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歌一时间有些犹豫。他的腿已经有知觉,这就意味着神经系统已经连接完毕,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完全康复了,但亚当这么问他,或许意味着他比较了解他的恢复速度?
“我能站起来吗?”木歌伸手搭在亚当的前臂上,手掌紧紧地抓住他。
“刚刚木歌和我做的时候无意间弯曲了膝盖。”亚当的目光落在木歌的膝盖上,用柔缓的语调打消他的顾虑:“木歌自己没有感觉吗?”
木歌的确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腿能动,甚至亚当这么说的时候也回想不起来。他摇摇头,既害怕又兴奋地道:“还是不要了,过两天再试吧。”
亚当注视着他,忽然弯了弯嘴唇:“不要怕,我抱着你。”
他说完站起身来,弯腰将木歌从椅子上抱到身上。木歌坐在他的手臂上,逃避似的伸手抱紧了亚当的脖子。“不行……一定还没长好……”
木歌的声音带着些许慌乱,脑中不停地想着站不起来怎么办。 他不想做一辈子的残疾人,亚当没有治疗好人类的经历,又怎么能保证一定能治好他呢?
“乖,试一试。”亚当像哄小孩一样在木歌耳朵边说:“我不松手,你伸脚碰一下地面好不好?”
木歌紧皱的眉头在他的温柔劝慰下慢慢展开,将头从亚当的肩上抬了起来:“好,我试试。”
亚当一只手揽着木歌的腰,一只手横托着他的腿骨,将他的脚尖凑近地面。木歌有了他的保证,咬着牙给萎缩得只剩皮包骨的腿下达了“触地”的指令,膝盖渐渐地伸直了。
瘦削的脚拇指触到地面的时候,木歌大口地呼出一口气,终于让自己自由地呼吸。他紧紧注视着双腿,在右脚脚掌的前半碰上地面的时候,将左脚也伸了出去。
等到两条腿踩在地上,木歌却没有感觉到身体的负重。亚当依旧抱着他,没有让他的腿过早地尝试。
【作者有话说】
谢谢宝子们的留言。评论区热闹点会激励自己写快点啦,不会不写的~七夕的时候有活动会写番外,希望那会儿工作上的事情少点,能顺利写好。
第156章 无知心动
木歌吃惊地看着地面,他的腿已经有五年没有踩在地上的感觉了。失而复得的狂喜让他没忍住湿了眼眶,极力忍耐着没有落下泪来。
亚当见状笑了起来,把他重新抱到肩上趴着:“看来是有感觉的?”
“嗯!”木歌重重地应了一声,喉咙里有些不清不楚。
亚当将他放到床上,刚一躺下木歌就坐了起来, 伸腿要往地上踩。亚当伸手把木歌的脚掌抓在手里,速度快得几乎看不清:“不要急,你现在的腿立不住。”
木歌有些惭愧地望着双腿,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一点。“我……我能感觉到了。”
亚当曲起手指,在木歌足心轻轻划了几下:”刚才我写了什么字?”
“木。”木歌伸手往亚当的方向,双腿想要撑着起来,无奈摇摇晃晃地扑在了亚当的腰上,“你没骗我……真的能好………”
他太过高兴,抱着要当的腰突然间就哭了起来。勉强挂在亚当腰上的薄衣被泪水一沾,妥帖地贴在了皮肤上,看着几乎变作了透明。亚当揉揉木歌的脑袋,用调皮的语气说:“当然能好了,也不看看我是谁。”
木歌抓住亚当的腰,被他逗得笑了,抬起脸道:“嗯,就属你厉害。”
亚当的手挪到木歌脸上,替他抹去眼角的水痕,越看越觉得他比以前柔软了。这种怜悯的心思一起,猝不及防地在木歌额头上亲了一下。
木歌看了他好一会儿,忽然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尚,你喜欢我叫你本名吗?”木歌握住亚当的肩,把他拉倒在床上, 躺在他身边。
亚当撑起上半身,重新躺在木歌身上才消停了:“你喜欢怎么叫都可以吧。”
“是吗?”木歌好像得到了不得了的授权,搂着亚当考过去的身子咧开了嘴。“那我叫你大黄行不行?”
