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未见过云安表现出这样的目光,她从云安的眼神中读到了忧伤,无奈以及疼惜和愧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明明几个呼吸前还是好好的一个人,这到底是怎么了?
莫非,是这些人说的某句话触碰到了云安的过去?大概也只有这个可能了,林不羡也跟着心疼起来,她加重了捏云安小臂的力道,柔声道:“要不要我先派马车送你回府,你好好休息一下?”
云安摇了摇头,回道:“我想在这儿,陪着你。你别担心,我只是被一些问题给困扰住了,一时间想不到解决的办法,心里有点儿难受。”
林不羡张了张嘴,外堂传出一声唱和:“知府大人到,同知大人到!”
众人纷纷起身,林不羡也只能对云安说:“我们先下楼去迎接吧,其他的等回府再说。”
“好。”
……
李青山和钟萧廷进了雅间,依次落座,刘万舟本想自己坐在钟萧廷身边,将李知府旁边的位置让给林不羡,但钟萧廷却抢在刘万舟落座之前说道:“刘会长是萧廷的长辈,又是这场宴会的举办人,怎能坐到萧廷身边作陪?还是请刘会长坐到知府大人身边吧。”
刘万舟笑了笑,答道:“那就依同知大人所言。”足下一转,坐到了李青山旁边的位置上,按照在场宾客的身份,钟萧廷旁边的位置就落在了林不羡的身上,云安抬起手来,挡住了林不羡,说道:“娘子,我与钟大人年纪相仿,钟大人又赠了文房四宝给我,正愁着没有机会答谢,今日这个陪客的机会就让给我吧,有幸能和钟大人喝上几杯,也算是我的荣幸。”
说完,云安又问钟萧廷,道:“也不知钟大人是否会嫌弃在下曾经身份低微?”
云安先是抬高钟萧廷又降低了姿态,再以退为进反问钟萧廷的意思,在场人都明白钟萧廷是不可能拒绝的。
果然,钟萧廷笑的和善,说道:“云公子何出此言,请坐。”
云安却并没有坐下,还是和刚才一样,先帮林不羡调整好椅子,才坐到了钟萧廷旁边的位置上。
第64章 她的彩虹
刘万舟请示过李青山后,宣布开席。
须臾间,雅间的门便被推开,一队穿着干净统一服装的店小二,双手端着托盘鱼贯而入,端着:四凉菜,四素菜,四荤菜,四特色,一羹汤,三主食。
严格遵循礼仪顺序,分次摆到餐桌上,除了凉菜外其他的菜,还都冒着升腾的热气,香气扑鼻,摆盘精致。
云安看着一桌子的美味佳肴,不禁暗道:果然是百年老店,出菜上菜的时机都掐的刚刚好,看这架势厨房至少也要有十个灶台才能达到了。
最后,由听潮轩的掌柜的亲自带着四名伙计,抱着两坛酒,端着八个酒壶,酒壶分白红两色,白色四只,红色四只。
摆到桌上后,掌柜的又笑着说了一串吉祥话,便带着伙计和小二退下了。
刘万舟朝李青山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说道:“李大人,菜齐了,不知合不合您的口味,请。”
李青山点了点头,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品尝过后,赞道:“听潮轩果然名不虚传。”
云安好像突然开窍了似的,对钟萧廷做了同样的动作,说道:“钟大人请。”
钟萧廷拿起筷子,在蜜枣色,浓油赤酱的肘子上夹了一筷子。
见两位主客都动了筷,刘万舟说道:“诸位,请吧。”
……
云安执起白色酒壶给自己添了一杯,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是她最喜欢的千日醉的味道,云安满意地眯了眯眼,又夹起一根翠绿翠绿的青菜,放到了林不羡的碟盏中,说道:“娘子,你最喜欢的。”
“谢谢相公。”
云安夹起一块小排骨放到自己的碟盏中,刚打算享用,就见刘万舟端起了酒杯,示意道:“诸位,让我们来一起敬知府大人一杯,自打李大人到了咱们洛城,这十几年风调雨顺,百姓安居,商户兴旺,感谢李大人洪恩。”
