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被这幅以假乱真的赝品所震撼。
霍敏在文件上签了字,让菲佣送他离开。
接着,她打电话给方秘书:“阿煊可能在上海,如果有什么消息,就通知我。”
李煊会藉由这幅赝品的展出来证明什么,她隐有猜测。
那孩子从小就是个孤僻却自负的性子,一幅有他落款的赝品,足以让他锒铛入狱。
前提是,她不告诉任何人,这幅画是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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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月,上海的冬天很难捱,房间里没有开暖气,李煊被包围在一大堆的画框和画架中间,二楼阳台边缘处划了一条黄线。
他禁止任何人进入他作画的区域,因为他的每一笔,都需要无比精确,和真迹一模一样才行。
关泽在楼梯口看了他一会儿,见他近乎狂热的专注着,眼中亮着神采,过了许久才停笔。
关泽方才喊他:“李煊。”
他把一个皮箱放在地上:“你要的东西,1860年法国产的。”
李煊把画笔放下,脸上胡须乱糟糟的,回过头时,那双绘画时有神采的双眸,又变成了漆黑的、黯淡的,形象糟糕得如同路边的流浪汉。
“我买了点面包和披萨。”关泽靠在楼梯栏杆上,“下来吃。”
李煊没有说话,他很少跟人说话,蹲下来从箱子里查看关泽给他的东西,1860年法国产的颜料,还有一些不值钱的、十七世纪的古董旧画,他绘画用的颜料,大多用旧画上铲下来的颜料再加以调制。
他懂画,但不懂制假。
是“关泽”的父亲带他入行的。
李煊从家里离开后,在热那亚的一个小画廊卖画,他的画临摹别人的作品,不值钱。
直到他遇到了菲恩,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的真名,菲恩是个穿着高级西装的金发男人,自称是古董商人,想买他的画,出十倍高价。
那是一副临摹十八世纪画家的作品,恢弘的教堂,戴着十字架的赤-裸女人画像。
“十倍?”李煊并没有问为什么,把画给他了,“那就是两千欧。”
菲恩从皮夹里抽出二十张崭新的欧元,从他身上闻到了一股酒气,提议道:“我认为你应该戒酒,当然,这只是一个善意的建议。”
李煊连看都没有看他,压着帽子走远了。
过了半个月,穿着黑色高级西装的金发男人又来了,这一次开了一辆红色的跑车:“这一次,我出一百倍的价格,请你画一幅画,用这张纸,和这支笔。”
他打开皮箱给这个东方人看:“画这一幅。”
李煊低头看了一眼。
“我不做。”
是一张证券。
“嗨,等等,你可能不知道,这幅画价值多少,你上次两千欧元卖给我的画……”
李煊摇头,直接把门关上了。
菲恩撞在他的门板上,剩下的话慢慢吐出口:“我卖给了中东人,卖了五十万刀……”
他鼻头撞得通红,想了想,写了一张便笺,从底部塞进东方人的房间。
“天才,这张证券,价值两千万欧,记得联系我,finn。”
李煊踩了一脚,把便笺丢了。
他住在一间拥有奢侈阳光的房间里,尽管很狭小,地上乱糟糟的全是颜料四溅的痕迹,堆积如山的画挂在另一间阴暗房间的墙上。
他画了很多的画,有他落款的作品,很难卖出去,也很少有人会为他的画而出价。
反而是临摹的作品,能很容易卖掉。
在热那亚这个小城,能让他租到一间铺满阳光的阁楼,喝上一口热汤。
李煊推开窗户,街对岸面包店的香气从烟囱飘到了房中,能眺望到蓝到刺目的利古里亚海。这片海给了他大量的灵感,他来热那亚已经有一年了,没有念书,只是住在这里,孤独的一个人。
