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发财在宋朝 上(148)
久而久之,就成了一项‘土政策’了。
但凡是来过汾州的客商,通常都为避免这麻烦,宁可多出一点钱。
这回是店家见那拦路虎有几日未在这一带出现了,又被陆辞的惊人食量所惊,一时间忘了提醒,才致其被偷袭。
陆辞听完之后,不禁蹙眉道:“官衙也不管?”
店家苦笑:“管,哪里不管?但他却是吃不了什么苦头的!关押在里头的,有不少跟他称兄道弟,况且我还听说,他有好几个同姓的亲戚在里头办差使呢。一般罚是罚了,但罚的钱永远不见影,且因他并未害人性命,所涉钱财也颇少,量罪便不重,往往关个几日就出来了。他和他的同党再想找我们麻烦,却是轻而易举。你啊,近来可务必得小心啊。”
陆辞莞尔:“好说。”
店家看他神色轻松,还面带微笑,顿时就更愁了:“你的下仆还将他打了,这在他看来,不就成了在太岁头上的动土么?也怪我没早提醒你。劝你还是听一句,要么早些离开,要么多雇些下仆,省得他那些弟兄寻你麻烦!”
太岁头上动土?
陆辞挑了挑眉。
——这话怕是得用在对方身上了。
大宋的汾州,人口不至万户,属于小州。
而这点,却是王旦精挑细选下的有意安排。
按照宋律,凡不过万户,且任知州者职位不高的,不设通判。
在王旦看来,陆辞虽是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到底年轻气盛,又是头回去地方任官,去些上等州城的话,容易出些变故,或是受人制约,难以一展身手。
不如去些小地方,才特意选的汾州。
通判又名‘监州’,虽品秩低于知州,气势上却是半点不输的。
因其代表的是朝廷来履行监察之职,敢处处与知州争权不说,遇着不顺眼的地方,还能直接对其发起弹劾。
在大多数人看来,一向宽厚的王旦是被陆辞惹恼得厉害了,才将人飞速发派出去不说,还挑了个人口稀零的地方。
但他们却忽略了,这还意味着,陆辞身为汾州知州,就是当之无愧的唯一核心。
在店家唉声叹气的注视中,陆辞淡定地又打包了三瓶颇对他胃口的姜蜜汤以及五块石头饼,正准备离去时,负责将人押送去官衙的那两名健仆,也赶回来了。
听他们汇报过后,确定人已被收押的陆辞微一颔首:“走吧。”
健仆小心翼翼地问道:“是去官衙么?”
“明日再去。”陆辞理所当然道:“当然是回邸店了。”
‘能明天上的班,就不要今天去上’的偷懒原则,他当然不会轻易违背。
陆辞走出店门时,在这家小饭店附近做生意的那些小经济,都不约而同地向他行了注目礼,神色各异。
他们是亲眼看着那臭名昭著的‘拦路虎’气势汹汹地进去,又被两脸生的彪形大汉当鸡崽子一样毫不客气地拎出来的。
然而在他们看来,一贯只捏软柿子的‘拦路虎’之所以吃这亏,大概只是太过轻敌,孤身进的店,而没叫上一帮流氓弟兄。
等他再带人卷土重来,里头的人就惨了。
他们在心里给陆辞的下场下了定论后,再看陆辞走出来,见他这让人眼前一亮的漂亮模样,心里更觉同情不忍。
有一支着小摊子,卖些农产和山货的摊主,就没忍住,扬声呼道:“那位郎君啊,你惹上麻烦事了,还是早些离开吧!”
陆辞闻声,不经意地向他看了一眼,下一刻就被摊子上的某件东西吸引,径直走了过来。
那摊主正要再劝,陆辞已用一瞧就价值不菲的折扇骨虚指了指他摊面上的新鲜山药,笑眯眯地问道:“这价格几何?”
