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长松让她们天天跑跑跳跳,这高玉兰逃不掉,可额外的锻炼,她不会多做一分一秒,偶尔她看高翠兰在外遛猫逗狗捉蚂蚱,都会叹她真有精力,自己玩不来这个。
锻炼,是她的痛苦根源。
……
大约三月上半旬,商队就组建得差不多了,官府凭证、骆驼马匹、各色货物以及长工一应俱全。
按赵德斌的意思,他们会同附近粟特聚落的商队一同走,这群粟特人比较有经验,一可以起到向导之用,二是有了他们,休憩便能去粟特人的聚落落脚。
当然了,去粟特聚落补给物资,难免要被宰上一笔,可这总比露宿荒郊野外来得强。丝绸之路沿线的补给点,几乎都被粟特聚落垄断了,此外只有些官方驿站。
精怪方面,猪八戒等人留守高老庄养猪场,委托净尘时不时来看看,确保他们没有整出点有的没的,至于乌云等友人,那都是友人帐的常驻客,实在不行还能收进宝贝球里,也不是很担心。
编外的白仙得带上,不知是否为高长松的错觉,总觉得他有点吸渣体质,若不带着跑,被其他妖魔缠上,那可是要命的。
准备差不多后,高长松跟赵德斌等商户还去了趟附近粟特人的聚落,粟特人的萨宝康合府邀请他们吃饭。
别吐槽粟特人怎么会取个如此汉化的名字,实际上大部分粟特人在进入大唐的过境后,都会改汉姓。
比较常见的是昭武九姓,其姓氏以安、康为主体,包括曹、安、史、康、石、罗、白、米、何。
一些粟特人,是在中国历史上留有一席之地的,比方说安禄山、史思明、康进德、曹令忠、米芾等都是粟特人。
而萨宝,这个词的意思比较多,一开始只粟特商队的商主,也就是队长,随着时代发展,演化出了多种含义,包括聚落的首领以及由唐任命的祆祠官员,都称为萨宝。
这次高长松他们要见的,是未来个把月要与他们同行的商队首领。
乌斯藏内有粟特人聚落,本地人除了进行商业贸易,不怎么去他们那,其中一个原因是,粟特人的聚落里建了祆寺。
这祆寺在乌斯藏人心中,跟唐道教大为不同,一些佛教虔诚者,是不愿意接触到这另类信仰的。
高长松的态度比较开放,他甚至对粟特人的风俗略有些好奇。
赵德斌在高长松耳边嘀嘀咕咕:“这聚落的人不多,都是往返与长安与西域的兴生胡,听说大唐内的粟特人多为坐商,在那做小生意,跟唐人一样需要服徭役。”
粟特人的聚落俨然是城中之城,外界以白石砖垒成墙,隔绝外界,高长松本以为墙内的城邦会与唐不同,俨然一个小小的阿拉伯世界,谁知除了那些随处可见的驼峰高耸的骆驼,其余一应建筑,与乌斯藏与唐并没有区别。
深目高鼻的粟特人着袍戴冠,也只有西化的五官特征,才让他们看上去像别国之人了。
赵德斌作为向导是很称职的,他虽不知高长松在想什么,说得却都是人想听的,就譬如现在他道:“你甭看他们长相如此,大部分兴生胡说汉话就如同你我,他们中有学问的可以说好几国语言,能说的越多,就越有可能被雇佣,凉州官府甚至会给予粟特人官职。”
高长松想了下,决定用“丝路上的犹太人”来定义他们。
康合府在城邦内独享一座富丽堂皇的庭院,他的生活正如同后世唐人对胡商人奢靡生活的描述,哪怕是装瓜果的盆上都镶嵌着宝石。
相较唐人,胡人确实更爱金银的器皿,这让康合府看起来像是通话中的阿拉伯富商。
此人年四十又五,在这时代已是能做爷爷的年纪,人看上去颇为壮实,蜷曲的胡子遮挡住他面孔的一部分,剩下一部分饱经风沙摧残,皮肤看上去有些粗糙。
宴席上的食物是平日里都能吃到的,这也是唐民族融合的证明,除了胡饼、白切羊肉与葡萄酒外,高长松吃到了“毕罗”,这是一种波斯传来的食物,其实也是饼——馅饼。
就是这个馅,比较有想法,某种意义上也是财富的象征吧……
高长松吃到的第一种馅料还好,是肉馅的,跟酥脆的饼皮正合适,而第二种是某种果酱,说实在的,他觉得不大好吃,饼皮是咸的,果酱是甜的,估计还在其中添加了蜜,怎么吃都很奇怪。
身旁的赵德斌则吃得津津有味,对大部分唐人来说,能够品尝到甜,已很少见,糖、蜜在这年头都是了不得的奢侈品。
可有个问题,无论是高长松还是赵德斌都没尝出这是何种果子,还是康合府亲自给出了答案。
他抚着胡须问:“这樱桃毕罗滋味如何?”
