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偶不需要睡觉休息,它的眼珠不能转动,自然也不会眨眼闭眼,不管白天黑夜我都能看到它两个清澈明亮的漂亮眼珠。
最初是有些不习惯的,我觉轻,一点动静就会醒,有时半夜醒来突兀地看到身边两颗大眼珠子在我近在咫尺的地方亮着,着实是有些吓人,但我却不想把它关进衣柜里,我花钱买的东西,总要派上一点用场吧,不然就太浪费了。
这么忍了一段时间,慢慢就习惯了,也不觉得别扭了。
一睁眼看到这般诱人美色,难免心猿意马,我凑过去亲在它鼻尖上:“早。”
它不能说话,唯一能回应我的就是它一分钟后才抬起的手臂,从我的后腰,缓缓往上滑到后颈,指尖轻轻在我发上摩挲了一下。
再无其他动作。
起床洗漱这段时间,它都跟在我身后,成了一只合格的黏人跟屁虫,动作慢吞吞却一步不落。
我做什么,它都尽收眼底。
洗完脸,水珠沿着脸颊淌流到下巴,滴落池面,我刚要动手去扯一旁毛巾架上的毛巾,手抬起又放下了。
镜子里,人偶此时就站在我身后,我试着使唤它:“毛巾。”
它不动。我指了指墙壁上的毛巾架,又重复了一遍:“毛巾,拿给我。”
它依旧没动静。
奇怪,昨天不是有些成果了吗,过了一晚上就又退化了?
为了确认它是不是忘了,我道:“张嘴。”
话音刚落,它就缓缓地张开了嘴。
没忘啊,那怎么没反应。
思考片刻,我抓过人偶的手,把它僵硬的五指放在毛巾上,道:“这是毛巾,”我把手包裹在它的五指上,带动着它让它把毛巾攥住拿在掌心里,然后我再从它的手指间把毛巾扯出来。
整个过程像是在教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残废一样,我冷着脸说道:“这就是‘拿给我’的意思,明白吗。”
昨天的成功让我的耐心多了一分,也就只有一分,我不想浪费大把时间来反反复复教它做一个简单到无聊的动作。
我把毛巾重新挂到毛巾架上,有些不耐烦地说道:“毛巾,拿给我。”
半分钟后,它抬起了手臂,扯过毛巾架上的毛巾,递到了我面前。
这下是真的把我惊愣住了。
这东西好像……比我想象的要聪明得多。
之前我让它做什么它要么没反应,要么就是呆头呆脑地杵在原地半天才动弹,我一直以为自己买到的是个蠢笨如猪徒有外表的垃圾,没想到是我自己不识货。
原来是要手把手地教它,它才能学会。
也是,一个没脑子的东西,什么都不认识,自然没有常识,可以理解。
人偶师的「悉心教导」方案看来十分可行。
我开始一点一点手把手地教它认物,敬业的如同一位房地产推销,把屋里所有能看到的东西摆设都一一给他带过去,介绍着各个东西的用法。
在我坚持不懈锻炼它差不多一个多月之后,它已经彻底能理解我的指令,我叫它拿什么东西它就会乖乖帮我拿来。
我不再羡慕人偶师身边那个会端茶倒水的破人偶了。
分明我的人偶比他那个要聪明多了。
磨合磨个十多年才学会端茶倒水,那我这个岂非是天才中的天才人偶。
归根结底还是我这个主人教得好。
屋子里的东西有限,我还想教它更多关于其他方面的东西,白天不方便带它出门,晚上只能在小区里晃悠也没什么能教的。
我就开始给它放电影。
专门给它放各种各样的爱情电影。
我不确定它能不能看懂,甚至不知道它到底在不在看,但没关系,耳濡目染,总有一天它会学会的。
屋中昏暗,没有点灯,我和它一同靠在床上,小小的房间里只有电视屏幕上的光影时亮时暗。我躺在人偶怀里,枕在它肩上,它面朝着电视屏幕,蓝色的光影投射在它精致的五官上。
房间里响起了暧昧的动静,是电影里的男女主到了一场床上戏份。
我看了会儿,兴致缺缺,瞥向人偶,它眼眶里的两颗玻璃球正直直地对着屏幕。
样子这么认真,难道它真的能用那人造眼珠看到东西吗?
