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裴杰忽然尖叫起来,极度的恐惧已经冲破了他的认知,“别、别杀我!我有很多秘密可以告诉你!我可以帮你!对你来说很重要的秘密!”
“什么?”
“你老婆、你老婆……他不是什么好人啊!他想要杀……!”裴杰说。
裴杰企图用这个秘密,换来卢森和他联手干掉白唯的合作。可卢森仍蹲着身体,双手落地地看着他。
那一刻他看见,卢森面无表情。
他那种面无表情的神情,比其他时刻更可怕。
“咚!”
电话那头传来面口袋落地的沉闷声音。电话的这头,卢森的佣兵前战友皱眉:“你在那边干什么?或者先不说这个了,我有一单好生意要给你介绍……”
“你别在那里说这些了,把电话给我,我和他关系好!”另一个佣兵把手机抢了过来。
拖拽、装袋、然后拖行……在这些噪声后,听筒里传来卢森的声音。
“你说错了。我的确绑架了老头的家人们,让他们背叛老头。他们也的确都这么做了。但在我掏枪一个个干掉他们时,发生了意外。”
“我用了一把□□手枪,17式的。我其实很久没有用过这把枪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更擅长用散弹枪。我用它是因为我想起,第一次见老头子时,他看着我在墙边埋伏一个士兵想抢吃的。他把这把枪给了我,说枪比肉搏更好用,而且,他的儿子也有一把这个枪。”
“老头子冷酷又残暴。我很佩服他,他白手起家,靠着抢夺和算计能够在一片战乱之中颠覆一个政权,和别的军阀共同谋事成为最高宝座的二把手。老头子也很有品,他在我抽从士兵怀里捡回来的香烟时把我手里的香烟拿走,告诉我真男人就该抽雪茄。我一直觉得他是个很厉害的人,父母不要他,以前的队伍也不要他,他是一个孤儿,还能被置之死地而后生,在后半辈子翻出新的风浪来。有一句话你说错了,我没有把他当成师父,我知道他对谁都只有利用。”
“我那时觉得我也想成为这样的人。在我告诉他出卖他的是他的家人的时候他连哭也没有哭。他瞪着他们,如果我没开枪,他一定会杀了他们的。”
“手枪弹夹总共有十发。我给了其他人九发,最后一发理应射入他儿子的眉心。然后我会更换弹夹,给他最后一枪。但在我向他的儿子开枪时,他还是挡在了他的儿子身前,那个背叛他的儿子。”
“第十发子弹,就射入了他的心脏。”
“我看着他,我以为他会求饶。他没有。我以为他会和他的儿子说话,他也没有。他看着我,牙齿缝里都是血,可他笑了。笑得很得意,很猖狂。他说63,我告诉过你金钱是最重要的,我告诉过你家人是值得用来炫耀的。但我告诉你,你现在永远也无法幸福。你生活在一个全是战争的地方,你总是把东西抢来,又把东西扔掉。我在你的眼里看见了嫉妒,这就够了,我已经可以断定你这辈子都无法做人、都无法幸福。”
“他和我说过金钱就是一切,可现在他却告诉我我一辈子都不会幸福。我在离开他家逃进海里前,把他的豪宅给烧了,价值上亿的豪宅,熊熊燃烧的金钱和他一起陪葬。我在海里想或许是因为他知道,这个国家满是战争,所以烧了豪宅也没什么值得心疼的,反正也许很快,也会被导弹摧毁,但文明社会就不一样了……”
“我的天哪你简直是个诗人。”电话另一边的佣兵没办法忍受了,他抓着脑袋,难以想象自己想要邀请曾经的专家加入自己,却导致如此苦果,“你在这几年选修了哈佛大学的文学和艺术么?你最大的问题就是想得太多了。快回来,你的伤也养好了吧?让我们一起热血沸腾一下,抢东西的多巴胺很快会盖过你的这些哲学思想的……”
卢森站在小溪边。他把麻袋扔进了河里。麻袋顺水漂走。他举着手机,夕光在他的身上打上一层似血的痕迹。
“我知道我的老婆并不完美。”他说,“刚抢来的东西是最新最好的。比如物品,即使不用,放在保险箱里久了也会生锈。我小心翼翼,用了最好的恒温装置和密封系统,也只能徒劳地看着金属上一层层生锈,画布一点点斑驳。即使磨掉了表层的锈,我拥有的东西也越来越少,越来越贬值……抢夺带来的快乐好像只是一瞬间的,接下来拥有的,只有提心吊胆和一点点失去。”
“所以我们才要不断地抢夺不是吗?老大!难道这点东西就足够让你想要退休了吗?”
