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戏精贾赦
哪怕重新变成了人,那又有什么好的?
报仇比不过如今没空调吹,iPad玩,手握肥宅水,打call追小鲜肉……
当然,最为重要的一点,穿越大神并没有刷高他智商。so,请问在这个以孝治天下,讲究兄友弟恭的年代里,他如何怼完全不要脸的那谁谁们?尤其他穿回的时间点非常不好,人生最晦暗的时期—爹救驾亡,大儿子溺水亡,媳妇难产过后病亡,还有隔壁大伯病亡。
贾赦:“…………”
一蹦三尺高,贾赦赶紧去隔壁把要出家的贾敬拦下。
太子废立,皇子争储之类的不去管,哥,跟弟弟一起先组个团,抢占本朝科学界的C位!
贾敬一脸鄙夷,拿着拂尘抽开贾赦:“贫道练丹不练弹,找你好朋友去。”
好朋友:“…………”
贾赦嫌弃:“不要手工雕刻大师,我要搞化学电气的那种,要biubiu亮的电灯泡。”
内容标签:红楼梦 宫廷侯爵 重生 逆袭
搜索关键字:主角:贾赦┃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带动红楼科学发展的贾赦
作品简评:
在现代社会当了三个月鬼的贾赦穿回红楼后,担负起家主的职责,自强自立,改革陋习。与此同时,他心心念念现代种种高科技,寻找培养具有数理化天赋的人才。这些异常举动,引起各方人士的侧目,或打压,或拉拢,或利用,或绞杀。面对重重困难,贾赦越战越勇,一次次成长,最后甚至与天斗,成为一界霸主。
本文虐渣打脸,集苏爽一身,以主角贾赦成长为主线,既引出神话人物间的爱恨情仇,又有穿越重生人士的陆续登场。众人物性格鲜明,故事层层递进,情节跌宕起伏,读来酣畅淋漓,意犹未尽。
第1章 重回红楼
今年的夏天格外的炎热,哪怕今日台风前夕,这天也是闷热无比,烈日悬挂半空,晒得人心情也有些烦躁。穿着红色小马甲的外卖小哥擦了擦额头豆大的汗珠,哪怕步入室内有些凉爽,但看着手机上的催单提示音,整个人都显得有些阴沉了,手又勒紧了有些沉甸甸的食盒,争分夺秒的步入电梯上楼,默念了三遍“为了钱为了生存”,抬手打算按门铃。
岂料门铃还没按下去,便听得一声极其激动的声音,“终于等到你了!”
顺着耳畔传来的声音,外卖小哥转眸望了一眼,当即一怔,双眸露出惊艳之色来。开门之人长得极其好看。身形修长,穿着一套宽松的家居服,一歪头看向食盒,那如墨一般的发丝直垂腰间,衬着肌肤更白皙了几分。嘴角带着的笑意怎么也掩饰不住,连带着眼眸也带着分奕奕发光的亮色,让人不由自主的沉沦。
外卖小哥紧张的搓搓手,颇为依依不舍的递上食盒:“您……您好,您的外卖,这有些重……”
“嗯。大热天的辛苦了,请你喝水。”
说完,点外卖之人将矿泉水塞进外卖小哥怀里,自己非常自来熟的翻开食盒,将里面所有的袋子拿走,边往屋内走,边熟稔的抬脚踹门关门。
当门“啪”得一下关上那一瞬间,外卖小哥才恍惚一下回过了神,又依依不舍的看了眼门,离开。他这辈子还没见过那么漂亮的美女,哪怕当红那些明星,都感觉跟人差远了。
关注一下,下一次抢单还可一观。
不过……
这美女怎么叫贾赦?
哪怕是网名,好像也没见过这么奇葩的,连他这种刚九年义务教育毕业的都晓得贾赦是个渣啊。
被腹诽的渣正把外卖一字排开放在贴满了各种符文的紫檀木茶几上,自己瘫坐在地毯上,静静等待了一会儿。
看着食物开始若隐若现冒出一缕缕金芒,贾赦眼眸一眯,迫不及待手握草莓圣代,一边拿着平板认认真真做规划:薯条鸡米花上校鸡块可乐追剧的时候小点心;培根蛋肉酥饭团豆浆早饭加中饭,是的,今天又赖床了;愤怒的汉堡当然要当下午课堂小点心;至珍虾堡晚上重温82年版《红楼梦》的时候,对着他大侄子贾珍,边看边咬泄愤!