“大黄是什么?”
木歌想了想比划道:“我小时候养过的一只金渐层,有这么胖。”
“我很胖吗?”
“不胖不胖,可是你的翅膀是淡金啊。”木歌手臂上承受着亚当脑袋的重量, 捉起他一簇银发挠他的脖颈。
亚当显然不能理解橘猫的颜色和自己有哪里相像,反抗道:“不要这个。”
“明明你说的什么都行……”木歌望着他细长的脖颈,发现喉结似乎比五年前稍微明显了一点儿。即便如此,亚当的外貌依旧掩盖了性别,和人类的特征有明显的不同。
“那我叫你小黄。”
“…………”木歌默默地看了他一会儿,开口道:“这样,换一个,叫你大喵。”
亚当挑了挑眉毛,很不给面子地揉了一把木歌的黑发:“木歌还是叫我尚吧。”
木歌眯了眯眼,发现这事儿上亚当不愿意妥协,只得作罢。“尚,你的头发没剪过吗?”这次回来木歌就发现他的银发长了不少,还令人嫉妒地不打结。
亚当懒懒地“嗯”了一声:“我们都会留着的,除非条件不允许。”
“条件不允许是什么啊?”
“没人帮忙梳理嘛。”亚当三指托起木歌下巴:“智者的头发代表着身份。现在还不用,木歌以后要帮我。”
木歌脑袋里不断冒出一句俗话:头发长见识短。不过不敢在亚当面前说出来。按亚当的说法,智者的寿命越长,头发也会越长,代表着他懂的东西更多。如果有上千年……那不成了一部百科全书吗?
“我现在就可以帮你。”木歌笑道。亚当的头发和羽毛都覆盖有一层特殊的脂类,堪比做过最强的发膜,顺滑得几乎没有瑕疵。这样的头发打理起来十分容易,不过相对麻烦的却是做各种造型。
木歌腾出双手,想了许久没想出个能用的方案,最后将亚当的长发编了个侧辫。那只淡金色的耳饰完全显露了出来,把亚当的侧脸衬托得更精致了。他看着他发了会儿呆,轻轻叹了一声:“不公平啊。”
亚当望着他的脸:“木歌说什么不公平?”
“你们的国家有选美比赛吗?”木歌忽然调转了话题。乔的相貌也是好的,虽然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亚当有些嫌弃地道:“肤浅。我们的模样只为得到伴侣喜欢,为什么要去和别人比呢?”
木歌一时觉得难以解释,问道:“那你来这边之前,是不是有很多人喜欢?”
“我没有被很多族人喜欢,倒是在人类社会时常有人说喜欢。”
在人类社会何止是时常啊,简直引起轰动了,木歌想。
“我不信。”木歌捉住亚当的手,“你这个样子怎么可能没有人有想法?是不愿意告诉我吗?”
亚当整张脸都露出郁闷的表情来:“都说人类会吃醋,木歌为什么不吃醋?为什么会想要很多人喜欢我。”
木歌心道他当然会吃醋,只是或许醋得比较隐蔽。
“容貌只是短暂的东西,虽然我们的寿命比较长,但也是会老的。就像人类一样,如果只是喜欢对方昙花一现的容貌,那样的爱是不成熟的。”
亚当忽然说出了一句和他的年龄经历极不相称的话来,让木歌愣了愣:这么说来,感觉他就是那个不成熟的人呢?……他还是很喜欢亚当的模样啊。
亚当好死不死地问了一句:“木歌不喜欢我外表之外的东西吗?”
木歌摸了摸下巴,做出一副深沉思考的样子:“我……当然………还有别的了…………”
为了不被亚当鄙视成“肤浅的男人”,木歌努力想着还喜欢他哪些地方。
比如……性格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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