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94)
“谈生意咯。跑客户签单子,卑躬屈膝讨好甲方爸爸,应酬也特别多。酒局呀,牌局呀,洗浴中心呀……”
“那不行!”盛朗果断拒绝。
“我还没说完呢。”孙明珠挤眼坏笑,“就你这颜值,洗浴中心可以省了,女客户和部分男客户直接找你本人伺候了。”
“我要找个应酬少的。”盛朗没好气。
“体育老师就没啥应酬,可是你嫌弃这工作没油水。”孙明珠讥笑,“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事呀。就你这脑子,热门好专业你考不上,劳工型的专业你又瞧不上。高不成低不就的,真够挑剔的。本来你长这么好看,混娱乐圈也不错。但是一来,你肯定会暴揍揩你油的金主爸爸,二来,我也看不出你有什么歌舞才艺,更别说演技了……哎呀,说来说去,你还真的只有一副皮相能看,绣花枕头一个,小夏怎么就看上你了?”
“……”盛朗说,“明珠呀,虽然我们俩交情好,但是你也不用对我这么诚实。”
孙明珠说:“不客气,诚实是我的一大优点。”
等孙明珠走了后,盛朗盯着背到了一半的单词,一个坐了很久,久到食堂里都没有什么学生了。
然后,盛朗拨了一个电话。
“是我。我有事想和你谈一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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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名字起得不大好,“静默”酒吧里总是人影稀少,丝毫看不出会有杨景行口里“平时很热闹”的迹象。
盛朗一身高中校服,大摇大摆地走进酒吧,依旧吸引了包括边角旮旯里在内的四五个人的目光。
杨景行坐在一个比较隐蔽的雅座里,抬手朝盛朗招了一下。
这男人还是通身精致骚包的打扮,还装模作样地戴了一副银丝眼镜。近看才发现只是个镜框,没镜片。够作的,但是确实把杨景行衬托得有几分衣冠禽兽的范儿。
侍应生风姿绰约地走过来,把杨景行点的咖啡端上了桌,又笑眯眯地问盛朗:“小弟弟要喝点什么?再来点啤酒不?”
盛朗说:“玫瑰红枣茶,加枸杞,不加冰糖。”
“……”侍应生僵着脸走了。
“这么年轻就开始养身啦?”杨景行笑着。
“没办法,小夏让我要注意。”盛朗说,“这些天我被他和外婆补得像在坐月子似的。”
“恢复得怎么样了?”杨景行问,“医生怎么说?”
“都说全看个人体质。”盛朗说,“意思就是看运气。可是运气再好,也不可能回到我没受伤的时候了。所以,就这样了吧。”
话里的内容很凝重,但是盛朗的语气很平淡,杨景行也有点拿捏不准现场气氛的走向,只好沉默。
侍应生送上了茶,盛朗提着茶壶,慢悠悠地往玻璃茶杯里斟着金黄色的茶汤。
“你考虑得怎么样了?”杨景行问。
盛朗端起了茶杯,说:“我这个人,性子很要强,什么都要最好的。游泳,我要争夺金牌;谈恋爱,我的男朋友是帅哥学霸。所以,我将来不论从事哪一行,我都想成为这一行的佼佼者!”