摊主条件反射地答道:“昨日采来的,正新鲜,客官您给……一贯就够了。您也别嫌贵,一样的东西,您去药房,他们起码得要三贯呢。”
他的其他农货已卖得七七八八了,只剩小儿子昨日上山去帮着砍柴火的时候,随手采来的野山药还没卖掉。
他准备着今晚就回村去,不在城里多做逗留,就寻思着要实在卖不掉,再不省这麻烦,直接低价出给药房算了。
陆辞在看摊子上的山药时,采来山药、这回也闹着非跟了来的摊主小儿子,也眼巴巴地看着陆辞。
陆辞点点头,微笑道:“我全要了,麻烦你给我全包起来。”
——稍作一下处理,山药就挺耐放,还能当特产寄给柳七他们。
而随行的健仆早在这段时间里练出了眼力,看着陆辞盯着山药看时,就基本猜出了他的意图,把钱袋悄悄捏在手里,也准备好了。
听到这话,就迅速在心里算了算钱数,然后掏出了一个五两的小银锭来。
摊主的小儿子却不盯着那惹来无数人羡慕眼光的小银锭,只昂着脑袋,偷偷地望着陆辞精致好看的侧脸发呆。
发了会儿呆后,又猛然惊醒过来。
他往父亲身后躲了躲,悄悄地用力擦了擦自己沾了泥灰、还发着红的脸。
那摊主小吃一惊后,就是大喜,赶紧扯了块干净的麻纸,把这几块还带着土渣的山药小心包好,递给那掏钱的下仆,又把银锭接过,揣在怀里,对陆辞这一连价都不还的大方客人不断道谢。
陆辞并不受他谢,而是悠然地走向了下一个摊子,在摊主的热情兜售下,随意买了点特产。
就听那对已收了摊子的父子,一边走远,一边兴高采烈地说道:“得亏你这小子运气好,挖了那几块山药,这下总算能去书坊,把大郎一直想要的《策论细解》全套买了……”
作者陆辞:“……”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1.拦路虎的事,出自《万花楼演义》和《汾阳西陈家庄乡土志》
2.通判。
宋代州的行政长官为知州(府的行政长官为知府),“掌总理郡政,……其赋役、钱谷、狱讼之事,兵民之政皆总焉”。同时,各州要设通判一至二员,辅佐郡政,“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即知州)通签书施行”
但宋代的通判却不是知州的副手,更不是知州的属官,而是与知州平行的监察官(兼行政),所以通判又称“监州”。
知州的政令,须有通判副署同意,方能生效,“知府公事并须长吏、通判签议连书,方许行下”;州政府的所有官员包括知州大人若被发现不法事,通判有权提出弹劾,“知州有不法者,得举奏之”,“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通判)得刺举以闻”
由于宋代通判具有“监州”的地位与权力,所以他们尽管品秩低于知州,但气势完全不输知州;他们也用不着唯知州马首是瞻,而是敢与知州一争短长。
如此这般的争执被欧阳修记录进他的《归田录》中:州通判“既非副贰,又非属官,故常与知州争权,每云‘我是监郡,朝廷使我监汝’,举动为其所制”。
这样一来,知州与通判便形成了“二权分立”的分权制衡之势,知州虽然是一州行政长官,却无法权力独大。欧阳修说:“至今州郡,往往与通判不和。”所谓“不和”,其实就是二权构成实实在在的掣肘。
再分享一则趣闻:
欧阳修讲了一则轶事:有一位叫作钱昆的少卿,是余杭人,很喜欢吃螃蟹。他曾请求外任,想到外州当个知州。有人问他希望到哪个州上任,他说:“但得有螃蟹、无通判处,则可矣。”
(《宋:现代的拂晓时辰》)
3.宋代人口达到万户以上的州,都得设通判一员至二员,个别人口万户以下的小州才未设通判,但如果以较高职位出任知州的,虽不满万户,也必须配备通判。(《宋:现代的拂晓时辰》)
第一百零一章
却说,自荣王府大火将馆阁大半藏书焚灭后,尽管雕版尚在,可只凭国子监一一进行重新刊印的话,不知要到猴年马月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