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猫来猫猫去的,你就不会给它取个名字吗?」
「我怕乱取名字,它的生母会不高兴。」阿明呵呵笑了两声,「不过你在家的时间那么少,你家那位可以帮忙照顾吗?」
「那位?上星期分了,你的资讯太久没更新了。」
「怎么回事?不是快满三个月了?」
「也没怎样,小口角,讲没两句他就说不然分手好了,我说好,就分了。」陈海天耸耸肩,满不在乎地说。
「他讲这话不是真的要分手……」
「我知道,但是我给了他三次机会,我跟他说过,话是有重量的,不是真心的话就不要说,说了就不要怪别人把话当真。」他不是苛刻难搞的人,只是凡事都要有分寸,感情不能拿来说嘴或当作威胁,他画出底线,给了对方机会,就只是这个样子。
「然后?就分了?」
「嗯。」那天他看着对方收拾东西,然后开门送对方离开。
「一路顺风。」他说。
「一路顺风?就这样?甩了我却连声再见都没有?」那个人提着一袋行李,语带讽刺地问。
「我没有甩你,是你说要分手的,」陈海天的语气冷静,甚至还带点笑意,「如果你觉得是我甩你,这就是你的问题了。」话说完,没有半秒迟疑,就把门咚地一声关上。他没兴趣玩无聊的拉扯游戏,也不想帮忙收拾别人的情绪。
「不愧是圆山陈小万,」阿明啧啧两声,又笑着摇摇头,「见神杀神,所向披靡。」
「你当我是庙街十二少吗?」他白了阿明一眼。
「呵呵,啊!开始了,我老公要结婚了。」
公证结婚的过程出乎意料地快,只见证婚人上台念了几句:「新郎吴永琪,新娘梁美莉……」然后盖个章,不用十分钟,就听到主婚人说:「好,现在新郎可以吻新娘了。」
「咦?!」五阿哥似乎没料到还有这个收尾,惊讶地转头看着梁美莉。
「噢,老公,来亲一个!」梁美莉扑上去,在五阿哥的嘴上用力「啵」了好大一声。
「啊——你这个T不要吃我老公豆腐!」阿明在观礼席上张牙舞爪。
而陈海天几乎要笑出泪来。因为爱情、婚姻、幸福,这三件事从来不是恒等式;因为这个世界没有公平;因为他曾在千千万万人中认出爱情,最后只能任爱情转身过河;因为有些东西,他怎么样都要不到。
第二章 二七
他们以奇怪的堆叠方式,把四颗不同颜色的头全挤进相机里,在法院前拍了张照片留念。
「三个月后记得来离婚啊宝贝。」梁美莉一手压着太阳穴,半眯着眼对五阿哥吩咐。
「好好好,小万,机票订好再跟你说,就这几天,猫猫要用的东西我都会准备好。」五阿哥说完,拉着阿明飘然离去。
「我也闪了,帮女朋友买早餐去,」梁美莉朝陈海天挥挥手,「你工作怎样?」
「下周三开始。」
「小万万的百日维新,我精神上支持你呐宝贝……」说还没说完,梁美莉已经摇摇摆摆地走开了,留下陈海天一个人站在法院前白花花的太阳下。
「不要肉体上支持就好了。」陈海天朝着远去的背影回了一声,「百日维新……后来变法失败,清朝就灭了啊。」这个行动代号是他自己取的,当时觉得有趣,现在却隐隐觉得触霉头,他为自己的取名无能叹了两声。
大部份人会用三十岁来做为人生阶段的划分,可是对陈海天来说,是二十七岁。
今天他二十七岁又三周,第一次当结婚证人。
他是这个时代最常见的产物:单亲家庭的独生子,跟着母亲,偶尔见父亲,没有兄弟姐妹,没有青梅竹马,没有儿时玩伴。
有次他做了调查,和他最亲近的六个同学里,有两个是单亲,三个有继父或继母,符合亲生父母住在一起未离婚的,只有一个,因此,他认为比起单亲家庭,双亲家庭的小孩更容易因为受到排挤而造成人格和心智的偏差。不过,也许是因为他的人格偏差了,才会有这种念头。
总之,除了希望自己活不过二十七岁这件事之外,他还算心智完整,人格健全。
国中时,他疯狂迷上摇滚乐,十五岁那年,他最爱的乐团主唱Kurt Cobain,在一个天气很好的周末,留下遗书,往自己头上开了一枪。
「I’m too much of a neurotic moody person and I don’t have the passion anymore, so remember, it’s better to burn out, than fade away.」