我伸手去捂它的眼睛,它一动不动,我手掌移开,它的一双眼睛依旧盯着电视的方向。
电影里的主角渐入佳境,喘息声回荡在我小小的卧室里。
就这么感兴趣?
那我这个老师看来必须得好好教它才行。
我掰过它的下巴,让它对着我的脸。
我凑过去一口亲在它的嘴唇上,唇面接触一触即分。我履行着主人的本分教它:“这是接吻。”
我道:“表达爱意就要接吻。”
它定定地「注视」着我。
我伸出一根食指,指尖从它的额头滑到鼻梁,再由鼻梁落到鼻尖,嘴唇,下巴,最后覆在了它的胸膛上,若有所指地挠了挠。
指腹下是它完美的肌肉轮廓,我轻声道:“爱到浓时还可以进行下一步的亲密行为,你要乖,要听我的话,只能当我一个人的狗,把我哄高兴了,我会给你奖励。”
电影里的两个人完事后抱在一起互诉衷肠。
我也毫不留情地对它灌输着我心里对梁枝庭的痴妄:“你是我一个人的,我也只属于你。”
“我们永远也不分开。”
“我是你最爱的人。”
我捧着他的脸颊,问:“懂了吗?”
良久过后,它动了,微微俯身过来,带着凉意的唇瓣落在我的嘴唇上。
我心情大好,笑着勾住它的脖子,赞扬道:“对,就是这样,你做得很好。”
它一天比一天听话,不用吃饭也不会生病,只需要安安静静的做一个花瓶,比狗好养活。
虽然它听话了很多,以防万一,我上班时候还是习惯把它关掉,放在衣柜里,回家再把它打开。
但某天却出了意外。
那日我回去,一开门,它竟然就大喇喇地出现在我门后面,站在玄关处,似在迎接我回家。
我明明记得出门前关掉了它,它怎么会从衣柜里跑出来?我紧张地在家里漫无目走了几圈,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痕迹,不像有人偷偷进过我的屋子。
难道是它自己打开的?
这个想法一出现就被我打消了。它这么一个没思想没神志的呆玩意儿,怎么可能啊。
大概是我今天出门匆忙走得急,以为自己关了它,其实并没有。
是我记错了。
可这次意外的疏忽反而让我着了迷。
有人在家等我回去——这对我来说是从未有过的待遇,我迷上了这种滋味。
于是这天开始,我出门后就不会再关它了,让它自己在家自由活动。房门我会反锁,确保它不会跑出去,也不会有人闯进来。
回家的时候看到有人迎接自己很开心,也是一天里我最期待的事。
因此白天上班的时候就变得格外难熬。
我每时每刻都等着下班。
如果只是熬着下班就算了,最讨厌的还要属那个莫名其妙的下午茶时间。
公司楼下有一家连锁的咖啡店,卖样子精致味道也很好的小蛋糕,他们家生意很好,每天都能看到穿着工作服的店员在工作台那边疯狂做咖啡疯狂打包。
这家店是我们公司里那位秃头老板最喜欢的一家店。
他几乎三天两头就要点单,一点就连带着公司里全部员工的份,二十杯左右的分量,咖啡店不支持配送,都是要去自取的。
我不喜欢喝咖啡,平日里在公司也是个透明的爬虫,没人愿意搭理我,但每次只要去取咖啡,这些人就都会准确无误地看到我。
人在屋檐下,我不得不低头,只能认命地每次都去拎那一大堆咖啡上来。
今天和我一起的是个小姑娘,瘦瘦弱弱的,一到咖啡店突然捂住了肚子,脸色发白对我丢下一句:“我去趟卫生间。”
我不打算等她上完厕所,只想着赶紧离开这家满满当当都是人的咖啡店。身处在哄闹的人堆里让我精神和身体上都感到十分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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