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时轲直起腰,身体舒展开,望向杨上臣,“我要是哑了,我才会唱不了歌。”
“……”这是实话,嗓音不一样,风格也就不同。
周时轲以前不抽烟,一半是为了唱歌,一半是因为傅斯冕。
烟草伤嗓子,众所周知,周时轲看向有些紧张的七七,轻声道:“今天给你个面子。”
七七点点头,“谢谢三哥。”
杨上臣扭过了头,看来他之前担心周时轲走不出来,完全是瞎操心。
他和周三一起长大,从小吧,喜欢周三的人就比喜欢他的人要多,偏偏周三又特别会撩,从小追着他跑的人不计其数,长大了就更是如此。
虽然这其中不乏看中周三家世的,可也没见追着他杨上臣跑的人比周三多啊,他也有钱啊。
要是那六年,周三没离开北城,啧,不知道他会混成个什么样儿。
虽然周时轲堪称是和颜悦色,可七七仍然感觉到了对方身上淡淡的疏离感,他不敢像其他人那样扑在周时轲的怀里,只敢帮周时轲倒酒什么的。
他们玩牌,唐皓是唯一一个专注而又认真玩牌的,有小模特靠过来,他冷冷地说了个“滚”,顿时就没人过去招他了。
周时轲伸手揉了一把唐皓的头发,“平时没见你凶?”
唐皓像被顺了毛的猫,气息一下子就不扎人了。
方卡是玩得最开的,他靠坐在身材高大的男生的怀里,双脚却搁在权言的腿上,他手里拿着牌,却没认真打。
周时轲只能庆幸方卡坐的位置是个死角,非常隐秘。
不过方卡玩得浪,圈子里没几个人不知道的。
这家酒吧就这点不好,他没有包厢,而正因此,对顾客管控得才严格,你就算是脱光了上台上跳舞,都不会有人说出去半个字。
都是北城自己人,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大家心里都有个数。
傅斯冕看见了周时轲。
比昨天在天光黯淡的雨幕里,看得更加清楚。
他的视线隐晦地落在对方的身上。
他瘦了,也变好看了。
汪顺楠把察言观色做到了极致,他放下酒杯,十分专业地向傅斯冕介绍,“那就是周家的老三,顽劣不堪得很,没有他不敢玩的,也没有他不敢做的。”
男生显然是被众人当做中心的,众星捧月般的坐在中间,衣袖挽起,露出手腕上一圈纹身,抽烟的姿势熟练闲散,他身体舒展在沙发上,即使看起来懒散又倦怠,却莫名地很具有攻击性。
“耳朵上有纹身那个,杨上臣,杨家的老二,他哥杨萧,因为喜欢周时旬,也就是周三的二哥,跑去周家上门,被杨家赶出家门了,杨上臣跟周三从小一起长大的,也混账。”
“我如果没猜错,”汪顺楠眯起眼睛,只看见地上一双鞋,“方卡也在,虽然名义是方家的孩子,但他早就不在方家了,出国几年,去年年底回来的,这也是个混账。”
“另外一个,看着眼生,不认识。”
汪顺楠对北城企业家不仅熟悉,对他们的子女做的了解也是十分到位啊,力求能够解答傅总的全部疑问。
傅斯冕听完后,他的视线慢慢落在了给周时轲喂水果的那个面容清秀的男生脸上,他轻声问,“那是谁?”
将马屁拍到了极致的汪顺楠,顺着傅斯冕的视线看过去,根据对方的气质长相穿着打扮眼神举措,很是肯定的说:“那个啊,一看就是娱乐圈里的小模特小网红,没啥钱,还得兼职两手抓,多半是过来伺候这群少爷们的。”
汪顺楠的话音刚落。
周时轲的视线带着一疑惑和探究扫过来,他感知到了有人在议论他们。
傅斯冕太惹眼了,同样也是众星捧月的存在,他的眼神幽暗深沉,清冷的面容笼罩了一层不满和低落,以及已经掩饰过的戾气。
他看着周时轲,眼睛都不眨一下,像是在用眼神控诉着什么。
周时轲想无视都不行,他只微微怔了两秒钟,就举起手里的酒杯,冲傅斯冕所在的方向抬了抬,挑衅一笑。
接着,他侧头亲了旁边的男孩子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汪顺楠:我这马屁,不错吧?
