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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无此人(38)

作者:配菜太咸 时间:2021-06-24 10:25:56 标签:温馨 都市 现实向

  傍晚时分,收摊时,夕阳依然停驻在那片空地,陈海天接过庄雪递来的圆凳,坐在红砖屋前,想起这将是倒数第二次推着臭豆腐摊看夕阳,心里一阵惘然。

  庄雪坐在他身边,自然地握住他的手。

  不同于上次在人群中的双手交握,这次,陈海天明确意识到庄雪手掌的存在,略微粗糙却丰厚柔软,指节并不分明,是好命的手,不轻不重地依偎在他的手上,如此美好;奇怪的是,这种感觉很熟悉,似乎存在往日的记忆里。

  这个疑问,直到在回台北的车上,当他把十指交扣、放在吃得过饱的肚皮上时,才找到答案。是他自己的手,他握着庄雪的手像握着自己的手。庄雪有双跟他很像的手。

  他是迷恋自己倒影的纳西瑟斯。这个结论让他无言,只好拿出卤味吃起来。

  放榜那天,每停靠一个休息站,陈海天就喝着古早味红茶、拿手机刷网页,而庄雪老神在在地炸臭豆腐,一直到了小学门口,他才在网页上看到丝毫不让人意外的结果。

  当足够了解一个人时,就不会对太多事感到意外。

  他把手机递给庄雪,「上了。」

  庄雪看到录取名单后神色淡然,扬扬眉,耸耸肩,然后转身继续去招呼客人。考上博士班,并不比卖臭豆腐重要。

  陈海天就这样看着庄雪,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他就是喜欢庄雪站着的样子、走路的样子、伸懒腰打哈欠的样子,他注意到庄雪身体散发出来的蓬勃朝气,还有左手撑在推车上、右手拿着夹子炸臭豆腐、凡事都掌控在手里的模样。

  就是在那个时候,他第一次发现了庄雪很特别的那一面,庄雪的腔调、慵懒又漫不经心的表情,有种浑然天成的魅力。若有野心,庄雪应当能成为笑拈天下、指点江山的风流人物,然后变成梁美莉口中「言情小说」的总裁男主角。

  还好庄雪是个毫无野心的臭豆腐小贩,不求名利不求荣,只愿随缘度此生。他心想,不然他的故事就充满狗血了。

第三十八章 迁就

  夏天占领了台北,热得理直气壮,霸气十足,庄雪去超市买鲑鱼,下厨做最拿手的三道菜之一:鲑鱼炒饭,附赠番茄沙拉和从台中带来的特调冬瓜茶。

  太阳正在下山,陈海天在玻璃门贴上万花筒小弟送他的素描纸,上面画了坐在咖啡杯里的雨天,下面有一行字:「雨天大人玩耍中,来喝咖啡的朋友请按铃」,旁边有只手指,指向门铃的方向。

  「雨天大人,吃饭吧。」他抱起雨天,走进小厨房,庄雪已经将晚餐在桌上排好,雨天的碗里也倒满猫饼干。

  真是诡异。陈海天心想,这叫什么?还不是一家的三口?

  三口,他想起他的咖啡师父,前几天三口在他facebook的咖啡馆粉丝页留言,「八月金针花开,来玩的话请你吃面包。」这时他才知道三口结了婚,对方是玉里某间小学的老师,于是三口抛弃台北的一切,跑去玉里开了一间卖面包的咖啡馆,面包是自己做的,三口这几年的新爱好。他特别上网查了玉里,图片一跑出来,他就知道三口为什么会去那个地方。

  金黄色、满山遍野的金针花。

  「你的臭豆腐摊结束后,我们去玉里玩,好吗?我师父在那卖面包。」

  「好,」庄雪从冰箱拿出冰得凉凉的冬瓜茶,倒了一杯给他,「这叫冬瓜麦茶兰姆酒,我自己煮的,很久以前从某间奇怪的店里学来的。」

  陈海天喝了一口,等量的冬瓜茶和麦茶,加上几滴兰姆酒,风味很特别,非常好喝,他在心里偷偷记下做法。

  电话响起来时,陈海天正吃着鲑鱼炒饭,一边和庄雪说起当年跟三口学咖啡时遇到的趣事,听到电话声,他起身走到吧台里接电话。

  「小万吗?」店里的电话里传来有点陌生的声音,「我是大武。」

  「大武?」他有些意外,从城南书店偶遇后,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他只见过武大郎两次,「我是小万,怎么?」他转头看着从小厨房里探出头来的庄雪。

