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崇天没脸没皮问道:“我的那份呢?”
“你住楚府上算了,反正日日来蹭吃蹭喝。”辰厌面露不屑道,顺手偷着把贺崇天冰碗里梅子挑来吃了。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楚瑾神秘笑道,“你再等我几日。”
这番话听得贺崇天稀里糊涂,只叫随从抱着冰走了。
窦青来时醪糟红糖水只剩最后一碗,李颖凑到他旁边眼巴巴看着,便留给了李颖。
他带着一包土块,心里好奇楚瑾要他去南郊老墙根下找土做什么。
那个人总是有许多新奇的点子,无论是在哪方面,偶尔窦青会觉得楚瑾似乎和自己不是一个时代的人,但摇摇头又否决了自己的想法。
“又没赶上消暑汤,我不是特意留了碗给你?”楚瑾揭下外袍躺在院内凉椅上消暑,树上的蝉鸣此起彼伏反衬出一院冷清。
“遇上李颖,给他了。”窦青习惯了楚瑾懒洋洋没架子的模样倒不见怪,将手里包裹递给楚瑾。
老墙根的土含有硝,那是楚瑾要的东西。
提纯后的硝溶于水吸收大量的热,能够使水结冰,这是古人最早用于制冰的方法。
至于储存物器号称古代版冰箱的冰鉴,他还要再研究一番。
翌日楚瑾就将这包土用纱布浸泡,过滤出来的水熬煮后逐渐析出白色晶体,用余热熬干水分后楚瑾将简单提纯后的硝放置在阴凉处,完全降温后加入到水中,辰厌凑热闹到边上看着,目睹了水逐渐结成冰花的过程。
他大惊道:“居然真能结冰,这是怎么做的的?”
测试成功后的楚瑾打算不再用土块提取硝石,而是着手寻找含量更高的硝矿,他轻触水罐上薄薄的一层冰卖关子似的一笑:“要相信科学。”
“什么,什么科学?”辰厌摸不着头脑满脸疑惑。
玉京城很快风靡起冷饮,挂着朝玉京牌坊的精致小店里陈列着各种各样新颖的玩意儿,从柠檬红茶到橙汁,还是夏日解渴必备的酸梅汤,俱是冰凉凉解暑,而且价格不贵,从达官贵人到平头百姓都能买上一份尝鲜。
人造冰的方法,楚瑾并没有告诉几个人,正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怀璧其罪的道理他还算懂。
“西北此时定暑热,若是能去那里造些冰就好了。”楚瑾同窦青叹气,刚听他说西北炎热,心里就牵挂起楚瑀。
“便是以少爷的身子,”窦青摇头道,“还是莫去那穷山恶水的好。”
西北风沙大,近日匈奴也畏热,他们铠甲厚重粗犷,比不上苍狼军精细,不打仗的时候军营并不闲着,士兵会同当地百姓一起种菜,遛马减少开支。
黄沙关民风淳朴,孟长青就是本地土生土长的人和当地百姓熟悉得很,他头一次带着楚瑀一同出现时就引来几个姑娘询问。
孟长青朗笑道:“日日见我们这些糙汉子惯了,来了个新面孔叫你们一下逮着了,我可得护好这苗子免得被你们勾了魂。”
姑娘们嬉嬉笑笑并不羞怯,只挽着手回家去了。
兵营里的将士都知道,那个新来的白发少年是被副将捡回来的,军营里很多人都是被副将捡回来的,这倒不罕见,但那个少年受伤记不得往事,只记得单名一个瑀字,叫人觉得稀奇。
还是从手里的玉珠猜的。
“瑀?嘿嘿,石头?”孟长青没参军之前随对面府上小姐的私塾听了几句,恰好记得那一句。
“瑀,石之似玉者。”
只可惜那家小姐很快就搬走了,说是要去有娃娃亲的表哥家。
这话似曾相识,楚瑀愣了一瞬,还来不及回想就被孟长青揉了一把头道:“以后就叫你石头吧,取你名字的人也是个人才!”
有些潜在的记忆在脑海试图冲破屏障,楚瑀忍下头的隐隐作痛,对孟长青的话不置可否。
一天晚上,将士们难得有自己的时间做事,孟长青拉着楚瑀练枪,他发现这小子刀法不错,反应敏捷,手臂力量强且下盘稳,是个学枪的好苗子,便自顾自收起了徒。
“我有师父了。”虽然记不得从前,但楚瑀看着满手的刀茧觉得自己应该是有人教的。
“不影响,不影响嘛,我让一步,”孟长青大力拍拍他肩膀,“他做大师父,我吃亏点,一个副将做你二师父,你就偷着乐吧!”
