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34)
叶云漫原先在十八中读书,是学校里的尖子生,拿过生物竞赛省二的好名次。但是她选择放弃走保送,决定自己去考梦校。
没想高考前夕,一场车祸带走了叶云漫的父亲,也给她留下了终身难愈合的创伤。
九中的高考复读班在全省都很有名,叶云漫慕名而来,编入了高三二班。她早就决定报考生物专业,于是也进了生物兴趣小组。
生物小组的老师特意介绍叶云漫和林知夏认识。
“这是林知夏,高二一班的,也是我们小组里很优秀的学员。”
老师说得很客气。林知夏自打加入了生物兴趣小组后,一年多来已经代表学校拿了三个个市、省级的奖了。
叶云漫朝林知夏绽放了一个嫣然的笑:“我知道你,林知夏,你很有名的。你本人比网上看着要帅气多了。”
林知夏的脸微微热,急忙谦虚了几句。
老师又对林知夏说:“叶云漫拿过省二,有很丰富的竞赛经验。你们俩平时多交流一下。”
叶云漫笑道:“老师放心,我一定不藏私,好好辅导学弟。”
林知夏一向受年长女性喜欢,而他也对女性报以温柔。
年幼丧母的经历让这个少年对女性的关爱有一种本能地渴望。
他喜欢女性的善良、细腻和富有爱心,也欣赏她们的聪明、勤奋和坚韧。
这所有的美好特质,都能在叶云漫身上找到。
这是一个聪明又可爱的小姐姐,知性温婉,遭受了那么大的磨难,却在身上找不到哀怨和悲苦。
那一份柔软和坚毅,让林知夏对叶云漫深为敬佩。
林知夏和叶云漫在课堂上做了邻桌,同时也是实操课上的搭档。
叶云漫果真如她承诺的一样,一点儿都不藏私,把自己所知道的经验都传授给林知夏。
“你的模拟成绩比我当年的好多了,好好发挥,肯定有希望杀进国赛。其实只要能拿到省一,就不是你自己拿着奖和保送学校谈,而是学校来抢你了。”
叶云漫知道林知夏经济条件不大好,又将自己看过的书都转增给了他。
“这些都是能帮助你冲击国奖的。”
二十来本书,林知夏随手一翻,上面处处可见叶云漫做的笔记。
小姐姐字迹如人,清秀又不失遒劲的力道。
“还有一些国外的生物教材,也很管用。下周末回家,我再给你拿过来。”
叶云漫热情地很,就像一个迫不及待想将自己的宝藏和朋友分享的孩子。
校园环境虽然单纯,但是同学之间总是存在竞争关系的。林知夏还是第一次碰到如此不藏私的同学。
叶云漫做起实验来,手法也非常利索熟练,远非林知夏可以比。
“我条件好。”叶云漫解释说,“我妈在农科所工作,他们那里有实验器材可以给我用来练习。其实小夏,你理论课成绩很好,可以多在实验上下点功夫。到了国奖那一步,实验分挺重要的。”
于是林知夏便多抽了一些时间,在生物实验室里做练习。
盛朗放学后打完球,左等右等都没见到林知夏的人影,打电话也不接,便一间间教室挨个儿找,最后果真在实验室的窗外望见了林知夏的身影。
林知夏正和叶云漫在一块儿,全神贯注地捣鼓着实验。
盛朗敲了敲门:“小夏,该去吃晚饭了。”
“你先去吧。”林知夏匆匆回头望了一眼,“我这儿还没完……”
“小夏你快看!有变化了!”叶云漫摆弄着显微镜,惊喜地叫起来。
林知夏的注意力立刻转了过去,急忙把眼睛凑到了目镜上:“哟!真的和你说的一样!”