简单的字里行间里,藏着巨大的阴暗,迷住了他。
那时媒体铺天盖地的说着一个词:27 Club,二七俱乐部。许多伟大的摇滚乐手都在二十七岁死去,成为传奇。对一个处于叛逆期、有点孤僻的陈海天来说,在二十七岁死去变成一件很酷的事。他在作文上写着:「希望我二十七岁时也能写出很伟大的遗书。」他的母亲因此被请到学校。
「我只管他到十八岁,十八岁之后的人生他自己负责,就算我儿子想写遗书也是他的事,」母亲告诉他的班导师,「不过,康熙十五岁擒鳌拜,我儿子十五岁只想写遗书,真的是我教育失败。」
那年陈海天的母亲四十二岁,是大学里的历史讲师,专攻清史,偶尔在报上或杂志写些评论,但是他不是那种受师长赞美、对每个人都笑脸相向的教师孩子,因为他的母亲对于控制自己儿子的人生没有太多兴趣。
「只要不伤害到他人就好,还有作弊不要被捉到。」这是母亲给他的底线,此外做什么都可以,考最后一名也没关系,是个同性恋也没差。
那天离开学校,母亲带他去吃姜母鸭,跟他做了一番没头没尾的母子对谈。
「我跟你说过你名字的由来吧?」
「嗯,梁羽生书里的大侠,江海天,父亲叫江南,」陈海天撇了撇嘴,「你们大人取名字都没考虑到小孩的心情。」比起金庸,他母亲更爱梁羽生,因为梁羽生的武侠世界几乎都发生在清朝。
「总比叫陈世遗或陈经天好吧?」金世遗和唐经天是另外两位大侠。「其实这只是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我很喜欢『海天一色』这句成语。」
「嗯?」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爱来爱去,而是地平线,因为你无论如何都摸不到,所以,这世界两个最广阔的东西,用相近的颜色,在最遥远的地平线碰在一起,你不觉得充满寓意吗?」
「嗯,妈,可以再点一盘高丽菜吗?」
回家后,他母亲丢了一套康熙历史故事给他,他看完了,很喜欢,跟喜欢摇滚乐一样喜欢。
Nirvana、Dream Theater和母亲书房里的清代史料,就是他少年时期的朋友。
随着年岁渐长,他慢慢琢磨出母亲告诉他「海天一色」的原因:表象之下藏着远大于你所能见的事实,只要找到那条地平线,就能够看见在藏在同色系之下,不同的内在与深沉。
较流行的说法,就是:李组长眉头一皱,发现案情并不单纯。
因为李组长看到了那条地平线。
大学时,他考上历史系,一路得心应手地念进研究所,他的馊妹梁美莉,也进了俄文研究所,他们继续以方圆十公里为生活范围,各自轮换着男朋友女朋友。
那几年,两个人每隔三四天就会碰面,坐在校园的小角落喝瓶啤酒,说说话,然后带着压扁的瓶子、躲回各自的内心。梁美莉常抱着厚厚的原文小说,书里都是弯弯曲曲的俄文字,有时兴起,会讲上一小时的俄国文学,但是对陈海天来说,所有俄国作家的名字都是什么什么基,他情愿研究王鼎和穆彰阿为了鸦片战争打过几次架,也不想去分辨这个基跟那个基的差别。
「你将来要当翻译或口译吗?」刚进研究所时,陈海天问过梁美莉。除了这两个出路,他想不出念俄文能做什么。
「有这打算,不过懂外文是一回事,能把外文翻成适合的中文是另一回事,没有实际的社会经验,翻出来的文字会很虚。」
「那?」
「我打算找个不用早睡早起,不用坐办公桌,不用穿得正经八百,不用化妆的工作。」梁美莉弹了弹烟灰,「应该会先去当酒保,顺便认识些药头,玩弄一下感情,看看社会的背光面。」
陈海天手指轮敲着桌面,这是他想事情时的习惯动作,「你根本不是想累积社会经验吧?你只是想收集故事,将来写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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