  「我……能不能请你教我煮摩卡壶?」武大郎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迟疑,「我之前都用美式咖啡机煮,不知道摩卡壶要怎么煮才好喝。」

  「可以啊,怎么会突然想学?」陈海天对着庄雪耸耸肩。

  「我遇到那个人了,他喜欢喝咖啡,用的是摩卡壶……」

  「你遇到那个人了!」他的声音一下子拔高半度,吃饱后窝在咖啡机上睡觉的雨天撑起半边身子朝他张望,庄雪也瞪大眼睛,走到电话对着陈海天比划几下,然后接过电话筒。

  「什么时候的事……对,我在店里,不然你过来好了。」庄雪和武大郎说了几句,挂断电话后转头对陈海天说,「他说他刚下飞机,在回台北的路上,是在上海遇到的,等下他会过来。」

  陈海天看看时间,周日晚上六点半刚过,店里只有他和庄雪。

  「刚下飞机的话,应该还没吃吧,不然你去楼上弄一份炒饭给他?」他和庄雪走回小厨房,继续吃鲑鱼炒饭。

  「教他煮咖啡又请他吃炒饭,这样我们亏很大。」庄雪笑着摇摇头,「而且那家伙一定不会带礼物给我们,那个人应该杀光他所有的脑细胞了。」

  每次庄雪不经意地把「我们」说出口,陈海天就会抿着嘴笑笑,然后毫不客气将这句话偷偷收起来,他对庄雪的喜欢就是这样一点一滴拾缀而成。

  但是累积再多的喜欢也不会变成爱,爱是更复杂的事,他还没有爱上庄雪,可是他不急,洋葱炖久了就会像牛奶一样香甜,只要时间到了,他就会爱上庄雪。

  武大郎在七点多左右到咖啡馆,手上还拎着行李。

  「我回家放行李再过来,大概都八点多了,直接过来比较快。」武大郎接过庄雪递过来的炒饭,感激地说了声谢谢,坐在吧台边,边吃边把事情大致交代了一下。

  「所以你只是遇到了那个人,八字都没一撇,就跑来学煮咖啡?」庄雪有些不可置信地说。

  「会有撇的,先学起来,一定用得到。」武大郎狼吞虎咽着炒饭,信心满满。

  「可是他有男朋友了,虽然能被破坏的感情都不是真感情,但你这样硬抢还是会被马踢吧?」庄雪眉头微皱,话里有些不以为然。

  庄雪的话,让陈海天再度产生一种既视感,不过这种情况已经太多次到让他见怪不怪了。

  武大郎默默吞了两口炒饭才说:「那个人个性很简单,不会玩欲擒故纵的游戏,要就要,不要就不要,什么都没说就表示他还不确定,所以,只要他很明白地告诉我说我没希望,或是说他很爱那个人,那我一定收手,因为我想要的是他能过幸福的生活,而不是逼他跟我在一起,虽然跟我在一起一定是最幸福的生活……」

  陈海天和庄雪很有默契地抓了抓手臂。

  「……可是他没说,」武大郎拿起汤匙挥了两下,加重语气,「一、个、字都没说!所以鬼才相信他跟那个家伙有什么深刻的感情,不可能!除非……」

  武大郎像是想到什么可怕的事,脸色忽然暗下来,「除非他跟他的死党在一起,那我就完全没希望了。」

  「他的死党是什么三头六臂的大人物吗?」陈海天好奇地问。

  「不是,只是一个普通的热血白痴,少男漫画里常有的那种,而且还是个花心大萝卜,可是他很疼小诚,会为了小诚跑来打我……」武大郎沮丧地看着只剩饭粒的盘子,气压低得可怕。

  陈海天突然为那个叫小诚的陌生圈外人感到可怜,先是有个热血白痴当死党,现在又多个痴心傻子的追求者。

  沉默片刻,武大郎才又喃喃自语地说,「可是老天爷都安排我们在上海重遇了,就不可能再设下什么狗血陷阱妨碍我们吧?」

  老天爷忙中也是会有错的,为什么这些人就是不明白。陈海天无奈地摇摇头,不知道为什么,武大郎总是让他心中忍不住涌出讥讽的字眼,又无法一吐为快,最后只好把所有话吞回去,拿出摩卡壶,帮武大郎上课。

  九点左右,庄雪先离开,准备坐车回台中,陈海天挂上有事外出的牌子,丢下努力学习填粉的武大郎,陪着庄雪走到捷运站,他愈来愈明白和一个人并肩而行是多么困难的事,太快或太慢都不行,所以他们手拉着手,在微薄的幸福感里互相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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