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总结道:“我上一世做了许多错事。”
“你真的恨我,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你看我时的眼神,是恨不得将我剥皮抽骨,以绝后患。”
方岐生听他讲完,嘴唇颤了颤,半晌,轻轻地问了一句:“常锦煜回来了吗?”
聂秋呼吸一窒。
半天没得到答复,方岐生就又问了一遍:“我师父他回来过吗?”
没有,直到四年之后的那天,我死在戚潜渊手上时,你仍然没有将常锦煜找回来。
你习惯了教主这个位子,变得寡言又冷酷,将情绪通通都收敛起来,手段愈发像你师父。
望着聂秋的眼睛,方岐生马上就明白了他想要说的是什么。
因为那双眼里所含着的痛意是如此明显,恨不得替他痛上一遍似的。
方岐生忽然笑了一下,很急促,好像喘不上气似的,后半截笑声都压了下去,胸腔起起伏伏,呼吸声都阻隔在鼻息唇齿间,指尖发颤,头脑却是清醒得可恨。他的声音无法避免地带上了一丝一缕的难过,类似于哭腔,但是他确实没有掉一滴眼泪,闷闷地、口齿清晰地喃喃自语道:“你说,在你眼里,我做的这些事情是不是都是毫无用处的?”
原来你早就知道答案了,是不是?
你就一直这么看着,看着我费尽心思去做一件没有任何结果的事情,是不是?
聂秋霎时间感觉到了让他胸口钝痛的悔意。
他的手指攀住方岐生的肩膀,手臂也跟着环了上去,把方岐生带进怀中,轻轻将他的脑袋按在自己的脖颈间,声音比他还要难过:“生生,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我一直都觉得你能够将常教主找回来,真的,你也知道步尘容在卜卦一事上的造诣,她说你快要找到常教主了,我也一直这么认为的。我并不觉得你所做的事情是无用的。”
说到后面,他都语无伦次了,不知道到底说了些什么出来。
聂秋现在脑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不想看见方岐生像这样继续难过。
他想说,生生,我十五岁那年,从沉云阁逃回聂家之后,我就心如死灰,觉得世间万物都像失去了颜色一般,毫无生机,但是我重生后遇见了你,我又觉得这世间原来也有可爱之处。我十五岁的时候是个病秧子,冬日里抱着暖炉咳得止也止不住,而你十五岁的时候能够在夜雨中放风筝,就算可能会冷得生病也毫不畏惧,你就是这么无拘无束,肆意又鲜活。
我早就习惯这些事情了,疼痛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所以你该让我来替你承受这些。
而你就该肆意鲜活地活一辈子,不该像这样露出难过又懊悔的神情。
聂秋有千言万语想说,又有千言万语说不出,堵在喉咙处,上不去也下不来。
直叫他眼睛酸涩,痛意难忍。
作者有话要说: 聂秋对方岐生不仅仅是喜欢。
对于聂秋来说,方岐生活成了他想成为却没能成为的模样。
第123章 取暖
或许是聂秋的怀抱过于温暖, 又或许是一年多来寻人无果的疲惫与失望翻腾而上,方岐生埋在聂秋的脖颈间,背脊被轻轻地抚摸着, 意识也渐渐地消弭。
他太困了,又累又困,不想再去多想别的事情, 只想好好地睡上一场。
说不定,醒了之后,常锦煜就回来了, 笑盈盈地告诉他, 我是跟你开玩笑呢, 就只想考验考验你适不适合做魔教教主,你做得很好,我现在回来了,你可以休息了。
方岐生模模糊糊地, 感觉到眼皮越来越重,在陷入梦境的最后一刻, 想起了那一幕。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略略算来, 或许已经有十四五年了。
乱世最难安身。
从方岐生记事起, 他似乎一直都是一个人。
在这偌大而又孤独的世间,摸爬滚打, 没有什么思考的能力,懵懵懂懂的, 一心只想着活下去,他也不清楚什么叫做偷或是抢,只知道自己如果想要活着, 就必须用手去拿,将牙齿、指甲、拳脚,一切坚硬锐利的东西作为武器,归根结底,只是为了寻得一线生机。
