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满脸的岁月静好,温驯地任由自己认定的伴侣抽出锋锐的尾钩,施法止血——
这其实有些多余。若是他不刻意控制,尾钩脱离的霎那间,伤口就会消失不见。
但想到能被阿瑜多温柔以待一会儿,他差点就偷偷加重伤势了,哪里还想早点治好!
“……所以这是怎么回事?”
“阿瑜,那天……”
乔萱讲述了美人失踪的事。
自那以后,他全身心都扑在了修炼上,尤其专注精研天赋,每天都会施展日益强大的本命天赋去寻找、感知。
可惜每每一无所获,只隐约知道乔瑜人还算安全。
时间法则。
在修为登顶后,他终于能彻底发动自己这个极为罕见的本命天赋,逆流时空长河,直接从过去找回失踪的乔瑜。
乔瑜擦干净沾染魔血的尾钩,面色古怪地思考:所以,我这是平白无故,被拉到了几百年后?
“阿瑜别怕,你安全了!以后有我在,绝不会有魔能伤到你!”
“嗯。”
青年应了一声,接着道。
“就是说,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你这几百年找不到我,是因为我被拉到现在这个时间点了?”
乔瑜有些头晕的小声吐槽,遂看向周围,歇歇脑子。
身后还是熟悉的木屋,连没封好的矮窗都和原来一样,崭新地甚至飘散淡淡木香。
景色倒是变了。
原本冒出绿芽的灰白土地消失了。青翠欲滴的绿茵绒毯蔓延到天边,无数没有灵智的各类深渊小魔物们在这繁茂的绿草地里撒欢。
而乔瑜旁边,被一语戳破事实的男人却没想象中那么生气,更没有郁闷。
他大大地扬起笑脸,露出又白又亮的尖锐牙齿,“阿瑜没事就好!”
反正难受的是曾经的“我”。
不必管“我”死活~
及时行乐才是真谛~
比如从现在开始润物细无声地追求阿瑜~
剑眉星目的乔萱无辜地眨眨眼,胸腔里胀满的欢欣和独占欲几乎要喷薄而出。
至于,将阿瑜送回几百年前,避免这么久的分离?
不可能,根本不可能!
几百年前的“我”要是有本事,自己来找。
*
几天后。
简单收拾好行囊的乔瑜站在一旁,看着乔萱施法将两人亲手建造的木屋缩成拇指大小,藏进了储物法器里。
“好了,阿瑜~”
青年三两步靠近美人,左右距离几乎比一片草叶还薄,近到能隐隐感知透过衣料传出的热气。
“我们先去哪儿?”
他目光炯炯地问道,十分期待这死缠烂打获得的同游。
“凡间,充满瘴毒的南湾。”
乔瑜看向周围格外漂亮的景色,无奈道。
他原本是想在这魔界做些行侠仗义的好事,消磨用尽最后一丝仙灵气,包括仙骨。
在此期间获得的功德,有助于他重新修炼出一身最契合自己的毒骨。
只要不想成仙,修炼的选择还是很多的。
可惜——
在这几百年间,自名乔萱的萱奴并没有与世隔绝。
魔祖死了。
魔宫乱了。
群雄争霸后,胜者来顺路为魔祖报个仇,闪亮登场后也神魂俱消。
乔萱顺便将禁地的绿化范围扩大了些。
期间,凡是有让这绿化范围里乔瑜留下的些许残留仙灵气产生异动或磨损的孽魔,全部被送入轮回当了化肥。
长此以往,魔界风气为之一清。
魔魔都尽力表现真善美,不造孽,竟造就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人间传说中的盛世之风。
而这绿化范围,和乔瑜那天看到的差不多——差点绵延至天际!反正魔界百分之九十九的地方都覆盖了。
无法,只能去凡间做功德了。
*
在两人闲庭信步地前往凡间的路上。
仙界。
煎熬了几百年的桃夭夭看清湛离仙君移情别恋,不可依靠,这瘴毒折磨又看不到尽头。
终于在一次被毒物控制时,他刻意咬破了湛离的心尖,被仙君盈满仙力的心尖血瞬间治好脸和大半伤势后,果断坠凡。
现在看来,仙界是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了。
不如,换个身份重新来过!
