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他娘的杀了你!”
追来的两个乞丐眼见画本被毁,恼羞成怒,猛扑上来,把少年按在地上打。
乞丐把少年的手按进火里,试图让他捡起几张碎片,不捡就让他的手烧熟为止!
少年却毫不屈服,他不求饶,也无力反抗,却看着火光笑了出来。
他前两天被打得鼻青脸肿,后来得了瘟疫,崎岖的毒斑布满他的脸颊,将一张俊俏的脸扭曲得变形。
就算是淑皇贵妃见到他,都不能认出这是他的儿子。
他像妖怪一样丑陋不堪,这张丑陋不堪的脸笑起来更加诡异丑恶。
乞丐看他被火烧还笑得出来,真以为这是只妖怪。
这时天忽然降下大雨,把焚烧少年双手的火尽数浇灭。
往生花的毒斑一旦碰水,会痛痒难耐,两个乞丐一边哀嚎一边跑去躲雨。
少年的手在灰烬中蜷曲了一下,他手上的表皮已经被烧得焦黑。
雨水打在他身上,令他疼痛难耐。
街上所有得了瘟疫的人都在逃窜躲雨。
唯有少年坐在雨中,傻呵呵地笑着。
他知道自己死不了,甚至觉得这一切都是冥冥之中他该受的惩罚,所以压根没想逃避。
这雨一下就是两天两夜。
到了第三天,阳光复又明媚。
昙花镇外围来了三辆马车。
闻恒翻身下马,撑起一把伞,走到第二辆马车旁,掀开马车帘子的一角,恭敬地道:“殿下,到了。”
骨节分明的手从里头掀开帘子,明飞卿探出头来,所见是一片萧条枯败的镇子。
当年被淮瑾救走时,他曾立誓此生就算是死也不会再踏入南国境内。
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在提醒他那三年的不堪与耻辱。
他永生永世都不愿意回头看。
但今日,是他自愿回来的。
明飞卿戴上帷帽,帷帽的白纱直垂到他的腰部,把脸遮得严严实实——他清楚南国境内所有人,所有人都对他的长相烂熟于心。
无论前世今生,他这张脸总是见不得人的。
他扶着天青的手走下马车,在双脚即将落地的那一刻,下意识想后缩。
跟在他身边的所有人都知道君后迈出这一步需要多大的勇气。
他们极富耐心地等。
日光也变得温柔了。
心中的恐惧转瞬即过。
明飞卿移开了天青扶着自己的手。
他连死都不曾怕过,何惧于此?
他迈出了这一步。
时隔两年,他重新踏上了南国的土地,那一瞬间所有记忆回涌,像巨浪一般几乎将他拍倒。
但他不再像前世那样怯懦脆弱。
他站得很稳很稳。
在南国所受的屈辱他会让耶律南炙拿命来还,但不代表自己要被困在那三年里一辈子。
明飞卿释然,他转头对闻恒说:“在外叫我公子就好。”
闻恒点头,改口道:“公子,前面就是昙花镇,闻安说,镇上正在闹瘟疫。”
明飞卿自己是不畏这些疫病的,他只顾虑着秦冉等人,便问闻安:“你在边境的时间最久,可知道要怎么应对?”
闻安是闻恒的弟弟,在来昙花镇之前,明飞卿先去过西溱边境的军营。
那时闻安哭着跪在他面前认错,自责是自己疏忽才导致君上生死未卜。
明飞卿没有怪闻安,只让他陪同着来,算是将功赎罪。
闻安立刻上前道:“这疫病只要捂好口鼻,不要去触碰病人就不会被传染,秦太医,您觉得这样可行吗?”