“我一开始以为人不是。我已经尽力选了表面没有锈迹的那个了。但人是不一样的。人看起来光鲜亮丽,可你磨开表面,哪怕只有浅浅的一点点,你就会发现,洁白无瑕的表面下到处都是锈迹斑斑。这些锈迹许多是从前就有的,还有的是你磨出来的,好像人就像物品一样,越磨质量越小,越相处就越失去……”
“老大我虽然听不懂你的比喻,也不知道你生活里发生了什么。可你这个说法像是你和你老婆闹矛盾了。我就说事情该这样!”佣兵一拍大腿,“俗话说得好,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眼前的东西不好就丢了。下一个热恋期的更好!而且你又不是和我们一样是人,你这辈子能一口气换200个老婆呢!”
“不。”
“啊?”
“但我不觉得那些锈迹是差的。他和珠宝不一样。珠宝失去光泽就是废料,我会把它的锈迹磨掉。可他出现一点锈迹,我就会心疼。我吉想磨掉它们让他光洁鲜亮更胜今朝,又担心磨掉它他会痛。”卢森摇头道,“他的确不是完美的,但别再来找我了。我相信我和他在一起,一定会拥有很明亮的未来。”
“老兄你摊上一个不完美的不觉得不甘心么?而且,大不了你可以甩开试试嘛。过几年换个新面目回来,你又可以和他搞在一起感情热烈胜于初。即使当曹贼也别有乐趣啊!”
“那他这几年错失的时光又要留给谁?”卢森反问。
佣兵被怼住了。好半天他说“哥们儿你是不是鬼迷心窍了……”然后就被抢了手机。
最开始冷酷的声音又回来了:“你这样和赌石有什么区别?”
卢森答:“他的每一片都不是废料,而你是。”
电话那头被噎了一下,而后,他忿忿道:“你早晚会后悔的。你自己都是怪物,你凭什么觉得你和另一个不完美的人能拥有未来?有胜负欲也要多点理智。”
“更何况,他还锈迹斑斑。”
卢森:“滚。”
来电:“而且你到底是爱他,还是出于胜负欲?”
卢森只给他留下一个拉入黑名单。
卢森站在河水旁,他看着湍急河流中漂浮的人形包,忽然气不打一处来,很想掏枪给他来上几十枪。
最终,他忍住了。
“我喜欢的东西,就是完美的。”在一阵阴阳变化的脸色后,他忽然这么说,“少在这里造谣。”
“而且妻子因为生活琐事吵架嘴上说想要干掉老公,也很正常。那个人一定是在造谣。”
“我只要忍受这一点点的锈迹,将它慢慢融化,那就会挖到更漂亮的金子,所有人都会觉得我们很般配。”
他忽然高兴起来,从小溪旁往家里跑。路上,他又路经那座白色的豪宅。那是镇上的牙医一家的房子。一时间所有的记忆都变得清晰起来。镇上所有人都说他们才是一对完美家庭。丈夫事业有成做医生,妻子温柔漂亮做护士,还是一男一女,继承了家里的祖产。卢森原本只把它当做和自己无关的新闻,此刻也有了竞争的心思。
他要证明自己一家,会比每一家都过得更好!
只要他化掉白唯的锈迹,让他们看起来足够融洽完美,谁又能说他们不是一个最完美的家庭?
另一边,白唯在病房里已经等了三个小时之久。
白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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