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没什么购物狂的癖好,虽然以前花钱是浪费了些。但我现在已经不这样了呀……”
邵清禾为自己辩解,早年间已经见过很多奢侈品了,所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执念。他以前已经见过太多,反而有些麻木。
“其次,我现在还能自己写书赚钱,就算不能写,我会那么多技能呢。还有…下下个月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估计就能当下城区的代表了,那时候我还有工资拿……”
邵清禾掰着手指头数着自己好养活的要点,话里话外都是自己不止特别好养活,而且他还能教阿七很多东西。
旁人知道的,他知道,旁人不知道的,他也知道。
“别说整个下城区了,就是把上城区加一块,你也找不到第二个像我这样的。”数完后,邵清禾看了阿七一眼,总结道,“你知道吗,你赚死了。”
阿七的确赚死了。
以前其他客人要邵清禾陪一晚上都是要花昂贵的价格,还要提前排队预约的。不仅让他陪着喝酒要给钱,连和他吃饭也要给一笔不小的小费。
不然,邵清禾正眼都不会看一眼。
在他还是闻嘉述的时候就不用多说了,哪怕到了现在,外面依旧不知道多人倾慕他,追求他。而对于那些或浅薄或深厚的爱慕之情,邵清禾从没有进行过任何回应。
他从来都是逢场作戏,他和那些客人虽然在一起的时候,看起来格外甜腻,其实说过的情话转头就忘,连人家的名字和脸都不记得。
就是这样一个谁也抓不住的,风一样的邵清禾,现在却在这里,和一个并不漂亮、并不柔美,在这个世界的审美里称得上丑的O,解释着,养活自己不费钱。
他居然在证明自己特别好养活…
先不说邵清禾本身的条件,更何况,他还细心地教阿七如何穿衣搭配,教他这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异类该怎么融入这个世界,他对他的独特……
说出去不知道要被多少人羡慕死。
阿七简直赚得不能再赚了。
阿七心里也知道,嘿嘿的傻呵。
虽然他的确不是人类,也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一定程度上他甚至无法理解这里的大部分规则。但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都有一个共同之处。
比起人类还存有一些道德约束,动物之间的优胜劣汰更加残酷。特别是求偶,虽然阿七过去在他那个世界里还没有求过偶,但他见过不少其他同类求偶。
如果想要追求哪个伴侣的时候,不仅要竭力表现自己来求得对方的注意和欢心,还要打败心仪者身边其他的追求者,这个过程通常非常惨烈,几乎就是命悬一线。
阿七来这个世界也有两三年了,也知道他们似乎很看重金钱和地位,包括邵清禾身边围绕的几乎都是那样的人,可他………
阿七把邵清禾抱得特别特别紧,心情过于兴奋激动,导致一时半会儿,他甚至高兴得发不出声音,他翻来覆去地叫着清禾的名字。
虽然邵清禾从没有肯定过和他的关系是什么,但是仅仅只是他愿意和自己在一起,就已经足够让阿七觉得高兴了。
“清禾,清禾……你真好,真好。”
一刻钟后,“真好的”邵清禾拿着长长的、刚从树上折下来的一根粗粗的树枝充当教棍,啪一下重重地打在阿七手背上。
“你又写错了!”他用重音强调,“笔顺错了,不是照着画图,是写,是一笔一划的写!”
“算了,我先教你笔顺吧。”
邵清禾看着阿七下意识揉着被他打的地方也不敢吭声的样子,气笑了,“怎么?之前不是说我好吗?我现在是不是不好了?”