李煊没有找到干净的衣物,换上皱巴巴的背带裤,把刚刚晾干的画包好,咬着面包,提着画去了画廊。
他的画才刚刚挂上,就来了一个男人,将画买下。
李煊看着那个开着跑车来,出价两万欧、要他画一张证券的男人。
菲恩说:“你自己的画?很不错,但在这里,很少有人欣赏。”
“太可惜了。”菲恩叹气,继而看他,用煽动性的语气道,“你值得一个更广阔的世界,你甘心让你的画就沦落在一间快要倒闭的小画廊角落里吗,我有办法,让他们见到天光,去巴黎,纽约,洛杉矶……让全世界的人都看见你。”
“我英语不好,听不懂。”他带走了钱,回家的路上,买了一打啤酒。
一个手提袋放在他的门口,里头装着一件崭新的干净衣服,附一张纸条:
“闻闻你身上流浪汉的味道,你值得更好的人生,艺术家。”
他拿起衣服,里面放着一沓钱,没有细数,大约有好几万,还有一瓶上好的红酒。
“喝点好的酒吧,这将是你以后的生活。”
入夜,李煊躺在床上。
阁楼的天窗能够看见天空,他个子高,比一些欧洲人还高,常常坐起身时,脑袋会碰到天花板。
然而他总是不长记性,每天早上都会撞一下。
他生活毫无规律,画画,喝酒,交房租,有时候在街头遇上流氓地痞,看见他的肤色,会冲上来抢钱。
他也不跟人打架,不交恶,日子过得很平淡。
一个人的感觉也没有那么糟糕。
李煊拿出压在枕头下的相框。
相片保护在相框里,是他离开家时,和护照一起带走的东西,和弟弟,和父亲,和母亲的全家福。
然而割裂的是,他是个多余的人。
李煊的手指瞧着木质的窗框,生锈的百叶,夜幕下的城市灯火通明,远方的利古里亚海是黑色的。
弟弟在南加州,加州也有海,是差不多模样吗。
李煊总会想这个问题,想那个他没有去过的城市是什么样的。
夜幕透过天窗,倒映到他的眼眸中,黑漆漆的,静默而无声,从缝隙里吹来了海风。
菲恩的头发被海风吹拂着,像金色的麦浪那样。
“造赝品最大的悲哀,就是无法在自己完美的作品上署名。”菲恩握着方向盘,眼睛看向旁边的东方人。
“等你以后想收手了,有钱了,你可以用这些钱将自己捧上神坛,你以为那些浑身铜臭味的乡巴佬懂艺术吗,他们不懂,只有我懂。”
这是菲恩最爱说的话。
“我说这幅画价值五千万,它就值五千万。”
“你负责画,我负责卖。”
“你看,你的画价值这么多钱,除了没有署名,可是你再看那些有署名的画家,他们一幅画多少?你一幅画几千万,他们只有几十万。。”
一箱钞票丢在了他的面前。
红色的跑车疾驰在环海公路上,李煊被他带到了一间有花园和泳池的大房子里,很大的房子,但没有霍敏在香港的宅子大。
“你喜欢看海不是?这是给你的礼物,我在洛杉矶给你租了这间房子,让你有充沛的灵感,肆意挥洒创作。等你画完这两幅,你就有钱买下这栋房子了。”
“介绍一下,这是老吴,这是休斯顿,警告你们,你们凑在一起喝酒千万不要被我发现了。”
这两个是他的短期室友。
李煊放下了行李,他没有重要的东西,就这几样,相片,旧衣服还有几幅未完工的画。
然而却没有继续画它的想法或灵感了。
他把画烧了。
休斯顿带回来了一只狗。
是一只比格犬,说是捡的,但他养了没几天,就被老吴暴躁地踢出去了。
李煊来洛杉矶半年了,不太出去,这天,他晚上出去找狗,跑了很远,因为老吴说把狗丢到了富人区:“让那些资本家养吧,我才不养这种东西。”
远远地,他看见一个小男孩蹲下来,将那只狗抱在怀里,他头发是很柔顺的黑,眉眼也是,满是心疼的语气道:“怎么了小狗,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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