高长松与赵德斌都挺惊讶,赵德斌先问道:“眼下时值四月,怎樱桃就结果了?”一般还要迟两个月呢。
高长松却猜到了一些,果然康合府的回答与他想象中一样,他道:“我以木梁作骨,麻布遮蔽,搭建一暖房,每至晴出,便扬起麻布令日光照射,待到夜露深重再放下遮掩。”
这就是古代的大棚。
大约在汉代时,温室大棚技术就传入民间,一些富庶的商人便能吃到冬葵温韭了。康合府这样种樱桃的也不是没有。
他一方面是以樱桃毕罗示财力,另一方面,也说自己是第一次尝试,不大成功,收获的樱桃都个头小,看起来蔫蔫的,如果不做果酱就酸涩得没法吃,而且他也没能成功在冬日吃到樱桃,不过比时令早一两个月,略有些失败。
高长松也是个搞温室大棚的,只可惜在这年头成本太高,他弄的那些也只够自家人吃。
康合府不成功,无非就是日照、布局之类的不大对,可他也不愿意多嘴。
不过是泛泛之交,不便多说。
康合府对丝路上的各聚落如数家珍,此外他们还谈到了一些问题,比方说多变的天气、沙尘暴,以及时常出没的悍匪、妖魔。
在他口中,妖魔要比悍匪好,他们不怎么挪窝,你不走错路或运气太差,就碰不见妖魔。
但若碰见了,肯定是要倒霉一小撮人的,怕是要被绑走烧了炖了。
妖魔数量少,吃的人也不多,而且他们对金银财宝不感兴趣,重新整顿,很快又能上路。
悍匪不一样,首先敢劫掠商队,他们的人一定足够多,能够在队伍中杀个七进七出,他们砍人造成的伤亡,远比妖魔掳掠人来得更多。
此外悍匪还贪财,会把货物一扫而空,遇见黑心的还会放一把火把带不走的都烧了。
倘若运气不佳遇见这种人,那真是一辈子的积累都折进去了。
跟康合府这一顿饭吃完,高长松对丝路商队又有了更深刻的认知,他早就知道,即便自己有些自保之力,这段长途旅程也必定会充满艰辛。
他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
……
在高长松摩拳擦掌准备出发时,叶澜早已赶回大安国。
她最后也没有去长安吃牢饭,在城外时,她披星戴月,日夜兼程,都御剑飞行。
这样急行军似的赶路叶澜也体会过,他们闯秘境、寻宝藏、除魔不都如此?
每隔几年,为了让剑修们的剑不生锈,凌霄派都会组织他们一起去北俱芦洲开荒。
那可真是一片蛮荒之地,生活在北俱芦洲上的妖、魔、人都颇具兽性,他们除却互相攻讦外,还要防止那些在野外的未开灵智的兽类的侵袭。
北俱芦洲的灵气太充足了,且多魔障,一切兽类受此侵袭会产生异变,变得更有力,也更具有攻击性。
他们在北俱芦洲时,都不敢合眼,哪怕休息都要睁开半只眼睛,以防什么时候妖魔扑来,给他们当胸一击。
叶澜把这耐力用在了赶路上,怎能不日进千里呢?
等进长安城后,她就改用两条腿跑,修士的躯体都用灵力强化过,特别有劲,她跑起来很像是武侠小说中的轻功。
由于无人在长安城中如此狂奔,一开始金吾卫们都目瞪口呆,不知道该怎么做,最后还是中郎将拍板:“当然不允许,这就好比在城中策马狂奔,必须抓了!”
只可惜他们竟然跑不过叶澜,让对方直闯码头,叶澜自己竟然没感觉到她屁股后面缀着一大群金吾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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