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正在兴头上,扭过头来不解道:“这才十点,夜生活不是才刚刚开始?”
“你是灰姑娘啊?十点没被南瓜马车接走就会显出原形是不是?”
“我合理怀疑霍知之前没入学是入伍当兵去了。”
霍知哭笑不得,但坚持要走,其他人也拗不过他,大家一起恋恋不舍地撤了。
一行人走在夜晚空荡的马路边,这个年纪的男生正是荷尔蒙爆炸无处挥洒的时候,又刚玩嗨了,此时嘴上不着调地说点有的没的。
从喜欢的女明星聊到本专业哪个女生最漂亮,一个男生胳膊勾住霍知脖子,笑道:“哎呀,来说点有意思的,我们几个除了寝室长刚谈了女朋友,都是单身狗,大家都还是处男呢。”
他看向霍知:“你是处男吗?”
霍知脚步顿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僵住了,半晌没回答出来。
看他这个反应,几个人顿时炸了。
“我就说,帅哥怎么能没有女朋友呢!”
“嘿嘿嘿,她是学哪个专业的?肯定很漂亮吧?”
“年纪比你小还是比你大呀?”
脑子里不可控制地跳出奚迟微微笑起来的模样,霍知抿着唇加快了步伐,一言不发地往前走,耳廓在夜色中也能看出红透了。
他们看这种反应,更狂了,一脸浪笑地接着八卦:“谁追谁啊!”
“无可奉告!”
霍知梗着脖子喊了一句,迅速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落荒而逃。
第二天周末,奚迟通知了霍知过来实验室开始学习。
他课题组的构成很简单,只有他和主任的两个博士生而已,霍知到的时候,奚迟穿着白大褂,正站在一个博士身边弯着腰看显微镜。
听见声响,奚迟回过身来,将眼底的情绪收敛得滴水不漏,淡淡地打招呼:“同学,欢迎你加入,你叫霍知对吧?”
“没错。”霍知扯起嘴角,心说演得真好。
这时,实验室门口出现了熟悉的身影,黄文睿背了个书包冲他们笑。
“黄同学,也欢迎你。”奚迟对他轻点了下头。
“老师好!”黄文睿乖乖打招呼。
霍知唇边的笑僵住了,心里忽然冒出一股烦闷,凭什么在奚迟那黄文睿还比他多出一个姓?
奚迟考虑过后,觉得本来课题组也只有三个人孤军奋战,既然要来一个霍知,不如干脆多招两个。回去后看了黄文睿发来的简历,有比较扎实的基础,就同意了。
黄文睿还在意外地跟霍知打招呼:“你也申请来帮忙啦!”
霍知嘴角抽搐,面无表情地“嗯”了一声。
奚迟先带他们在实验室转了一圈,熟悉了一遍常用的仪器,然后把他们带到一台相差显微镜前。
“这就是神经干细胞克隆增殖得到的神经球,”他示意三个人去看,“养得好就会像这个,表面光滑,球体饱满。”
奚迟的语气里充满了喜爱之情,就像在介绍自家养得很好的小猫小狗。
虽然在外人看来,就是一团黑乎乎的细胞聚集体。
黄文睿眼里带笑地看向奚迟,正好被霍知撞个正着。
霍知心底冷笑一声,他太知道这小子现在在想什么了,一定是:原来平时高冷的奚老师,也有这么可爱的一面,更喜欢他了。
“真的好漂亮。”黄文睿凑在显微镜前感叹道,“多久可以养出来呢?”
奚迟投去一个欣赏的眼神:“十天左右,你们学习的第一步,就从自己培养出神经球开始。”
好像培养宠物小精灵一样,这么一说,本来枯燥的实验过程忽然变得温馨有爱了起来。
因为都是初学者,奚迟先坐下给他们耐心讲解了实验步骤。
黄文睿率先搬着凳子,占据了他旁边的位置,距离不会近得让人不舒服,又绝对塞不下另一个人。
霍知看到他的视线落在奚迟身上就心烦。
奚迟讲着讲着,头顶忽然传来霍知低沉的声音。
“老师,过滤这一步我还是不太明白。”
霍知把笔记本放在他面前,顺势把手撑在他旁边的桌面上,在他身侧站定了,完全隔绝住了黄文睿的视线。
黄文睿一脸疑惑,搞不懂他是不是故意的。
奚迟撩起眼皮看了霍知一眼,距离太近了,几乎像把自己圈在臂弯里一样。说好装不认识,这个人想干什么?