“是吧,是吧?”叶云漫得意地笑起来。
两人热烈地讨论起了生物学的话题,一连串的术语从他们嘴里冒出来,落在盛朗的耳中,就像一个个他永远破解不了的暗号。
学渣和学霸的区别犹如一道天堑。盛朗早就习惯了站在这一头,望着对面的林知夏。
反正林知夏放下课本后,总会回到他的身边,和他一道去食堂,回宿舍,回家,挤在一张床上,打闹说笑,一同入眠。
只要在课本以外的世界,林知夏和他都是彼此最亲密的人。
可是现在有一个外人插进了他们之间。
叶云漫和林知夏都是对岸的人。盛朗嗅得出,他们身上有一种同类的气息。
当他们聚在一起讨论学业的时候,思维的火花会在大脑上空迸射、交汇,产生一道盛朗听不见的共鸣。
这一股共鸣会让林知夏完全沉浸在那个世界里,听不到外界的声音。
他全神贯注投入在手中的实验上,隐约听到盛朗说了什么,下意识嗯了一声,又将他抛在了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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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起实验来,时间过得特别快。林知夏写完试验记录的最后一个字,抬起头,惊觉窗外已经黑透。
“生物真有趣,是吧?”叶云漫说,“我很小的时候,我妈从池塘里采了水样,教我用显微镜看里面的藻类和昆虫幼体,我就迷上了这一门学科。你是怎么选择这个专业的?”
林知夏很诚实地说:“老师说学生物很赚钱。”
叶云漫哈哈大笑,声音清脆悦耳。
“但是现在也真的喜欢上了。”林知夏有些羞赧,“大概因为生命里的奥秘太多,探索不尽,太有挑战了。我喜欢挑战。”
“也喜欢赚钱。”
“是的。钱也要赚的。”林知夏笑,“我将来要赚很多很多钱,让我爸和我朋友都过上好日子。”
“你的朋友就是那个绿眼睛的混血小帅哥吗?”叶云漫问,“他的名气也好大。我在十八中的时候,女生们经常议论他。他长得可真好,都可以去拍电视剧。”
“其实有好几个星探来找过小狼的。不过他不是那块料。”林知夏说,“他最不耐烦对着镜头搔首弄姿了。”
“你们感情真好。”
“一起长大的。”林知夏的语气一时很温柔。
叶云漫看了看表:“哎,都这个点了!我家里人可能都在校门口等我了。小夏也赶快去食堂吃饭吧。你朋友还在等你呢。”
“什么?”林知夏惊讶。
“那个混血小帅哥呀。”叶云漫朝教室外望,“他刚才说要等你吃饭的。你没听到吗?不过现在不知道他人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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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朗没走远。他坐在综合教学楼的大台阶上,拿着一台钱维安孝敬给他的PSP在打游戏。
林知夏匆匆跑来的脚步声被他捕捉到,耳朵动了动,却没抬头。
“你是吃了还是一直在等我?”林知夏喘着问。
盛朗没理,板着脸。
“小狼不高兴啦?”林知夏莞尔,揉了揉他的脑袋。
“别摸。”盛朗挥开了林知夏的手,继续打游戏。
“唉,是我错了,一做实验就忘了时间。”林知夏好声好气地道歉,“走吧,去食堂吃饭?我请你一个鸡腿赔罪。”
盛朗把游戏存了档,抬起头注视着林知夏,碧眸里闪着复杂的情绪。
“你不和那个女生去吃饭?”
“叶师姐要回家吃饭。”林知夏说,“她身体不好,不住校。你问这个做什么?”
盛朗没吭声。
林知夏有些小习惯,又可以说是好教养。比如他对敬佩的、有好感的人,称谓上会有所不同,不会直呼其名。
林知夏认识很多高三的学长,但是他只管叶云漫叫师姐。
“不饿吗?”林知夏轻轻踢了踢盛朗的脚,“我饿死了。走啦,吃饭去吧。”
盛朗没动:“饿过了,没力气。你自己去吃吧。”
这么一头野狼似的生物,平时饿一整天都还能上窜下跳的,居然会晚吃一顿饭就连走路的力气都没了?
林知夏被盛朗逗乐了。
他拉扯着盛朗的胳膊:“没力气就更要吃饭。我再给你加一根鸡腿,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