李青山捋了捋胡须,笑着端起了酒杯,“欸,景园过誉了,全靠当今陛下洪恩浩荡,洪泽齐天,咱们燕国上下才能风调雨顺,本官也不过是顺应天意而已。”
刘万舟连忙称是,端起酒杯碰了李青山的酒杯下沿,众人也都如此。一杯饮罢,刘万舟再次端起酒杯,祝道:“这第二杯,让我们来敬新到任的钟大人,欢迎他荣归故里,造福百姓。”
钟萧廷端起酒杯,回道:“刘会长客气了,晚生有幸能辅佐李大人,为洛城的百姓们出一份力,自当竭尽全力。”
与主要人物碰过酒杯后,钟萧廷端着酒杯的手腕一转,朝着林不羡的方向伸了过来,“叮”的一声,钟萧廷的酒杯在半路上撞到了一个“不速之客”云安及时用自己的酒杯撞到了钟萧廷的酒杯上,笑道:“钟大人真是太客气了,在下不胜荣幸,来我们干一杯。”
钟萧廷面不改色,端回酒杯一饮而尽,云安陪了这一杯,拿过酒壶给自己倒满,然后只给林不羡倒了小半杯,和林不羡一起,分别吃了几口菜以后,云安端起酒杯,说道:“娘子,这杯我敬你。”
一时间,大多数人的目光都投向了这边,不知道云安唱的是哪一出,云安正色道:“感谢娘子不嫌弃我身份低微,还悉心告诉我诸多道理,我敬娘子一杯。”
林不羡美目流转,心中亦是感动,自古皆是男尊女卑,妻子为夫君做任何事情都是理所应当的,云安能在这样一个场合说出这番话来,如何不让人感动?
林不羡并未出言,只是在几束目光的注视下端起酒杯与云安碰过,掀起轻纱一角,饮下了第三杯。
一段小小的插曲,虽然略有些突兀,但无伤大雅。
况且云安和林不羡算是新婚燕尔,再加上云安的身份场中人都知晓,她能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反倒让人高看一眼。
酒席继续,宾客畅所欲言,云安起初听的还蛮认真的,但这些人说的大都是些官话套话,阿谀奉承的东西,云安越听越觉得无趣,干脆低头享受美食。
听潮轩的鱼虾美味异常,或许是没有任何工业污染的缘故,鱼虾鲜香中带着一丝丝清甜,调料放的也很淡,保留了美食最原始,最本真的滋味,云安很喜欢。
林不羡由于戴着面纱不太方便,吃过几口菜后就很少动筷了,她见云安吃的开怀,而且主要是吃桌上的鱼虾,螃蟹等水产,在心里默默刷新了云安的喜好,又看她只挑白瓷壶里的千日醉喝,便端过了红色的酒壶,给云安倒了一杯,红紫色的液体倾泻而下,竟然是葡萄酒。
林不羡低声说道:“相公,千日醉虽好,搭配鱼虾却稍显冲突,你尝尝这个。”
云安咽下嘴里的蟹膏,喝了端起酒杯喝下,果香之气充斥口鼻,与蟹膏的味道完美融合,形成了一道美妙的协奏曲,云安惊喜地看着林不羡,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称赞道:“好滋味!”
林不羡一双美目亦弯了弯,她好喜欢这样子的云安,想要把她藏起来。
林不羡不信云安从前没有尝过类似的味道,但云安的身上却有一种非常纯净又珍贵的品质,如此鲜活。
面对美好的事物,无论是什么,云安都不会吝啬她的自我表达,开心,惊喜,欣赏的情绪,总是那样自然地在她的脸上体现出来。
林不羡自幼所受的教育皆是,藏而不显,喜怒不形于色。唯有这样方能不被外人揣摩心思,立于不败。
接管家业这三年来,林不羡被迫踏出府门,接触形形色色的人物,她所有接触过的人,都和林不羡差不多,哪怕是偶尔赞美也流于刻意,或是出于奉承,或是出于达成某种目的。
包括林不羡自己在内,在外人面前,面对一些事情大多都是端着的,哪怕是见到了一些从未见识过的东西,也要故作平常,否则要是被别人瞧见了,就会“泄露”了自己见识短,要是被人连带上升到家族底蕴太薄,那就是大罪过了。
这些,都是林不羡自幼接受过的教育,一直以来她身边的人,也都像是被这副模板雕刻出来的一样,大家都差不多,便也觉得是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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