他不动神色地往旁边挪了挪,给霍知又讲了一遍。
他挪远时霍知也松了一口气,刚才挤进去后,他的姿势就像把奚迟整个人圈在怀里,让他背都僵了。
他果然是个直男,不能接受这些。
他们就这么各怀鬼胎地过了半天,休息的时候黄文睿出去给大家买了水果捞,目的其实只为了名正言顺送给一个人而已。
他把一份水果捞放在奚迟面前,笑得腼腆。
奚迟说了声谢谢,把水果捞往前推了推,道:“你们多吃点,我就不吃了。”
“老师,这个不太甜的。”黄文睿继续热情地劝说。
“他对芒果过敏。”突然旁边传来冷冷的一句。
大家一齐愣了一下,看向霍知。
黄文睿直接问了:“你怎么知道?”
“猜的。”
霍知显然敷衍都懒得敷衍。
奚迟不想再待在这气氛诡异的漩涡中心,干脆到一旁和博士生谈课题去了。
剩下两个新来的相对坐在桌子前,黄文睿眼里忽然闪过一丝了然的光,压低声音笃定道:“原来我们是情敌。”
霍知微不可察地愣了一瞬,接着嗤笑一声:“你想多了。”
“真的吗?”黄文睿故意问,“我做什么你都会作为同学支持我吗?”
“你做什么都白费。”霍知冷冷道,“他还轮不到你来追。”
硝烟弥漫中,霍知捕捉到奚迟在不远处说话的声音,在跟博士生激烈地讨论着什么。
霍知顺便听了听,好像是实验关键步骤一直失败,移植在鼠身上的神经细胞无法很好地生存。奚迟似乎已经为这件事发愁了几个星期,尝试了几种改良方法,都效果不佳。
他默默听着,脑海里浮现了几篇看过的文献,如果能和作者取得联系就好了……虽然希望渺茫。
最后一个名字停留在他眼前,看似是最可能的,也是最不可能的,奚迟大概打死都不会去找那个人。
第二天,奚迟要上班,就让他们白天自己熟悉一下养细胞的流程。
霍知去实验室的路上,穿过一条种着梧桐树的小径,一栋五层小楼前面,有个中年男人正从车上搬纸箱下来,一个个摞在台阶上,像是在搬家。
男人鬓边斑白,走路的姿势看起来一条腿不太灵便,因此搬得很吃力,走几步便要稍作休整。
猛地一下,他的腰吃痛地弯了下去,怀里的箱子眼见要倾倒,霍知两步冲上前托住了纸箱,把它接了过来。
男人感激地冲他笑了笑,镜片后的眼神儒雅慈祥:“小伙子,谢谢你,不然我这套最喜欢的茶具就遭殃了。”
霍知看向箱子里,这套紫砂壶已经被用得很旧了,刚刚他早已注意到这栋楼门口“精神医学研究院”的牌子,语气里带着恭敬之意喊道:“奚教授,您怎么没找学生帮忙搬东西?”
“年轻人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不该浪费在帮老家伙干杂活。”奚长明笑着捶了捶后腰,摇头无奈道,“还是高估了自己,老毛病了。”
霍知将箱子放在台阶上的一堆行李旁边,问道:“您这是……?”
“今天正式退休了。”奚长明望着台阶上的梧桐落叶,眼里闪过一丝落寞,“终于到了看不动病的时候,以后就回学校做做研究。”
“您这些年已经帮了太多的患者,”霍知对他充满发自内心的尊敬,“您的工作很伟大,我是受您的激励才想要学习医学。”
奚长明爽朗地笑了:“没有解决哪怕一种病,怎么能叫伟大?不过能激励医学行业多出一个新生力量,也是我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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