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锐也是孤儿院里的孩子,只不过他比余朝晖还要大四岁,并且,他从五年前就已经从院里离开,出去打工了。
他本人不住在孤儿院里,往年也只有每次过年过节的时候才会回院里看看其他小伙伴。
先不说余朝晖和孟锐的关系本来也不怎么样,他连孟锐的名字都不记得。那时候是六月份,本来也不该是孟锐回来的时间。
所以在宿舍的门被大力推开时,余朝晖完全没想到是他,他被突如其来的巨大响声吓了一跳,整个人瑟缩了一瞬。
眼神空洞地盯着发出声音的方位:
“你是谁?”
在没有视觉以后,余朝晖的听觉和嗅觉前所未有的敏锐。
他能感觉来的人似乎特别急促,来的人应该是一路跑上五楼的,因为跑得太着急,巨大的推门声以后,是他大口大口地喘气。
“你……你…饿了吗?”他没有先回答余朝晖的问题,反而先问他是不是饿了。
然后余朝晖感觉脚步声在一步步靠近他,接着是手里被塞了一个热乎乎的馒头。他那会儿说话还是有些大喘气:“抱歉,你,…你先吃这个,等一会儿,我给你买。”
看余朝晖呆滞在原地,孟锐可能是这才想起来他没说他自己:“我,我是孟锐。你还记得我不?”
“………”
说实话,一开始他真没想起来孟锐是谁。
余朝晖感觉对方在他床边的小桌子拿什么,可能时候是看他放在哪里的药。他下意识地念了几行,“这个药要早晚用,纱布也要更换的,朝晖,你昨天换了吗?”
“……没有。”
“我刚给你倒好了水,你要是渴了就先喝点。在这里…”孟锐牵着余朝晖的手,引导着让他的指腹能碰到桌边的杯子,“我现在给你另外买点吃点,等我回来再给你换药,怎么样?”
“朝晖,你等我啊。”
孟锐说话的语速特别快,声音有种莫名的嘶哑,断句有一点点奇怪。
他很快就自己做了决定,包括给他买什么吃的,提出的都是一些余朝晖以前喜欢的,说完以后就走了。
风风火火地来了,又风风火火离开了。
等到孟锐噔噔噔的脚步声远了,等到整个小宿舍又恢复安静。余朝晖捧着那个暖呼呼的馒头,咬了一小口,又试探地摸了摸杯子。
等食物下肚,胃里尖锐的疼痛终于缓解了点。也是这时,余朝晖终于想起来孟锐是谁。
原来………是他啊。
在没瞎之前,余朝晖认识孟锐的。
他上小学那年,好像有什么人要来院里检查。几个“妈妈”提前给他们发了新衣服,那几天的伙食也比平时好特别多。
甚至提前和他们说好了,到时候有谁问的时候,他们应该怎么回答的正确答案。告诉他们一定要背下来。
要说在院里生活得特别好,“妈妈”们对他们也特别好,他们课余时间还有各种活动呢,反正就是往好里说。
余朝晖记得特别清楚的一句话就是说在什么院里生活就像在家里一样。余朝晖听到后在心里暗笑,在座的也没哪个有家吧。
因为检查,所以整个院里的里里外外都要进行一遍大扫除。几个“妈妈”让他们自由组队,多少岁的去处理那片区域之类的。
那些关系好的孩子早就互相站在一起了。余朝晖和他们关系不怎么样,在一堆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他一眼就看到了孟锐。
那时的孟锐在余朝晖眼里,就是一个独来独往的怪胎。虽然余朝晖自己几乎也是独来独往,不过他和他的情况不一样。
而孟锐则是…
“才不要跟那个丑八怪在一起…”
“好吓人啊。”
余朝晖清楚记得那些窃窃私语,他顺着他们嫌弃地眼光看去,看到了孟锐。
严格意义上来说,孟锐五官不算丑,但是他的左半边脸都是一大片青黑色的胎记,看起来特别吓人,这也就是他独来独往的原因。
每次有人来检查,孟锐都会被特意安排到院里的后山上躲起来,不让那些检查的人看到,就像藏起一个见不得人的垃圾一样。
“妈妈”们会尽量让长得好看一点的孩子去接那些过来视察的人。比如:余朝晖。
而只要白天在前面表现好了,晚上的时候就可以额外加餐,有新衣服的奖励,或者可以提一些不过分的要求。