“没有。”阿七没有生他的气,比起生气被邵清禾拿一根小棍子打了,他其实更在意另外一件事,“清禾,你别生气了…”
“………”
那会儿的邵清禾哪里还有气,他只是搞不懂怎么能有人把字写那么丑,余光瞥了他一眼,“坐直,握笔又拿错了。”
阿七以为又要被打了,其实对他来说没多疼。所以明明以他远超邵清禾的反应速度,是完全可以轻松躲开的,他却没有任何要躲开的意思,等待着那一点点疼痛。
结果……没有。
邵清禾从背后拥住他,他的手覆盖在他的手上,虽然没有完全覆盖住,但重点也不是这个。邵清禾手把手纠正着他的握笔动作,让他哪些手指放松,不要抓那么紧。
“你看,就这样,是不是很简单啊。”
阿七的目光落在邵清禾的手上,他的皮肤本来就很白,和他自己的手放在一起以后,在有了对比和参照物的情况下,他的皮肤显得更白了,散发着莹莹的光,白得晃眼,阿七完全挪不开视线。
“看什么誉稀看?”邵清禾注意到了他走神,另外一个手的小棍子敲了敲他的脑袋,“不是你要学的吗?快写。我在旁边看着。”
邵清禾三个字里面,阿七最先学会的是最后一个“禾”字,因为这个字的笔画比别的字要少一些。至于前面两个,学了几天后,也终于有了点样子。
在他三个字都差不多会以后,邵清禾也不再盯着他,随口说了一句让他自己练习一下,就去忙他自己的事情了。
他处理着邮箱里数不清的来信,等他弄好以后,伸了一个懒腰,不知不觉已经是好几个小时过去了,他顺便去看了一眼阿七的成功。
不看不知道,那个傻子居然一点也不知道累一样,密密麻麻密密麻麻把邵清禾的名字写了好多遍。
他知道邵清禾还有一个名字叫闻嘉述,他也想学,但是邵清禾没教他,只写了一个,让他知道大概长什么样就行。
没想到,他还有模有样地跟着写了几个。
纸张上的字终于不再是歪歪扭扭的鬼画符,起码一横一竖一撇一捺都是工工整整的。
虽然不能说好看,和邵清禾的字当然也完全没法比,甚至有点像那种学龄前的小孩子写的字,每一笔都格外认真,方方正正的。
但对于阿七来说,已经算进步很大了。
“嗯……还不错嘛。”
邵清禾拍了拍阿七的肩膀,感受着手底下结实肌肉,拍起来手感还行,又多拍了两下。
阿七注意到邵清禾无意识活动脖子的动作,可能是因为他处理事情的时候,太过于专注,从而脖子肩膀不舒服。
当即极为有眼神地起身把邵清禾按在椅子上,力道适中的为他按揉起了肩膀和太阳穴。
“清禾,怎么样,还酸痛吗。”
邵清禾眯着眼睛,把头往后仰靠在身后的阿七手上,应该是很惬意的。“嗯…明天要出去一趟。”
这时候的邵清禾都不用说让阿七陪他,阿七自己就知道,自己当然也要跟着一起去。他手下的动作没有丝毫的停顿,问他等会儿想吃什么。
“就这样跟着我就行。”
意思就是不用以本体的样子出现。
说起来,两个人在外面挖了一块小菜地,种了点小青菜。阿七每天都不忘给浇浇水,长势格外喜人,都已经可以掐了下面条了。
“冰箱里还有一点点肉,咱们包点饺子怎么样?”邵清禾想了想,突发奇想,他都不记得多久没吃过饺子了,“好呀。”阿七先一口答应,顿了顿又想起来,他以前是买过成品的饺子,还没自己包过,看着一脸期待的邵清禾,“我…以前没包过。”
“没事…”邵清禾丝毫不在意的,“等会儿我教你。”
无论什么事情,无论多么的枯燥乏味,只要两个人一起做,好像都变得格外有趣起来。
和阿七搬到新家以后,邵清禾有了晨练的习惯。当然,这个前提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他早上能够醒的来,一个是他们前一天晚上什么都没做。
只要不满足任何一个的话,晨练就会变成午练。
邵清禾经常会让阿七用本体陪着他一圈圈在林子里跑步。当然,邵清禾的跑步速度对于阿七来说,也只能是慢慢走,但他还是很喜欢陪着清禾一起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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