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岁云被他说动了,他跟苗老板打了个招呼,叫人牵来一匹马。
陈岁云上马的动作格外流利潇洒,他手握缰绳,马匹慢慢跑动起来。骑马的人,双腿夹着马腹,腰背收紧,格外有力。
陈岁云握着缰绳,越跑越快,身上有一种罕见的野性。这个马场还是小了,韩璧君心想,应该带他回草原,一望无际,那才是他的天下。
苗老板看的心痒,也叫人牵马进场。除了那几位不骑马的贵夫人,其余人都上场了。人一多,就不好跑得快,于是大家就慢慢的跑,聊天啊,说笑啊,也很热闹。
六小姐去追陈岁云了,留下韩璧君与陈玉华。
韩璧君问陈玉华,“你会骑马吗?”
陈玉华摇头,他还没学到。
“那你给我牵马好了,我们慢慢走。”韩璧君坐在马上,陈玉华手握着缰绳,沿着人少的方向慢慢地走。
草地远看是绿的,近看会发现是黄绿相间的,有些草叶已经卷曲泛黄。
“你真好看,”韩璧君夸他,“我第一眼见你,就觉得你好看。”
陈玉华的脸又红了,他道:“你才是好看的。”
韩璧君笑,“这是你第一次说这种话吗?”
陈玉华点点头。
“是对我说,我真高兴。”
陈玉华牵着马走到一处山坡,韩璧君从马上下来,陈玉华把马绑在一棵树上,他们两个坐在树下说话。
陈玉华身上有一种脆弱感,好像他是一种易碎的瓷器,被人带进上海滩这个名利场,每时每刻都要防备着别人的伤害。
韩璧君喜欢他,她被陈玉华吸引了。
“你今年多大?”
“十六岁。”
“我比你大,我十八了。”韩璧君撑着头看他,笑问:“你有英文名字吗?我给你取个英文名字吧。”
她把头上的帽子发卡摘下来,别在陈玉华胸前,当做胸针,红宝石熠熠生辉,像陈玉华明亮的眼睛。
“爱丽丝,我叫你爱丽丝好不好?”
陈玉华把发卡摘下来,想要还给她,“爱丽丝是女孩子的名字。”
他以为韩璧君在取笑他。
“你就叫爱丽丝。”韩璧君笑道:“我的爱丽丝。”
他们已经出来很久了,于是两个人牵着马往回走,那个宝石发卡陈玉华最终没有还回去,一直握在手里。
他们回来的时候,大家都看到了,于是打趣道:“你们怎么去了那么久,一定要到我们看不见的地方。”
韩璧君只是笑,不说话。大家见她不搭话,也不好继续,只在心里把她与陈玉华的事情有了点影子。
大家都聚在这边说话,远处忽然传来噪声,远远地,听见有人喊“马惊了——”
众人看去,只见一匹高大的骏马正发了疯一样往这边跑来,几个人都拦不住它,它已经冲开了栏杆朝着这边的人来。
人群匆忙四散,慌乱中,陈岁云一把抓住苗老板,拿过她身上的枪,对着疯马开了两枪。
马被打死了,索性没有伤到人。众人惊魂未定,田太太脸都白了,这会儿陈霜华正扶着她。苗老板很生气,责问马场的工作人员,把人骂了个狗血淋头。
陈岁云走到她身边,道:“先把大家送走要紧。”
苗老板这才过来安抚众人,一个一个派车送走,又是道歉又是下次再约,好半天才将人送走。
门口,陈霜华问陈岁云,“你是跟我们一起走,还是回韩公馆?”
“我回韩公馆。”
陈霜华点点头,把陈玉华塞进车里,道:“别忘了你还有个家就成。”
第17章
天色渐渐暗下去了,韩璧君坐在车上,不时捋动头发。
“陈霜华好凶啊,玉华在他身边都不敢说话。”韩璧君道。
陈岁云看了她一眼,道:“霜华就那样的性格。”
“那玉华呢,玉华什么样的性格,会受欺负吗?”