借助着酒吧里昏暗的光线,杨景行注视着眼前这个少年。
硬朗分明的轮廓让盛朗在再糟糕的光线下依旧俊美得不得了。他瘦了些,少了健壮憨厚之气,多了精致和锐利。
苦难没有消磨盛朗的容颜,反而让他比过去更添了一份耐人寻味的层次感。
这个少年身上曾经沸沸扬扬的一些东西,正在沉淀下来,让他越发与旁人不同。
杨景行颇为感慨:“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你会和我走到一起。”
“我还有别的更好的选择?”盛朗问。
杨景行摇了摇头:“你的选择很多,只要你开口,我都会帮助你。但是你还是选择了这条路。因为你内心知道,你适合这一行。你能在这里大放光彩。”
盛朗思索了片刻,并没有反驳。
“如果我要入这一行,我需要你帮助我制定一个详细的职业规划。”盛朗说,“每一步怎么走,要花多少时间,取得哪些成绩。假如我不成功,有什么补救措施。以及,不论外面看着多光鲜,这就是一份吃青春饭的职业,我要怎么才能持续创收。我对这行一无所知,但是你是专业人士。我什么都不懂,但是我愿意学。”
寥寥几句,就知道这个少年作出这个决定,是作出了深思熟虑的。
盛朗爱自由,但是他极其自律。一旦他选定了方向,他会为了达成目标全力以赴去奋斗,尽职尽责,是最好的合作对象。
“不怕你笑,对你的规划,在认识你的第一天,我脑子里就有了蓝图了。”杨景行说,“盛朗,我还是那句话。相信我,你是天生吃这一碗饭的人。你并不是被迫走这条路,你是绕了一个弯路,终于走到了正道上来了。”
“我只相信我自己。”盛朗说,“我知道这个决定是一个很冒险的赌注。赢了就功成名就,大红大紫,至少也可以狠狠赚一笔钱。输了,我比现在还要惨很多。”
杨景行说:“你要是有着孤注一掷的决心,想全力以赴一搏,那么,我还有一个要求——”
杨景行注视着盛朗那双碧眼:“你得跟我去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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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朗回到了家中。
小阁楼在夜色里透着温暖的灯光,让归家的人一望便能忘了疲劳。
门开着,二狼听到了脚步声,屁颠颠地跑了出来,卖力地朝老大摇着小尾巴。
盛朗将小狗一把抄进怀里,走进了屋。
林知夏正坐在灯下,批改着盛朗做的卷子。那专注的身影,俊秀的侧脸,是盛朗的最爱。
林知夏视力还不错,不用戴眼镜。
可是盛朗才见了杨景行那副打扮,忍不住脑补了一下林知夏挺直的鼻梁上夹着一副银丝框眼镜、莹润的黑眸透过镜片望过来的模样,胸膛里的狼血又有些躁动。
“回来拉?”林知夏放下了笔,抖了抖被批改得惨不忍睹的卷子,“看看,全是红色,是不是很喜庆?”
盛朗嘿嘿笑,凑过去亲了亲林知夏的脸颊,拿了衣服去洗澡。
等洗完澡出来,林知夏正把宵夜摆在桌子上。
“外婆又做了这么多?”盛朗说,“这才半个月,我都已经胖了四斤了。回头等拆了石膏,就算我恢复得好,游泳队恐怕都不肯回收我这个大胖子。”
“吃完了多做几个仰卧起坐呗。”林知夏说,“你出事后,外婆心里其实很不安的,但是也没别的办法发泄,只有使劲儿给你做好吃的。你也多体谅一下吧。”
尽管出事的只有盛朗一个人,但是附带受伤的人并不是他一个。外婆和林知夏都在看不到的地方留下了一道永远忘不了的伤疤。
林知夏细心地把排骨上的肉剔下来,放进盛朗的碗里。
盛朗现在只有左手能用,用不惯筷子,只能拿叉子。
二狼抱着一根和它自己差不多大的棒子骨,嗷呜嗷呜地啃着。
这小土狗被捡回来也才一个礼拜,不见长个子,只一个劲长肉,现在都肥得四只脚快有些不能着地了。
“就知道吃。”盛朗把二狼的骨头踢开。
二狼气呼呼地朝盛朗汪汪叫。它还太小,叫声奶里奶气的,但是那股凶劲儿已不容小觑。
“哟,脾气不小。不愧是我捡回来的狗。”盛朗笑着,丢给了二狼一块肉。
“少欺负二狼啦。”林知夏笑,“赶紧吃。吃完了还要给你讲卷子呢。”
盛朗埋头吃了两口,又问:“小夏,要是我没考上T市体校,考上了别的城市,我们俩怎么办?”
林知夏剔骨头的动作停顿了一下,说:“只要学校好,专业好,那你当然应该去读。”
“我是问我们。”盛朗说,“我们俩就要分开了。”
林知夏不以为然:“考上不同大学而分开的情侣海了去了。人家都过得好好的,我们怎么就不能了?你现在手头宽裕了,我将来也努力打工。到了假期,咱们就争取多见面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