那时候没尝过甜的东西,说实话,方岐生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挑食,什么是他喜欢的,什么是他不喜欢的,他一概不管,只要是能吃进肚里,消除饥饿的东西,无论什么都行。
常锦煜后来对方岐生说,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他觉得方岐生简直就像只狼崽子。
又凶,又狠,眼神中透露着对死的畏惧,动作中处处都是对生的渴望,却同时又是高傲的、对生死不屑一顾的,好像根本就没有说话的能力,沉默得像个饥肠辘辘的捕猎者。
就为了抢一个脏兮兮的馒头,能把好几个比他大了许多岁的富家子弟给揍到痛哭流涕,在地上又哭又闹,气喘吁吁,身上华贵的衣裳都沾满了涕泪和泥土。
常锦煜起了兴趣,就倚在墙边,双手抱胸,冷冷地看着。
有个男童捂着缺了几颗牙齿的嘴,口齿不清地喊他,让他帮忙,承诺什么都能给他。
常锦煜笑着回了句:“小孩儿,对于你来说,我比他更加危险。”
他的眼神太冷,背上的那柄剑又足够有威慑力,那男童见着,一时间也不敢开腔了。
结果,把其他富家子弟都给吓着了,抢完东西之后还蹲伏在原地的那个小孩儿却是毫不畏惧,抢了馒头之后,背过身,用余光去看常锦煜,手里还不闲着,正将馒头往嘴里塞,也不怕被噎着,动作又利落又迅速,眼神如同孱弱的饿狼。
虽然弱小,虽然浑身狼狈,但确确实实是一头狼。
常锦煜放下手臂,慢慢地走了过去,生怕惊走这个正在享用猎物的野兽,隔了几步的距离,把腰间的水囊取下来,扔到了他脚边,溅起了零星的尘土。
这位魔教教主好言好语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狼崽子连开口的工夫都没有,极为轻蔑地瞥了他一眼,腾出一只手把水囊拿起,动作熟练地拧开了盖子,嗅了嗅,感觉气味是正常的,就咕咚咕咚大口灌了下去。
常锦煜估摸着他不是不会说话,而是懒得跟自己说话。
他也不恼,上下打量了一下这只狼崽子,看见他破破烂烂的衣服上绣着个“方”字——这原本应该是个姓方的人身上的衣服,被他抢来穿的。
常锦煜思索片刻,提议道:“岐是形容树枝分叉一样的山形,我瞧你这前半辈子过得也不安稳,为求生避死花了不少心思,不如就叫你方岐生吧。”
光顾着喝水吃馒头的狼崽子压根不理他,好像他在自言自语,自讨没趣似的。
之后,常锦煜用上了十足的耐心,等着狼崽子吃饱喝足了,打了个饱嗝儿,抬手就狠狠地劈在他的后颈子上,直接把人给打晕过去,心情愉悦地拎回魔教去了。
方岐生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觉得常锦煜是真的有病。
他一个人孤惯了,从来都是独来独往,完全没有兴趣和别人接触,说话是会说,但是嫌开口麻烦,常锦煜就硬逼他开口,方岐生不堪其扰,慢慢地也会说两三句话了。
基本上说的都是“烦死了”,“离我远点”,“滚开”。
后来混熟了之后,常锦煜又用差不多的方法拎回了一个黄盛当他的师弟。
这下就热闹了,黄盛嘲讽人是有一手的,方岐生也不甘示弱,硬生生和他对骂了好几年。
当然,等到长大了之后,吵架的次数就少了许多,基本上都是直接动手。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方岐生不知不觉中已经将常锦煜和黄盛当作了家人。
本来没有,得到过,后来又失去了,这才是真正叫人难过的事情。
他边回忆着,边觉得困意好像要将他吞噬一般凶猛,于是在聂秋的脖颈间蹭了蹭,寻了个舒服的位置,阖上眼睛,彻底地沉进梦境之中,陷入了浅眠。
聂秋感觉到方岐生的呼吸逐渐平稳,轻轻抚摸他背脊的手也慢了下来,正要将方岐生放倒在床上,却又听见耳边忽然传来一声梦呓般的低语。
方岐生说的是:“聂秋,你不会离开我吧?”
你知道我的恐惧,你知道我的孤独,你知道我心中所想所念,你知道我会有多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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