记得有一次视察,院里的几个“妈妈”依旧让孟锐自己去后山躲着,说等结束再叫人去喊他回来。但那次气氛太好,等真结束了,却没一个人想起来后山还有一个孟锐。
傍晚时,也只有余朝晖突然想起来他们把孟锐给忘了,他也没告诉其他人,自己一个人打着手电筒去后山找他。
那会儿天黑漆漆的,他又穿着卡其色的外套,和树林融为一体,差点就找不到,而那时的余朝晖…才九岁。明明自己就是一个小屁孩,平时却特别喜欢紧紧绷着一张脸,像个小大人一样。
余朝晖找到孟锐时,他正一个人坐在一个树墩子上,自己抱着自己的膝盖。
可能压根也没想过会有人记起他吧?所以看到有人找他,孟锐那时的表情充满不可置信,唇微微张着,眼里的瞳孔轻轻震颤。
当时的孟锐下意识想和余朝晖说点什么,突然又想起来自己脸上的胎记。他赶紧侧过脸,拿手紧紧地捂着左侧脸的胎记。
但当时小小的余朝晖并不在意这个,他甚至对孟锐那样的动作感到不解:“你在干嘛?”
“孟锐。”当时还不怎么高的余朝晖根本没注意孟锐的那些动作,他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语气自然,“走了,回去了。”
那时的孟锐可比余朝晖要高出一截,但他却亦步亦趋地跟在一个比他个子还矮的小豆丁身后,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走着。
“喏。”小小的余朝晖从怀里掏出一个有点冷的玉米面馒头塞进孟锐手里,“别说是我拿的。”
他并没觉得自己的举动有什么,自己一个人在前面走着,时不时回头看看,拿手电筒照在孟锐脚边,“看得到吗?”
第67章
其实就算经过那一次, 两个人的关系也并没有因此变得多么突飞猛进,多么友好。
就算孟锐下次想主动和余朝晖走近一点,想和他打招呼, 但余朝晖依旧还是和平时没什么两样,冷冷的, 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究其根本,也是因为余朝晖打心底里, 并不觉得自己对孟锐的那些行为是一种帮助。
他自认为自己那时和孟锐关系也就一般般吧?觉得他们不能算是什么多要好的友人,顶多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点头之交而已。
就算余朝晖知道孟锐的脸上有那么大一块胎记又怎么样,余朝晖从来不喜欢在背后说人长短, 他认为这种行为很掉价, 很无聊。
他很少参与小团体, 哪怕在学校里也几乎不参与团体合作, 总是一个人游离在外。这也导致了他的社交能力并不怎么样。
或者说, 差到了极点。
记得在孟锐离开那年,有一次有人恶作剧把他的东西扔了,他的有一些课本从楼上飞落到孟锐宿舍的楼层。
等了好一会儿, 孟锐过来拿。
他明显不怎么好意思和余朝晖搭话, 埋着脑袋,应该是尽力想把他的胎记遮住。但这都和余朝晖没关系,他不在意那些, 只是一脸淡然地把他的本子还给了他。
孟锐那会儿好像马上要离开院里了吧?
他接过书本以后,犹豫了很久,应该是想对余朝晖说点什么, 但最后也还是没说出口。
他真不觉得自己帮助过孟锐,
那些不过是举手之劳的事情罢了。
在余朝晖的心里, 他和孟锐关系其实不怎么样, 就是普普通通的关系。孟锐离开孤儿院以后,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适应。
孟锐出去一年后又回来了,听说在外面赚了钱,还把脸上的胎记去了,说是整个人完全变了。他回来那天院里热闹了好一阵子。
好多人都跑去看热闹,看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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