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100)
林知夏不再留意四周的目光, 过激的心跳也逐渐归于正常。
盛朗用了点香水,那是一股淡淡的冷杉香,清爽好闻, 一点儿都不带脂粉气。
林知夏呼吸着这一股香气, 手放在盛朗的肩上,随他带着自己在舞池中慢慢地踱着步。
歌里唱着:“I have loved you all along.”(我一直都爱着你)
“小夏……”盛朗轻声唤。
林知夏抬头, 望进那一片碧绿的湖水中。
I keep dieaming you'll be with me and you'll never go.(我一直希望你能与我在一起,不离不弃。)
“三年。”盛朗说。
“什么?”
“我争取三年内混出个人样来。”盛朗说, “这样我们俩就能实现机票自由,要见面很容易了。如果顺利, 五年内, 我会自己创业,在国内扎根。然后就好好守着你过日子。”
飘忽的彩光中, 盛朗的面孔削瘦俊美,眉眼是如此地温情脉脉,像一头忠诚的、被人类彻底驯服了的狼。
“小狼, ”林知夏说,“你对我真好。”
“因为我爱你呀。”盛朗笑,“男人不该对自己媳……老公好点吗?”
林知夏莞尔,柔声道:“我也爱你。”
“我知道。”盛朗得意地挑眉,“我知道你虽然嘴上不爱说,可是对哥迷恋得要死。不过没关系,哥就喜欢你这股作劲儿。不论你怎么样,我都喜欢。”
这一番告白天真朴素,却又是那么炽烈。林知夏觉得自己就像向火的雪人,融化成了温暖的涓涓细流。
林知夏突然止步,继而拉着盛朗的手,一言不发地朝着外走。
盛朗在短暂的惊讶过后回过了神,紧随着林知夏的脚步。两人穿过人群,走出了礼堂的大门,奔进初夏的夜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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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
手却是紧紧地交握着,心照不宣的兴奋通过相贴的肌肤传递给彼此,掌心满是汗水。
盛家的小旅馆正是生意最好的时候。两个少年在一片暧昧的动静中往楼顶跑,心咚咚地狂跳着,跑得浑身大汗淋淋。
到了天台上,盛朗反手关上了楼梯的门,一把将林知夏摁在门板上,用力吻住。
积累了太久的情愫如火山喷发,再也没有任何力量能将之阻挡。
林知夏觉得自己浑身都在细细颤抖,可搂着盛朗的肩,又觉得他颤得比自己还厉害。
他们急切地吻着,像缺氧的人,或是渴水的鱼。
半晌唇分,对视之中,两双眼睛在幽暗中都明亮如炽。
有些话不用说,彼此都明白。
盛朗将林知夏拽进了浴室之中。
(……)
凉爽的夜风从窗口涌入,在小小的阁楼里打了个转,从相拥的两人身上吹过,透过纱门钻了出去。
窗帘拂动,发出沙沙轻响。
盛朗把林知夏紧搂在怀里,时不时亲一下,那欢喜劲儿,就像吃素长大的狗终于得了一根肉骨头。
“还疼不?”盛朗在林知夏耳边小声问。
林知夏闭着眼,背靠着盛朗蜷着,一声不吭。
盛朗嗅了嗅林知夏身上那一股好闻得要么的奶甜香,把他搂得更紧了一点。
“下次就不疼了。”盛朗保证,“一次会比一次好。老杨说这事最开始都不大舒服,磨合好了就超级爽。我们有一整个暑假呢,一定会磨合好的。”
“你跟着杨景行学了不少嘛。”林知夏终于开口,嗓子还哑着。
盛朗仰头干了这杯老陈醋,低笑道:“还不都是为了能把老公伺候舒服,好让你做我的回头客么?”