第34章
七七懵掉了,唐皓也懵了,杨上臣也愣了愣。
只有方卡表现得正常,他扑腾过来,“我也要亲。”
周时轲笑笑,看向一旁的七七,说道:“有什么想要的就和我说。”
这话有深意,有另外一层意思,懂的都懂。
七七旁边一个男孩子探过头来,小声与他说;“还不赶紧谢谢三哥?”
七七磕磕巴巴地说:“谢……谢三哥,我没什么想要的。”
他旁边的人:“?”
周时轲笑了一声,他从沙发后边将外套取了过来,从里边掏出钱包,抽出一张卡,“有限额,但让你好好读书是没问题的。”
七七猛地抬头,一脸惊愕,“您……您怎么……”
周时轲扫了一眼他脚上的鞋子。
帆布鞋已经很旧了,但洗得很干净,露出来的一截鞋舌上有一个淡绿色的志愿者徽章,是L大的学生。
七七顿时又羞又臊,又满怀感激,就快语无伦次了。
方卡在一旁看得满脸的哀怨,“我也要。”
但因为傅斯冕的存在,周时轲没心情继续玩下去了,他拿着外套站起来,边穿边说,“困了,我先回去了,你们自己玩儿吧。”
七七立马就站了起来,“我,我送您。”
周时轲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不用,早点回学校去吧。”
七七又快哭了。
杨上臣觉得周时轲挺欠的,不管谁跟着他,可千万别有不该有的心思,年纪轻轻,撩人的一把好手。
更别提还栽过那一次,周三现在是彻底不会跟谁谈什么感情了。
之前杨上臣见他整日窝在家里,还以为他是被伤透了以后要么出家要么走联姻的路子,结果一出手,啧,这是杨上臣拍马都赶不上的天赋。
他顺带着瞥了一眼自己旁边这个手都在抖的男生。
“我会吃人?”他问。
男生先点头,然后一愣,紧接着就疯狂摇头。
“……”
他独自一个人走了,出了门口,寒风直往脖子里灌。
周时轲今天出门穿的外套并不厚实,透风,他从口袋里翻出车钥匙,往停车场走去。
金属碰撞出来的一串声响中,掺杂了不轻不重的脚步声。
周时轲皱眉,正要转身,肩上就被披上了一件大衣。
很熟悉的青柑橘味道。
他怔了一下,随即没有任何犹豫的把外套扯了下来,丢到了身后的人的怀里。
傅斯冕没有接住,外套掉在了地上,他默不作声地弯腰捡了起来,又默不作声地看着周时轲。
他身形比周时轲要修长笔直,可气势看着却比对方要弱三分。
青年的五官浸透在背光的阴影里,浑身被阴郁的气息充斥,过去良久,他才开口说话,“我昨天到的北城。”
周时轲从口袋里摸出烟,点了一支,神情淡漠,“所以呢?”他并不关心傅斯冕什么时候来的,他还能心平气和和对方面对面说话完全是因为他对眼前的这个人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的愤怒和不甘,感慨是会有的,人都会对为自己过去的傻逼行为感到叹息和不解。
“你如果想谈合作,别找我,你要是想谈别的,”烟灰落在他质地昂贵的外套上,周时轲面无表情地掸掉,抬起眼,“也别找我。”
现在两人的对峙,在傅斯冕的意料之内。
如果他还是阿轲,那么两人可能根本就不会分手,可惜,周时轲从头到尾都是周三,他喜欢傅斯冕的时候,用尽全力不计付出,不喜欢了,就完全当对方是个陌生人。
傅斯冕看见了真正的周三,没有任何掩饰的张狂和桀骜,这也是在他意料之内的。
周三不喜欢一味讨好他的人,傅斯冕清楚,死缠烂打只会把两人的关系急速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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