楚瑀一脸平淡叫孟长青吹牛吹得不得劲,军营里除了打仗也挺无聊,男人在一起最爱讨论女人,于是孟长青学着那些士兵唏嘘道:“别看我现在潇洒,当年也是为情所困呐。”
楚瑀的眼神波动了一下,孟长青心道有戏,果然年轻人就喜欢谈这些,他半真半假地道:“我好久没见她了,要不是她,我恐怕也不会从军。”
“你从军干嘛?”楚瑀偏头问。
孟长青笑了几声:“从前嘛,为了挣军功,良田勋章,想娶人家娇滴滴的小姐,好好护着她。”
“那现在呢?”楚瑀追问。
“现在,”孟长青抬眼望向军营远处,浓重夜色里摇曳着的几家昏暗灯火,他语气柔了几度,“大概想守护更多的人吧。”
“那小姐叫什么名字?”楚瑀握着衣兜里的玉珠,心里发烫。
“呃,”强赋情伤到一半孟长青卡了壳,他摸摸鼻子含糊道,“叫什么周,周什么瑾来着。”他真的记不清了。
“瑾?”楚瑀听到这个字,心口像点燃了一簇火苗,又煎熬又疼痛,这感觉却好像让人上瘾,每在心底念一次,心就热几分。
“对对对,我就记得那个瑾,”孟长青点头道,“那小姐说的,瑾,就是美玉。”
作者有话说:
天上有那么多的星星,什么紫薇星天狼星文曲星北极星,你低头伸出掌心,说这是要给我的小海星(叫你给我一个你真只给我一个是吧!)
大概热感冒了,最近缓点更!大家注意别热感冒了,冷一下热一下的
第39章
还未到晨练时间,楚瑀早早地起床在离营帐远一些的地方练枪,大刀气势磅礴,一劈如泰山压顶力重千钧,沉沉刀锋扑面而来满是压迫感。
长枪不同,孟长青教给他的长枪更为精悍,枪出如龙追云逐电,万军之中一柄长枪可与敌首相斗,马上擦肩枪头见血封喉,眨眼间即取对方性命。
按理说两种不同的兵器熟悉起来很是困难,更何况楚瑀练刀多年习惯最是难改,偏偏他上手极快,和孟长青对战几次,依葫芦画瓢便能有些样子。
寒苦地的百姓日子艰难,要想吃饱饭,比富庶地区就的百姓要多努力好几分。
而女人比男人要更苦一点,不少姑娘已经结伴出门采摘野菜,边境天气昼夜温差大,白日炎热日出前又冷,路过的姑娘见新来军营的少年晨起练枪,拉着女伴偷偷看了一会儿。
楚瑀五感敏锐察觉视线后立刻收枪看向那边,被人发现的姑娘吓了一跳,她红着脸对楚瑀招招手,从携带的篮子里舀出一碗温热的稀粥。
说是稀粥,还要用汤勺从罐子底下用力搅动,才能看清几粒漂浮起来的米。
楚瑀想了想还是走了过去,姑娘被女伴凑近耳朵说着臊皮话,佯怒瞪了女伴一眼才将碗递给楚瑀。
“要给我?”楚瑀指着粥问。
姑娘点点头,羞涩地把长发拢到耳后,话里带着黄沙关特有的口音:“给你。”
她说完怕楚瑀误会,连忙解释:“我们经常给晨起的士兵送粥。”
楚瑀仰头一口气喝完比水浓不了多少的粥,把碗还给姑娘:“谢谢。”
姑娘把碗放回篮子对他笑着摇摇头:“该是我们谢你才对嘞。”
“就是咯,”女伴也收敛嬉笑脸色正经道,“若不是苍狼军哩,日子真不好过,那蛮子茹毛饮血叫人整夜整夜怕嘞!”
目送两个姑娘远走,楚瑀垂眸看着自己手上的茧,恍惚记得有个人问自己。
学武,是为什么。
胸腔里的心重重地跳了起来,他努力想记起那个人的模样和声音,偏偏这些都蒙上一层雾看不清,雾打不了踢不着,只能等太阳出来自己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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