重生至今,桃夭夭终于决定去抢了玉影仙人的一个机缘,一个九死一生的改变跟脚的机缘。
不,不能说是抢。
反正玉影死了。
机缘能者居之。
想到这儿,即将陷入胎中之谜的桃夭夭的脑海中不由浮现了玉影仙人的最后一面。
明明过去了几百年,他竟还是一分一毫都没有忘却……
“桃!夭!夭!”
丢失不少心尖血的湛离仙君颓靡大半,几乎完全沦为了体内毒物的傀儡。
“天雷!”
他不再抱着赎罪的心态忍受,也顾不得今后再无晋升之机,直接召了天雷来彻底洗涤自己。
冷眼旁观的仙人们散开大半。
直到湛离追着桃夭夭的路离开,转世凡间,要去取回心尖血后。
看不见仙君身影的某个仙人才松口气:好险!今天怎么这么突然!
我还想下凡间转世历练快速渡劫的,刚走后门弄了个惨极的短命一生就被抢了!
甚至连第二个备用的猪胎都被抢?!
有没有天理啊!
第174章 毒仙7
凡间, 中洲和南湾交界的某处小镇。
这里靠近南方,空气多潮湿闷热,稻谷洒在地里都极易生苗, 便是无家可归的乞丐也不会饿死。
这也产生了许多市井青皮流氓,他们整天不事生产,聚在一起大恶不犯, 小恶不断。
许多镇子里的普通百姓都对这些人心怀愤懑,面上又不敢得罪,只能好声好气敬而远之。
在刚入夏伏的这天。
青皮混混里年纪最大、混的最不如意的程阿三, 却是迎来了一个喜讯。
众目睽睽之下,报信的小孩儿咋咋唬唬地送来一条窄窄的大红棉布, 大老远就能看到。
“阿三哥!阿三哥!你家终于添了个大胖小子!”
“大胖小子?”
“我,我有后了!”
略显瘦弱的程阿三满脸通红, 将那红布条扣在腰上, 更是整个人抬头挺胸, 有种扬眉吐气之感。
不容易啊!
“恭喜啊,阿三。”
聚在一起的混混程有光嬉皮笑脸地勾肩搭背, 舔着嘴皮子问道:
“什么时候能吃上喜酒?”
“哈哈哈, 省省吧你,阿三家里哪有钱请客吃酒!”
“都有种了, 不能请兄弟们快活快活?”
“真是他的种吗?”
“哈哈哈哈是极是极!”
一时间, 空气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被当成笑料的程阿三脸色更红了,几乎涨得发紫, 梗着脖子嘴硬道:“我婆娘肚子里出来的,自然是我的种!”
“今儿大喜,兄弟们想沾沾喜气的尽可以一同去快活快活!”
没钱,能怎么快活?
早就眼馋程阿三屋里那点新鲜的混混们当即跟在男人的身后, 前呼后拥给足了面子,朝着他家走去。路上还笑着说要帮忙把女人生产的晦气给冲干净。
低矮的屋子靠在小镇最外面一圈,需要弯腰才能进去。
破旧的后院里还养了几只鸡,臭烘烘的鸡粪几天没打扫,天气又热,几乎能熏晕一个壮劳力,简直和隔壁邻居家圈的猪窝差不多。
鸡还不如人家猪崽子肯长肉呢!
屋子里。
刚生产不久的女人躺在床上,身形瘦弱,乍一看甚至有一丝弱柳扶风感,泛黄的脸堆满了愁苦。
“哭哭哭,大好日子还这副死样!别碍了我儿子的福分!”
程阿三私下里对买来的婆娘只算一般,现在被簇拥他的这么多兄弟们看着,一团邪火就止不住地冒,非要耍耍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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