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15)
“我不尿床!”盛朗怒。
林知夏点了点头,又说:“我家晚上十点准时熄灯,早饭、午饭自己解决,晚饭我来做。你负责洗菜,拖地,洗碗,洗衣服……”
林安文在卧室里咳了两声。
“好吧,至少要负责洗碗和拖地。”林知夏稍微退让,“我做啥你就吃啥。在我家,不接受点菜。”
盛朗瓮声瓮气道:“我不吃芹菜,过敏。”
“娇气。”林知夏吐槽,但是记下了。
不过等熄灯后躺在床上,两个男孩又觉得好玩极了。
他们俩都没有过在朋友家借宿的经历,能和朋友躺在床上一直聊到睡觉,实在是又新奇又好玩。
月凉如水,电风扇的转动带着沙沙的噪音。
两个小孩也不怕热,挤挤挨挨地躺在一起,压低声音说话。
“你以前经常去看客人们办事吗?”林知夏问。
“我又不是变态。”盛朗说,“在那里住了那么多年,想不看到都难。我爸还有好多碟子,里面也全是那些东西,他喝了酒就在屋里放……”
少年枕着双手,一副阅尽千帆的口气,“其实那事就那样,我都看腻了。游泳队的教练教训师兄们,就说如果要做出好成绩,就不能和女朋友做那个事,都憋着,把力气都用在训练上。就和古时候那个什么武功一样。”
林知夏噗哧笑:“那个叫葵花宝典。而且人家得自宫,就是把小叽叽切掉。”
盛朗皱着脸,下意思把腿一夹:“那还是算了吧。我还得给老盛家传宗接代……”
话音戛然而止。
盛朗想起,其实他并不姓盛。只有他那个不知在何处的老妈才知道他到底应该姓什么,
林知夏也不知道说什么的好,便朝盛朗挨得更近了点,给予一点无言的安慰。
夜风穿堂而过,盛朗闻到了林知夏身上那一股清甜的奶香。
一个男孩子,身上怎么会带这么一股味道?这小子每天借着职务之便到底偷喝了多少奶呀?
可这股味道太好闻了。盛朗下意识地把脑袋凑了过去,在林知夏的颈窝边嗅着。
“干吗?”林知夏笑着推他,“你怎么跟狗一样?”
盛朗依旧用力抽着鼻子,“你怎么一身都是奶味?还真是个奶瓶。”
“哪里有什么奶味?”林知夏抬胳膊闻了闻,“你鼻子有问题……哎,你怎么还舔人?”
盛朗砸吧着舌头。
咸的。
这是盛朗的一个坏习惯,喜欢用嘴去探索感兴趣的东西。越有兴趣的,越是喜欢的,越爱用嘴去表示亲热。
自打认识了林知夏后,盛朗这个毛病一般只对着林知夏发作。
林知夏最初很烦他这样,觉得他真是条狗精。
后来林知夏念了书,知道盛朗这是“口欲期固结”的后遗症,说明盛朗在小婴儿时期并没有得到过足够的爱和呵护。
打那后,盛朗再把脑袋凑过来,林知夏便不会把他推开了。
第11章
次日一早,孙明珠在一股浓郁的骨头汤浓香中醒来。
她一边刷牙,一边把垃圾拎出门,就见一个半人半狗的生物正蹲在对门的门口,掀着一口獠牙在啃着一块筒子骨。
白牙红肉,头甩来甩去的,一脸狰狞,喉咙里还发出呼噜噜的声音。
孙明珠定睛一看,这不是盛朗吗?
她吓得咕咚一声把牙膏泡沫吞下了喉咙,缩在门后只露出半只眼睛。
盛朗挑起一对碧绿的眼睛望过来,嘴里依旧咔嚓咔嚓地咀嚼着。
孙明珠看着他手里那根棒子骨,越发心惊胆战:“你你你……你怎么在小夏家?小夏人呢?”
盛朗嘴里有肉,还没来得及回答,孙明珠的思路已经一路狂奔,跑得他抓不到了。
“他知道你在他家吗?你……你难道把小夏怎么了?你你……你把他吃了?”