蛋挞饭后……不成,据说现在小姐姐圈子里流行戒糖,要紧跟时代潮流!
贾赦一想,看看手里的圣代,眼眸一瞪,脑海漂浮出一句:“吃完这个,立马就戒。”的豪言壮语来,当即狼吞虎咽,岂料却是乐极生悲。
“咳咳咳……”
没有以往入口的甜腻冰凉,让人心情愉悦,反而恍若像是吃进了刀子一般,一刀刀割着喉咙,疼痛不已。贾赦抬手捂着自己的喉咙,垂首直勾勾的看着圣代周边那一圈若隐若现的金芒,吓得撒手,扔在了地毯上,手赶忙伸进喉咙,想要催吐。
就像人吃生的,会拉肚子一样。他贾赦这个鬼,直接生吃人的食物,那得灰飞烟灭,轻则也得看医修。不打针不吃药,他的老板跟蹄听熟悉,直接一麒麟脚把他脑门踩扁。
“救……救鬼命啊!”一想,贾赦越急越扣不出来,反而还被勾起了先前的阴影,吓得整个鬼都在地上打转,但喉咙间的疼痛却开始扩散起来,一下子朝四肢百骸来袭,吓得贾赦当下也不管多想,撕心裂肺喊了起来:“谭老板,救命!”
说完,贾赦看着自己身上的睡衣化为虚无,吓得愈发惶恐,哭出了声:“再闭关,你就没役鬼了!我的衣服没了,拖鞋也没了,腿……腿没了!”
“第一百零八次了,贾赦。”在一声声鬼哭狼嚎中,忽然出现了一声冰冷的声音。紧接着,便有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客厅之中,冷冷的看着在地毯上打滚的贾赦。
—贾赦,《红楼梦》小说中算明显的反派人物。为扇子打儿子,色、鬼,把女嫁中山狼,都是直白的恶。
可偏偏这么个人物,三个月前,竟然被他从数万地缚灵中选中,成了役鬼。
贾赦由下而上,仰望着来人—此人乃他眼下的金主老板,或者说主人谭礼。
谭礼是鼎鼎有名的天师,专门在这个追求科学的社会主义时代大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过,倒也是官家许可的,在妖怪局木科当一把手,降妖除魔好身手,据说唯一的失手就是招出了他这个废物鬼为役仆。
至于为什么要招役鬼,据说是第一任科长的爱好并大手一挥将它定成了规矩—招一个园丁打理虫子,裁剪不好看的枝叶。
而他贾赦算擦边球,会打理些古玩,所以对方想退货都没法退。
贾赦眼眸一缩,直勾勾的看着映入自己的眼帘的一双眼眸,锐利深邃,还带着些冷漠,当即便感觉有些刺眼,默默蜷缩起了有些疼痛的身体。
也不是他想的啊!
三个月前,他才知晓自己不过是书中人物。人设都定好了的,改都改不了。而且也不是他想当役鬼的,被召出来的时候,他更懵逼好不好—都不知道自己竟然死了!
死了!
故而,谭礼还不算他的主人,因为谭礼没有帮他破除业障。而且更要命的是他这个鬼真不晓得自己咋死的,更不晓得到底什么执念让他竟然当了地缚灵。
不过,能把他这个废物点心招出来,没准是眼前这大佬自己个学艺不精。这大佬也是靠出身的,原型是“木种之皇”小叶紫檀。
古代只有帝王,得宠的权臣将相才能用得起的紫檀,本就是珍稀木材了,现如今更加稀少了,毕竟都被古人用光了。而年幼的紫檀需要千年能够成材。
某人,恰好一千岁。
但这些话他只能心理逼逼,不敢说。
因为怕退货。当过一个能吃能喝能追剧看小说打游戏玩iPad的鬼,跟其他役鬼一聊天,他发现自己当鬼的日子还不错的。别人家的鬼都在训练,连自己的手机平板都没有。他非但有,金主爸爸还给他支付宝,绑定银行卡的支付宝,随便浪。
但他也曾经是一个不缺钱的老纨绔,知晓花钱买清净的道理。
瞧着贾赦蜷缩成一团,飘着股抑郁之气,谭礼面无表情,抬手转了转自己戴着的檀香紫檀手串,一道金芒当即萦绕在贾赦周围,空气中也弥漫起了淡淡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