秦冉认可地点点头:“在此基础上,还要随身佩戴好昨日分给你们的驱毒香包,做到万无一失。”
众人用细布捂好口鼻,身上都佩戴好驱毒香包,为了不打草惊蛇,人人都做平民装扮。
等进了小镇,这些精锐护卫装作不相熟识地散到各处,以免让人起疑。
但他们离明飞卿的位置最远不超过五米,一旦有危险,他们能迅速做出反应,确保君后的安全。
紧跟着明飞卿的只有闻家兄弟,张岐,和秦冉。
明飞卿隔着白纱,看到路边躺了无数个遍身毒斑的人,这些人不知道是死是活。
到了小镇中心时,能走能动能说话的活人才多了起来。
这里还有些人没染上瘟疫,几个做生意的还在叫卖。
闻恒探查过四周,发现只有包子铺的桌椅还算干净,那满脸横肉的老板也没有得病,这才与明飞卿说:“公子不如坐下休息一会儿,让其他人去探查,若有线索,再来此处汇报。”
明飞卿膝上的伤虽然没有前世那般严重,但这几日舟车劳顿,多少有点作痛。
他听了闻恒的建议,走进露天的铺子里。
桌椅看着就脏,天青仔细擦拭了两遍才让公子坐下。
包子铺的老板见来了一群镇外的客人,又看这群客人中最夺目的人带着一顶白色帷帽,虽然看不见正脸,只看身段便知是个美人。
他起了歪念头,想上前和这位不露面的美人说话,刚要靠近,就被人挡住了去路。
闻安没有拿剑在手,说话还算客气,他知道这些人的劣根,便拿出十两银子:“我家公子要在此处坐一会儿,老板行个方便。”
老板一见银子,立刻双眼发亮。
他把银子收进抽屉里,特地上了锁,又折返回来,说:“在我这儿坐着,也得付钱。”
闻安道:“我刚刚才给了你十两。”
老板无赖道:“你给了吗?没人看见你给钱了啊,我抽屉里的银子又怎么证明是你们给的钱啊?”
这时周遭的镇民都围了过来,纷纷声称闻安没给钱——这群人就是这么骗钱的。
闻安心头火起,又想着此次出来找陛下要紧,不跟这群刁民计较,便忍了下去,再拿出十两银子,当着所有人的面放进老板的手里。
老板一拿到银子,立刻收入囊中,转头又道:“你没给钱!给钱才能坐我的椅子!”
闻安:“你敢睁眼说瞎话!他们都看到了!”
底下围观的镇民纷纷说:“没给钱就是没给钱,除非你给我们每个人一百两,我们才能承认你付了钱!”
闻安:“........”
这个昙花镇的人还真是个贪得无厌的无底洞!
老板以为他们斯文好欺负,又端出地头蛇的架子冲着明飞卿道:“穿得挺体面,连钱都给不起啊?给不起也行,把自己卖了,一晚上一千两都有贵人要。”
明飞卿连眼神都不想给,只抬了抬手指。
下一刻,闻恒一掌把肥头大耳的老板劈到地上,从后脑勺抓着他的头发,拉直了他的脖子,又抽出腰间软剑,剑刃割在老板命脉处。
底下的镇民立刻骚动,个个抡起菜刀要弄死这群闯入者,但他们还未迈出脚步,就被藏在四处的护卫尽数制服。
闻恒割破了老板的血肉,斯斯文文地问:“这钱到底给没给过?”
“给给给,给过了!给过了!”老板惊惧不已,迭声求饶:“贵人饶命,贵人饶命!钱给了钱给了!!是我记性不好,是我记性不好!!!”
只有被刀架在脖子上,这群镇民才肯说实话:“给过了!我们亲眼看到那个小少爷给钱了!亲眼看到了!”
闻恒这才让侍卫松手,底下的镇民立刻逃回自己的家里,紧关门窗,不敢再出来。
明飞卿看了一眼四周,看到包子铺的包子就摆在露天的桌上。
如果淮瑾真的在昙花镇,如果他还活着,一定会饿肚子,他或许来过包子铺!
他微微侧首,隔着帷帽问那丑相百出的老板:“这几日,可有一位胸口中箭大约二十出头的男子来你的铺子上买吃的?”
老板全说了实话:“有有有!是个乞丐,但他胸口都是血,看不出是不是箭伤!”
明飞卿猛地起身:“他在哪?!”
他起得太猛,风吹拂过白纱,露出一张恍若天人的脸。
就那么一瞬的功夫,老板却恰好看得真真切切,他一时傻住,话都不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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