿媳傅君佩后便深居简出,每次沈家设宴都不会出席。
罢了,无论凶手是谁,他都需要通过沈满棠来接近他。只是一个下人的儿子是无论如何也接触不到沈府秘辛的,他得和沈满棠再亲近些。
金朝想了想,打算接着刚才的话题,“我会做巧克力,你如果想吃,我之后可以做给你吃。”金朝试图用他上辈子的手艺诱惑沈满棠上钩。
谁知沈满棠摇摇头,说道:“你做不出来的,我就喜欢吃这个巧克力。普通的上海也能买得到。”而且他真的不认为金朝一个乡下小孩会做巧克力。
金朝噎住了。他确实没自己做过这种有流心的巧克力。上辈子他虽经营了一家糖果厂,但这种复杂的制作工艺离了专业师傅他也是做不成的。
“那我以后开家糖果厂,免费请你吃。”金朝觉得自己上辈子能走成的路这辈子应该更没问题,这么说也不算夸下海口。
“真的吗?”沈满棠笑了,兴奋地伸出他的小拇指,强行和金朝拉了勾,“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骗人的是小狗。”
太幼稚了。金朝绝望地闭上眼睛,任由沈满棠勾着他的手指摇晃。
“元宝?你是叫元宝吗?我看芦姐姐是这么叫你的。”沈满棠拉完勾就顺势躺倒在金朝身侧,金朝不得已往里挪了挪。
“叫我金朝。”金朝闭目养神着,懒懒地驳回这个乳名。
“对哦,你说过的,你姓金!哈哈哈,原来你是金元宝啊。”沈满棠越笑越起劲,在一半的小床上笑得直打滚。
真的好幼稚。金朝本就病着,这下更是被吵得头疼。他不想再带小孩了,轰人道:“你可以走了吗?”
“那我明天再来找你玩好吗?”沈满棠还是不肯动,翻了个身趴在床上,撑着头问他。
金朝想起正事来,斟酌一番后说:“等我病好后,我会去找你的,你别再来了。你再来我就不能去找你了。”
“为什么我来你就不能找我了?”沈满棠追问。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总之你这两天别来。”金朝又忍不住闭眼翻了个白眼。上辈子他没有子女,所以这辈子老天让他来带小孩了是吗?
“好吧,那你快点好起来哦。好起来后芦姐姐晚上就能陪我啦。”沈满棠心满意足地翻身下床,礼貌地掖了掖金朝的被子后才走。
又是芦姐姐……趾高气昂的小少爷又送糖又送平安符的,看来起码目前他是真心爱戴芦荟的。金朝心中暗暗将小少爷的嫌疑降低了些。
金朝嘴里甜腻腻的巧克力味还没散去,撑起身子倒了杯热水漱口,看着杯中上升的热气叹了口气,“希望不是长大后变得没人性了。”
第4章 书童上岗
两天后,金朝的病彻底好了,便和母亲提出想当沈满棠的书童。
“元宝,你怎么突然这么想?你识得字吗?小少爷虽才满六岁,但已经读过些书了,你如何跟的上他呢?太太也不会允许的。”芦荟被儿子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吓了一跳。
“我识得字,能写上许多,还会算数,应该够陪小少爷读书了。姆妈你带我去见下太太吧,可以让太太出题考我,我能答得上。”
“你学过这些?”芦荟很疑惑。金家家贫且短见,金朝的堂兄们在他这个年纪都开始帮家里干活了,金家又怎可能送金朝去读书?
“没真学过,我就是偷溜去村里学堂外面听过课,偷学了一些,但够用了。”金朝拉过母亲的手,一笔一画写下“芦荟”二字。
“你写的是什么?这么多笔画?”芦荟没上过学,连自己名字是哪两个字都不知。
“是姆妈你的名字。”说完又继续写下了“金朝”两个字,“这是我的名字。”
“元宝?”
金朝嘴角抖了抖,低声笑道:“我写的是金朝。”
“哦哦,姆妈没读过书,闹笑话了不是。”芦荟也笑,有些不好意思,但更多的是为儿子骄傲,“我家元宝真棒,能写这么多字了。”
“但还不够,姆妈。光会写这些还不够,我想读书。”金朝仰起头,目光坚定地看着母亲,恳求道。
上辈子他就是吃够了没文化的亏。最初他只能在繁重的家务下挤出时间到学堂外偷学,等长到十二岁,本就不甘寄人篱下的他暗自做了到上海做业的决心,却恰好在此时得知了芦荟的死讯。心灰意冷的他在上海边打工边打听芦荟的死因,最后在糖果厂做学徒的时候机缘巧合认识了些进步青年,在他们的带动下开始自学。但这还远远不够。这辈子既然还得留在沈家,那他何不借此机会多学些本事。
“好。你想读,姆妈就帮你去求太太。我儿子一定可以出人头地。”芦荟一个妇人家虽目不识丁,心气却高,否则也不会逃出金家,只身到了上海做工。
于是四日后,金朝便出现在了沈满棠书房里。沈满棠隔着长廊就看见了他,又惊又喜地跑过来:“元宝!你的病好了吗?是来找我玩的吗?”
“我是来陪你上课的。”金朝恪守自己的职责,在通过沈满棠母亲的测试后,不仅自己温书了解了沈满棠的学习进度,还为他制定了满当当的学习计划。他把计划表递到沈满棠面前,密密麻麻的学习任务看的沈满棠脑瓜子嗡嗡响。
“你这都写的什么啊,好多字我都不认识。”沈满棠和本子上的字大眼瞪小眼,只能看得懂一天、二天这种简单的字。
金朝挑挑眉,看来这小孩比他想的进度还慢。
“就是些学习安排。每日卯时三刻我陪你晨读,辰时会有先生来上国语,到午时可以用餐午睡一个时辰。下午暂定一三五数学,二四六英文。戌时后我们再做作业,做得快可以提前放学。”
“啊?”沈满棠挠挠头,看着金朝严肃的脸,只觉得他又变得万分可恶起来,“早上太早了,我起不来。中午睡太少了,我睡不够。晚上睡太晚了,我好困的。”说完打了个哈欠扭头就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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