林知夏把滚烫的脸颊往臂弯里藏。
“好了,不逗你了。”盛朗轻柔地吻了吻林知夏的额角,“折腾了这么久,你先好好睡一觉吧。”
林知夏确实觉得浑身散了架一般,疼倒是不疼了,就是松软绵麻得很。
完成了一个重要的仪式,虽然除了疼,传说中的美妙并没怎么尝清楚,但也算放下了心头一块石头。
从今天起,他们俩除了亲亲抱抱外,还多了一件有趣的事可以做了。
林知夏很快便坠入了梦乡。
这一觉睡得极沉,一个梦都没有做。等被盛朗的亲吻闹醒的时候,林知夏觉得自己似乎才闭了一会儿眼。
可窗外已微微亮了光,晨鸟的欢鸣响彻永安的上空。
“醒了?”盛朗在林知夏的颈窝里拱了拱,唇寻找到了目标。
“唔……”林知夏打了个呵欠。
“好。”盛朗兴高采烈地扑了上去。
(……)
盛朗撩开林知夏汗湿的头发,在他红肿的唇上轻啄了一口,摇着尾巴问:“老公,这次怎么样?嗯?”
林知夏的呼吸还没平复,余韵如潮水轻轻冲刷着四肢百骸,手还在一阵阵发麻。
盛朗用亮晶晶的眼睛注视着自己的模样,像足了二狼学会叼鞋后求表扬的样子。
林知夏只好抬起手,摸了摸盛朗的脑袋。
“还行。”
盛朗快乐地眯起了眼,对这个评价很满意。
毕竟才刚刚开始嘛,老司机也都是从新手菜鸟一步步练起来的,急不得。
就和在驾校里一样,第一天先学会停车入库,然后再琢磨上下坡、过单边桥一类的其他技术。
就自己这领悟能力,加上和林知夏的高度配合,两人一周之内将车从练车场开上道不是梦。
两人在床上耳鬓厮磨,小声地说着情话。
林知夏事后回想,也不记得自己和盛朗都聊了些什么,大约都是废话。可心就是很快乐,像被小仙女撒了魔法粉似的,在胸膛里拍着翅膀飞。
这一种终极的亲密状态让两个人都感觉特别新鲜,好像都回到了他们刚在一起的时候。心里燃起一种急切,只想和对方亲近地贴在一起,有吸力似的放不开手。
肌肤相亲的那一刹那,两人之间最后一层薄薄的隔阂消失了,他们的肌骨仿佛就此融为一体,血肉交融,难舍难分。
“今天别去打工了。”盛朗半搂半压着林知夏,不让他走,“偶尔一天不去没什么。今天我们俩多练习一下,嗯?”
林知夏的身体投了赞同票,脑子却还保留着一丝理智。
“今天不行……至少白天不行。你得让我休息一下。”
“没不让你休息呀。”盛朗耍赖,“不都让你躺着不动,干活的是我吗?”
林知夏捏他脸颊:“那今天让你躺着不动,我来干活,我就留下来和你练习,怎么样?”
“哦?”盛朗眼珠一转,反而还更兴奋了,“那个对初学者来说有点难度,但是如果你愿意尝试的话,我是没问题……”
林知夏把盛朗一脚从床上踹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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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已经开始,盛朗并不急着出国,便和林知夏一道去打工。
林知夏继续做他的麦咖啡小哥,盛朗也去了同一家店,做了一名打杂小哥,偶尔在高峰期帮着送外卖。
麦当劳的制服大概是盛朗穿过的最难看的衣服了,可林知夏依旧觉得他穿着腰是腰,腿是腿的,怎么都好看。
女店员和女顾客们也都很赞同林知夏的看法。自打盛朗来了后,这家店的年轻女客数量与日俱增。
盛朗做事一向勤快,而且不挑活。店里不忙的时候,他便拖地打扫卫生。林知夏便靠着吧台,静静地看着盛朗。
从结实的胳膊,到雄浑的后背,再到劲瘦的蜂腰,一路往下……
自己大概也是有什么毛病。林知夏对自己说。
他这双眼睛好像自带了什么美颜特效,看别人都很正常,唯独看盛朗,觉得他处处都好看得不得了,像是大师的雕塑变成了活人。
盛朗忽然起身,对林知夏说:“小夏,我想起男厕所好像没有纸了。”
“啊。”林知夏回过神,“那我去换一下。”
林知夏从库房里抱着一大卷卫生纸走进了男厕,放进了抽纸箱里。一转过身,发现盛朗就站在身后门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