盛朗:“……”
他看了看手里的棒子骨,又看了看对面那丫头。要不是骨头上还有肉,盛朗很想把骨头丢去过砸孙明珠的脑袋。
“盛朗这几天暂时住我家。”林知夏把盛朗的脑袋拨开,以大活人的姿态走了出来。
孙明珠松了一口气,又觉得不对劲。
“他好端端的住你家干吗,又不是没有自己家?还是他又惹了事,被他外婆赶出来了?”
盛朗确实是惹事被外婆赶出来的,但是他惹的那个事,就实在不方便对孙明珠这样的女孩子说了。
林知夏只好哼哼:“他外婆觉得他跟着我能看点书。反正就一个多礼拜,然后他就要回游泳队了。”
“不是这个问题。”孙明珠抓耳挠腮,追着林知夏下楼,“你就不怕柴哥的人把你和盛朗划做一堆吗?万一他们抓不到盛朗,来寻你的麻烦怎么办?”
林知夏不屑地笑了笑,将垃圾远远地抛进了垃圾池里,砸起一团嗡嗡的苍蝇。
“我早就和他划做一堆了。”
打从把盛朗从那变态手中救出来后,他林知夏的名字就和盛朗牢牢地绑在一起了。
林知夏拿过孙明珠手里的垃圾,一并丢进垃圾池里,“别担心了。要寻麻烦就来吧。小爷我是没盛朗能打,但也不是好招惹的。”
孙明珠那天到得较晚,没亲眼见林知夏用弹弓如神的英姿,对他这门独门秘技感触不深。
单说外表,林知夏就是一副白细文弱、怎么看怎么不耐揍的模样。他要是落到柴哥的手里,那就不是折一两只胳膊腿就能出来的。
但是林知夏又是真的聪明。他搬来永安才一个月,就混得如鱼得水,几乎像个在本地长大的小孩。除了最初被盛朗砸了奶瓶外,他每天走街串巷的,还真没吃过什么亏。
孙明珠是打心底佩服林知夏的,觉得他不仅不是书呆子,还特会来事儿,什么都懂。小丫头早就忘了自己夸口能罩着对方的话,已经成了林知夏的小跟班。
“来我家吃骨头吧。”林知夏感激地朝孙明珠笑了笑,朝楼里走。
孙明珠转身,又吓了一跳。
盛朗不知什么时候跟了下来,蹲在楼梯口,像一头守着主人的狗。
林知夏拍了一下盛朗的肩,上楼去了。
孙明珠跟在林知夏身后。盛朗呼啦站起来,长臂一伸,把她给拦住了。
孙明珠快要吓死了。
盛朗用他刻意压低了的嗓音说:“小夏有我罩着。我不会让别人找他麻烦的。”
“哎?”孙明珠一头雾水,却本能觉得这话说得挺让人安心的。
“你少管我和小夏的事!”这句话就敌意十足了。
孙明珠瞪着盛朗那双翡翠似的绿眼睛,只觉得像两簇鬼火,生怕他的拳头下一刻就能落到自己眼前。
“小朗。”林知夏扶着栏杆,朝下面喊了一声,“别吓唬明珠。大家都是朋友。”
笼罩盛朗全身的气焰瞬间回落,那一股无形的压迫感消失了。
盛朗的耳朵抽了抽,不满地哼了一声,一溜烟蹿上了楼,跟在林知夏的屁股后面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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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距离接触了两天,孙明珠和王高才一致认为,比起人类,盛朗更像是林知夏捡回来的一条野狗。
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冲人亮出獠牙,吼两嗓子。要不是林知夏拽得住,盛朗早扑上来把他们俩咬出七八个窟窿了。
也好在林知夏是个遛狗系绳子的好主人。
很神奇的,这个谁都不服、桀骜张狂的少年,却唯独很听林知夏的话。
每次盛朗脾气上来了,正准备咆哮的时候,林知夏只需要唤一声“小朗”,濒临爆发边缘的怒火总会收回去。
“你别那么冲动行不行?”林知夏数落着盛朗,“人家就随口问一下你爸,又不是笑话你什么。你嚷得这么凶,不是更让人知道自己的弱点了?”
然后又对王高才说:“你也长点心吧。别人哪儿疼你往哪儿戳,换谁都想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