陈岁云笑道:“没人欺负他,霜华只是看着凶。”
韩璧君不大相信,她问道:“玉华是哪里人啊。”
“安徽人,家里受了灾,逃难到上海的。”
“他家里人呢?”
“都死光了,到了这边,认了一个病歪歪的干娘。为了给他干娘治病,就把自己卖给我了。”
韩璧君皱起眉,“卖了多少钱,他干娘病得很重吗?”
“五百块钱,”陈岁云道:“他干娘也没有什么大病,就是穷,吃不起饭当然养不好病。”
见韩璧君有兴趣,陈岁云也就多说了点,“他年纪小,前几年讨饭吃,这几年在码头扛包,活太累,实在受不住。他见长三堂里有买人的,就来问能不能把自己卖掉。我看他长得不错,就把他买下来了。五百大洋他全留给了他干娘,足够一个人活很久了。”
韩璧君沉默了一会儿,“一个人的价格就值五百块。”
“更不值钱的也有。”陈岁云阖上眼,闭目养神。
韩璧君看了眼陈岁云,道:“岁云先生,你又是怎么进的堂子,也是因为钱?”
“不为钱还能为什么。”陈岁云道:“我师父带着我进来的,他指望我唱戏一鸣惊人,变成名角儿养他。结果我唱不了戏了,他就说我们师徒两个都是下贱命,带我进了长三堂子。”
“我对这个没什么想法,只要有口饭吃就行。”陈岁云道:“我进了堂子,能吃饱饭,也不受累,朝打夕骂的,所以我就留下了。”
见韩璧君目露同情,陈岁云皱起眉,道:“别这么看我,我过得不差。我师父那个人有些左性儿,但是对我挺好。我唱戏的时候他用心教我唱戏,我进堂子之后他又教我做生意,总之饿不死我。”
“做生意也要教?”
“得教。”陈岁云转着手上的戒指,“那时候年轻,一心钻牛角尖,他不把我打醒,我学不会做生意。”
韩璧君还想再问,但是车子到韩公馆了。韩龄春在客厅里等着,见两人回来,便催促陈岁云上楼换衣服,下来吃晚饭。
隔天午后,韩公馆的后花园里,韩璧君在学骑自行车,陈岁云在后面扶着车后座。
“你扶着没有,你给我扶住!”
“你先骑,蹬两下蹬两下。”
韩璧君握着车把,颤颤巍巍的,绕着小花园跑了一半,差点摔下来之后就怎么都不愿意骑了。
陈岁云穿着件深褐色的灯芯绒衬衫,下穿着黑色长裤。他一只手扶着自行车,背对着韩龄春点了支烟。
“才骑这么会儿啊。”陈岁云道。
“你不给我好好扶着,我不让你教我了。”韩璧君道。
“那让你哥来?”
韩璧君嗤笑一声,“换他?他就是看我摔死都不会来扶一下!等五川吧。”
“行。”陈岁云抬头吐了个烟圈圈,道:“你先回去,我骑一圈,散散味儿再回去。”
韩璧君点头,回到茶餐桌边。
餐桌边,有一群唱诗班的孩子们排成排在唱歌。
这是教堂的一项募捐活动,富商们负责出钱,教堂负责涤荡这些金钱的罪恶。
阳光特别好,韩龄春坐在一把黑色檀木的扶手椅上,膝上放着一本书。他表面在听这些小孩子唱歌,其实在看不远处骑车的陈岁云。
陈岁云抽烟又喝酒,样样不听他的。
“他还挺喜欢骑车兜风的。”韩璧君在椅子里坐下,道:“你见没见过他骑马的样子?他真适合大草原,适合自由自在。”
韩龄春不置一词,只道:“你们最近相处的不错。”
韩璧君想起陈玉华,不自觉地便笑了。
“陈家有一个陈玉华,你认不认得?”
韩龄春点头。
韩璧君往红茶里加了一些牛奶,“他真漂亮,我喜欢他。”
韩龄春挑眉,“你喜欢他?只见了一面,你就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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